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上第一部動物保護法:殺人如麻的納粹政府制定
在納粹黨統治德國時期,動物福利是納粹黨人的關注話題之一。1933, 納粹德國通過了歐洲地區最全面的動物福利法規。在納粹黨的黨規中,可以找到明顯的有關的物種保護和動物福利的觀點。
包括很多納粹黨領袖在內的許多納粹黨人都是動物保護的支持者,Adolf Hitler就是一個動物愛好者,這在納粹黨的宣傳中佔有重要的影響,Hermann G?rin也是動物愛好者,並且還是一個動物保護管理論者。
為了保護動物,完善動物福利,納粹黨曾經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和限令。甚至德國現行的有關動物福利的法律都或多或少引入了修正後的納粹有關動物福利的法律。
納粹黨人在保護動物方面的關注可追溯到19世紀末期的德國在猶太教式的屠宰動物和活體解剖的動物保護。納粹黨為提高動物福利頒布了一系列的法律和限令。1927年,一個納粹黨代表在德國議會號召採取行動反對虐待動物和猶太式殘酷的屠宰。1932年,納粹黨出台反對活體解剖的禁令。1933年早期,納粹黨代表在普魯士議會舉行會議制定本項禁令。1933年4月,幾乎是在納粹獲得政權的同時,議會開始通過有關屠宰動物的法律並於同年的4月21日通過了一項關於動物屠宰的法律。4月24日,普魯士內務部長宣佈著手制定有關屠殺變溫動物的意見。同年8月,(西方)世界第一部禁止活體解剖的法律在德國獲得通過(註:世界一些地區如中國印度古代本無大量活體解剖習慣),並由時任普魯士內閣總理的Hermann Goering宣佈實施。Goering在宣佈法律開始施行的講話中表示禁令是絕對和永久的,它不僅是代表對實驗動物所遭受痛苦表示同情和保護實驗動物,而且是對人的一部法律。他還聲明要結束在動物實驗中動物所遭受的虐待和痛苦,並且宣稱依舊認為自己可將動物視作無生命的個體的人將被送進集中營。Goering在動物保護方面確實做了很多工作,他禁止了商業方面的捕獵,加強了打獵的一些限制,還對安裝馬蹄做了規定,他甚至還對煮龍蝦和螃蟹做了限制。一次,他甚至將一個將青蛙切碎做魚餌的漁夫投進了集中營。
1933年11月,納粹黨在德國制定了另一部動物保護的法律—Reichstierschutzgesetz。這部法律禁止了許多對動物的不當對待,包括將動物用於拍攝電影和其它公眾事務而引起的動物疼痛和健康損害,如強制喂雞,撕裂活著的青蛙大腿等。德國內政部的兩位主要負責人,Clemens Giese 和aldemar Kahler,起草了這部法律的文本。他們在1939年寫的司法評論中說,通過這部法律客觀的確實能起到保護動物的作用。這部法律第一次革除了家養動物和野生動物的區分,它在法律上確定一般語言所叫的和生物學上所用的生物都應被視作動物,那些認為動物對於人類來講有馴養和野生、高價值和低價值、有益和有害的觀念,則都是有罪的。
1934年7月,納粹德國制定了旨在限制打獵的法律—Das Reichsjagdgesetz。1935年7月,另一部保護自然的法律—Reichsnaturschutzgesetz被通過。納粹黨制定的動物保護法律是有史以來最為嚴格的。為了保護有絕種危險的物種,在全國到處都建立了自然保護區。納粹黨在佔領立陶宛和大部分烏克蘭地區的同時就將其劃定為植樹造林的區域,以使其接近本來自然的狀態。有觀點認為納粹德國是世界上第一個保護狼的國家。1934年,在柏林召開了動物保護的會議。1936年3月,納粹德國制定了屠宰活魚和變溫動物的規定。在同一年的3月,它們又制定通過了植樹造林和保護野生動物的規定。1937年9月,德國內務部長公佈了運輸動物的詳細規定的法令。
納粹黨人為了在全民中落實動物保護的觀念,於1934年2月開始了有關於動物保護初級、中級和學院級水平的法律教育。1938年,動物保護作為一門課程開始在德國的公立中小學和大學裡教授。
二戰後,納粹黨動物保護的觀點經常會在歐美一些國家的極右翼政黨中出現。並且出現了支持動物福利的新納粹分子,新納粹分子多持生態中心論觀點,並且在美國出現了綠色納粹現象。
在正常的人類社會價值體系中,人≠狗。而在戀狗癖的荒謬價值體系中,狗=人。在數學裡我們都知道,如果A=B,則必然可以推導出B=A。如果殺死狗和殺人一樣,那麼殺人也就和殺死狗沒什麼區別了。表面上看戀狗癖是在提高狗的倫理地位,卻實實在在降低了人類的倫理地位。畢竟高低總是相對而言的。
歷史已經證明,這種荒謬主張被付諸實踐,勢必製造人間浩劫。就在六十多年前的德國這種浩劫成為了現實。
希特勒、戈林等納粹頭目是堅定的動物保護主義者。正是因為他們信奉「人=動物」,所以把殺人也就看得和殺豬一樣輕鬆,這不是異常的瘋狂狀態,而是邏輯的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