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爾泰說過的名言?“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
正是在這句「名言」的掩飾下,法國近年來一些離經叛道的話、一些驚世駭俗的話、特別是一些排外、仇外、具有種族主義色彩的話,都得以堂而皇之地登堂入室,在電視、電台、講座、沙龍、報刊上風行無阻。
「我不同意你的說法,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據說是伏爾泰的「名言」。這句話流傳如此之廣,甚至在伏爾泰的祖國法國也被奉為「至理名言」!正是在這句「名言」的掩飾下,法國近年來一些離經叛道的話、一些驚世駭俗的話、特別是一些排外、仇外、具有種族主義色彩的話,都得以堂而皇之地登堂入室,在電視、電台、講座、沙龍、報刊上風行無阻。似乎在「誓死捍衛說話權利」的旗號下,一切都可以被允許!言論享有「絕對自由」的權利。然而這只是一種「幻覺」而已。絕對自由的言論是不存在的,也不應該存在,正如伏爾泰的這句「名言」亦僅僅是一個誤傳而已!伏爾泰從來沒有說過這樣的話,甚至從來沒有過這樣的思想。
最早提出這句「名言」的,是英國女作家伊夫林·比阿特麗斯·霍爾。她在出版於1906年的一本題為《伏爾泰之友》的書中引用了這句話。後來又在另一本書《書信中的伏爾泰》中再次引用。但後來當這句話引起爭議時,霍爾明確表示,她「綜述」了伏爾泰的思想。她的依據是「愛爾維修事件」。伏爾泰並不喜歡克洛德·阿德裡安·愛爾維修所寫的《論精神》一書,稱之為「一堆毫無條理的思想」;但當這位百科全書派哲學家的書出版後倍受教會和當局攻擊之時,伏爾泰又為之辯護。於是霍爾在評論這件事時寫道:「『我不同意你的說法,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從此便成了伏爾泰的一貫態度。」,她「錯誤」地將這句她自己的評語加上了「引號」,結果使後人以為這是轉引自伏爾泰本人的話。於是很多人便引用此話,結果導致這句話越傳越廣。然而很多伏爾泰學者曾經表示懷疑,因為他們從來沒有在伏爾泰的著作裡讀到過這句話,因此從這句話問世後,就一直存在著質疑。
伊夫林·比阿特麗斯·霍爾自己後來在1939年5月9日的一封信中承認,是她「誤」將這句話放在引號內而導致讀者誤解的。她在這封信中寫道:「您在我的著作《書信中的伏爾泰》中讀到的這句話,『我不同意你的說法,但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權利』,是我本人的話,我不應將它用引號引起來。我無意中犯下的錯誤誤導了您,使您以為這是伏爾泰的一句話。請接受我的道歉。」霍爾的這封信後來被收入1943年出版的一本書中。因此,伏爾泰沒有說過這句話,幾乎是清楚無疑的。
但在1963年出版的一本題為《法蘭西名言錄》的書中再次提及這句話。書的作者是生活在美國的猶太翻譯家諾爾貝爾·古特曼。古特曼在書中做出了另一種解釋,稱這句話是伏爾泰在寫給一位名叫勒·利奇的教士的信中出現的。原話據古特曼的「翻譯」如下:「教士先生,我討厭您所寫的文字,但我不惜獻出生命,也要使您能夠繼續寫文章。」這本書問世後,再次使人們認為,伏爾泰確實說過這句話。然而懷疑派根據古特曼的解釋進行了尋找和研究,發現這封信確實在歷史上實有其事,被收入在伏爾泰全集中。但在伏爾泰的原信中卻並沒有「教士先生,我討厭您所寫的文字,但我不惜獻出生命,也要使您能夠繼續寫文章。」這樣一句話,甚至連這樣的意思也沒有。古特曼從來沒有就他的這本「翻譯著作」做出進一步的解釋。直到1994年,曾通讀過伏爾泰全部文字作品的日內瓦伏爾泰博物館館長夏爾·維爾茲,在一次電視採訪中重提這件事,他證明伏爾泰確實從來沒有在任何作品中說過、寫過這句「名言」。
