英國哲學家托馬斯·霍布斯的人物故事與歷史評價

英國哲學家托馬斯·霍布斯的人物故事與歷史評價

一些歷史評價

英國哲學家托馬斯·霍布斯的人物故事與歷史評價

托馬斯·霍布斯(Thomas Hobbes,1588年4月5日-1679年12月4日)英國政治家、哲學家。生於英國威爾特省一牧師家庭。早年就學於牛津大學,後做過貴族家庭教師,遊歷歐洲大陸。他創立了機械唯物主義的完整體系,指出宇宙是所有機械地運動著的廣延物體的總和。他提出"自然狀態"和國家起源說,指出國家是人們為了遵守"自然法"而訂立契約所形成的,是一部人造的機器人,反對君權神授,主張君主專制。他把羅馬教皇比作魔王,僧侶比作群鬼,但主張利用"國教"來管束人民,維護"秩序"。

人物故事

與布蘭豪

在回到英國之後,霍布斯重新開始進行他的哲學原理研究。他在1654年出版了De Corpore,同年也發表了一篇短論文Of Liberty and Necessity,由一名與霍布斯熟識的主教約翰·布蘭豪(John Bramhall)出版。布蘭豪是一名忠誠的阿米紐教派信徒,他在認識霍布斯之後便經常與之辯論,兩人以書信私下往來的方式進行辯論和交換意見,不過霍布斯並沒有公開這些信函。後來一名霍布斯的法國友人偶然間發現了一封霍布斯回信的抄本,便將其公開出版並附上"豪華的讚美言詞"。布蘭豪對此相當不滿,於是在1655年將所有兩人來往的書信都公諸於世(以A Defence of the True Liberty of Human Actions from Antecedent or Extrinsic Necessity為標題出版)。接著霍布斯在1656年寫下了"論點石破天驚"的Questions concerning Liberty, Necessity and Chance回復主教,這封信或許是第一篇詳細闡述了決定論的心理學原則的文件,霍布斯的理論也成為了自由意志爭論的歷史中重要的一部分。主教在1658年以一篇Castigations of Mr Hobbes's Animadversions回復,不過霍布斯並沒有注意到這份回復。

與沃利斯

除了與布蘭豪的爭論外,霍布斯自從於1655年出版De Corpore開始也與其他學者產生不少衝突。在《利維坦》中他挑戰了當時的學術界。在1654年,牛津大學的天文學教授塞思·沃德(Seth Ward)在一篇名為Vindiciae academiarum的文章中回復了霍布斯對於學術界的挑戰。霍布斯在De Corpore哲學原理中的許多錯誤-尤其是在數學上的錯誤也招致了幾何學教授約翰·沃利斯的批評。沃利斯在1655年出版的Elenchus geomeiriae Hobbianae中詳細解釋了霍布斯哲學原理的錯誤,他批評霍布斯以邏輯推理的方式作為數學演算的主軸,並揭露了霍布斯在數學上的許多漏洞。由於霍布斯在演算上缺乏精確的計算,造成他經常使用證據不足的假設來解決原理的問題,由於他的興趣只限於幾何學上,因此他對於數學的整體領域並沒有很清楚的概念。這些問題都使得霍布斯的哲學原理遭受大量批評。最後霍布斯在1656年發行英文版本的De Corpore時便刪除了一些被沃利斯揭發的嚴重錯誤,但他仍然在1656年的Six Lessons to the Professors of Mathematics一系列文章裡反駁沃利斯的批評。沃利斯接著寫了一篇論文反駁霍布斯的論點,並趁著霍布斯發行De Corpore英文譯本的期間繼續批評他在數學上的錯誤,霍布斯則以數篇論文反擊。但沃利斯輕易的以一篇回復(Hobbiani puncti dispunctio, 1657)擊倒霍布斯的論點。最後霍布斯拒絕再回復沃利斯,兩人的爭論暫時停息。

霍布斯在1658年發表了他的哲學原理的最後一個部分,將他已經計劃二十年之久的整套原理加以總結。他在De Homine一書裡闡述了整套原理的運作,這套哲學原理也與他在政治哲學上的主張相連。同時期沃利斯則發表了微積分的一般原理(Mathesis universatis, 1657)。這時研究工作已經告一段落的霍布斯決定再度挑起爭論,他在1660年春季再度發起攻勢,將六篇論文以Examinatio et emendatio mathematicae hodiernae qualis explicatur in libris Johannis Wallisii為標體出版,批評當時新的數學分析方式。不過這次沃利斯並沒有上當,選擇沉默以對。霍布斯接著試著提起另一個古老的數學問題-加倍立方體問題(Doubling the cube),他私下從法國一位匿名人士信中得知了問題的解答,試圖以這個問題混淆他的批評者。但很快的沃利斯便公開的駁倒了這個解答。霍布斯在1661年底重新以拉丁文出版了這一系列論文(並稍微修改之)並加上替自己辯護文章,在這本名為Dialogus physicus, sive De natura aeris的書中霍布斯還攻擊了羅伯特·波義耳及其他沃利斯的朋友。這次霍布斯改變一貫論調,主張波義耳等人的實驗紀錄-1660年的New Experiments touching the Spring of the Air只不過是證實了他早年提出的推測理論,他並且警告這些新生代的"學者"必須接手他早年未完成的研究進度,否則既有的實驗結果便會毫無進展。然而波義耳等人很輕易的便駁倒了這種站不住腳的批評,緊接著沃利斯寫了一篇名為Hobbius heauton-timorumenos(1662)的諷刺作品來挖苦霍布斯。在這次慘痛教訓之後霍布斯便不再參與科學界的爭論了。

幾何學

在經過一段時間的沉寂後,霍布斯又開始了他人生中第三階段的爭議行動,並且一直維持至他九十歲為止。第一份引發爭議的文章是在1666年發表的De principiis et ratiocinatione geometrarum,霍布斯以此攻擊當時的幾何學界教授。三年之後他將他的三篇數學論文集中於Quadratura circuli, Cubatio sphaerae, Duplicitio cubii發表,很快的這些文章再度被沃利斯駁倒,但霍布斯仍不放棄,又出版了回應批評的版本,但沃利斯仍在當年年底再次駁倒新的版本。這一系列的爭論一直要維持至1678年為止。

歷史評價

霍布斯在西方思想史上具有重要的地位,產生過深遠的影響。首先,作為"第一個近代唯物主義者(18世紀意義上的)"霍布斯開創性的將新科學和政治哲學融會貫通。機械唯物論是他研究社會政治問題的理論基礎,他指出一切物體都在按照必然的因果規律運動,國家作為"人造的物體"也受因果規律制約,這種規律就存在與人類的心靈之中,通過觀察可以看到。其次,霍布斯是西方近代首位徹底貫徹個人主義的思想家。他將自我保存視為個人最基本的自然權利,視為第一條自然法,獨立並優先於其他自然法,這就根本區別了人依附於自然和秩序的傳統自然法觀念,由此,在他那裡傳統自然法實現了向現代自然權利觀念的轉變。再次,霍布斯從抽像人性原則和人的理性概念出發,第一次系統的用社會契約論解釋了國家的產生及基礎,批判了君權神授論,確立了近代資產階級國家學說的基本形態。最後,霍布斯關於國家主權的闡述標緻著西方近代政治思想史上國家主權說的正式形成。

當然,霍布斯的思想的局限性也是明顯的。首先,他的人性論是抽像的、機械的。他關於人性的論述實際上是把資產階級的利己本性抽像化、普遍化為人的本性,而他關於自然狀態的描述實際上只是當時英國內戰和歐洲大陸頻繁戰爭所導致的一種混亂的反映。在此基礎上建立的關於國家起源和本質的理論,自然也是唯心的反歷史的。其次,他的權利觀和自由觀是狹隘的、片面的。在他看來,人們在自然狀態下最根本的自然權利便是自我保存,而在國家產生之後,主權者不得侵犯、不得剝奪的基本權利也只有這一項。他的這種權力觀和自由觀忽視了人民應該享有的其他基本權利,沒有考慮到廣大人民群眾的發展需求和相應的保障。他表達的不過是新興資產階級對國際的根本要求,即保障資產階級的人身安全、財產權利和經濟自由。最後,他的專制主義主張是保守的、不現實的。儘管霍布斯構造了一套關於個人--契約--國家的學說,但他的結論是"利維坦式"的國家,公然為君主制辯護。他試圖用君主制來維護資產階級的利益,從本質上而言它反映了英國大資產階級和上層新貴族對人民的恐懼和防範。然而從現實上講,資本主義的發展不能依靠專制政權,結果是他的主張既不為保王派所接受,也得不到資產階級的歡迎,最終被後起的資產階級思想家所拋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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