法國最近之所以出現對伏爾泰這句「句言」的質疑,是因為這句「名言」近來成為法國許多違法言論的擋箭牌,其中包括排外、仇外、種族歧視、種族仇恨等過去不能說或被法律明確禁止的話。法國社會和歐洲其他國家一樣,由於經濟危機的衝擊,正在出現向極右方向轉移的趨勢。排外、仇外等思潮越來越有市場。因為將複雜的經濟危機簡化成「都是外來移民的錯」,是一種非常有效、能夠為民眾廣泛接受的說法。過去法國法律是禁止種族主義言論發表的。但這些言論今天卻在這句偽稱的伏爾泰「名言」的掩飾下紛紛出籠,衝擊並影響著法國社會向極右方向急轉。如著名電視記者艾利克·齊姆爾最近就公開表示一個企業主「有權」讓職業介紹所不要推薦黑人和阿拉伯人。好幾家人權組織聯名起訴齊姆爾「種族歧視」。齊姆爾的「粉絲」們正是以伏爾泰的這句「名言」來為其辯護。巴黎極右翼國民陣線新任主席瑪麗娜·勒龐(前主席讓—瑪麗·勒龐的女兒)就是在這種思潮的簇擁下,在民意測驗中得分節節高昇,甚至大大超越現任總統薩科齊……正是這股思潮引起的政治動向,導致法國對「絕對言論自由」的反思甚至「反動」,並連帶出現對伏爾泰這句「名言」起源的追究、質疑和否定。
最新的導火索,就是剛剛出版並引起廣泛爭議一本僅三十來頁的小書:《勒龐萬歲》,作者是「記者無國界組織」前主席羅貝爾·梅納爾。此書已經在法國引起軒然大波。梅納爾應邀到各大媒體,都會引發一場激烈的爭論。在法國France Inter電台與主持人帕斯卡爾·巴斯卡、在法國收視率相當高的有線四台「大報」專題節目中與政論家讓—米歇爾·阿帕蒂等,梅納爾都與之產生尖銳的詞語交鋒。特別是後者,阿帕蒂與梅納爾的「對嗆」是這一爭論最為典型的縮影。
阿帕蒂的評論這本書時說,這本書用「勒龐萬歲」為題目就是為了爭奪眼球,目的就是想表示,「極右派思想在法國政治辯論中應該有其存在的位置和理由」,也就是說,不管極右翼說什麼垃圾,都有權表述出來,其中包括違法的語言。「這使我想起與國民陣線一名成員讓—伊夫·勒加魯在九十年代中期的一次談話。勒加魯當時手中揮舞著一枝筆,畫了一張奧斯維辛集中營煤氣爐的圖解,聲稱煤氣爐殺人是不可能的,因此二戰中數百萬猶太人被毒死也是不可能的……對這種令人極其厭惡的言論,我要高呼:『蓋索法萬歲』!」
「蓋索法」是由法共議員讓—克洛德·蓋索提出的議案,於1990年7月13日在法國國民議會通過。該法案主要針對否定二戰歷史、主要是否定煤氣爐存在的學說。這一法案通過以後,任何在法國否定二戰歷史的言論和研究都是違法的。蓋索法從問世伊始,就引起激烈爭議,至今在法國政界、歷史學界都存在著不同的聲音。法國右翼政治家有相當一部分反對這條法律,其中甚至包括現任總理費永。當時還僅僅是國民議會議員的費永曾投下反對票。
梅納爾則反駁說,除了主張暴力和煽動對個人的仇恨外,任何事物都有權被表述、被說出來、被發表出來。歷史應該由歷史學家來討論和論證,而不是由法律來界定。也就是說,在梅納爾看來,「蓋索法」介入了歷史,是越俎代庖,因此「所有歷史學家都反對這條法律」,難怪巴斯卡質問梅納爾「是否還要否定法律」。
「誓死捍衛說話權利」的「名言」,關鍵恰恰在於將言論自由絕對化。實際上言論自由在世界各國都是有界線的,這個界線就是法律。在法國有阿帕蒂所提到的「蓋索法」,此外還有「亞美尼亞種族屠殺法」以及「佈雷凡納法」,這些法律都是對「言論自由」的一種法律限制。齊姆爾的話最後被判有罪,根據就是這些法律。如果沒有這些法律對言論自由的界定,那麼這個世界很快就會變成種族仇視和衝突的場所。甚至就是「伏爾泰分子」也承認,言論自由不包括「主張暴力和煽動對個人的仇恨」的自由。問題是,以言論自由為由攻擊另一個種族、另一種文化以及所有與自己不同的文明,難道就是應該容忍的嗎?由此可窺,絕對的言論自由是不存在的,也不應該存在。你甚至可以批評法律本身,甚至可以認為這是「惡法」。就如「蓋索法」,至今在法國有很多人反對,並公開批評這一法律。甚至有一位歷史學家在網上徵集簽名反對「蓋索法」,連美國著名學者喬姆斯基都簽名支持。但當法律仍然有效時,你的言論卻不能違反法律。任何人言論一旦違法,法律就必將制裁。任何國家都無例外。
事實上,伏爾泰本人也從來沒有「誓死捍衛」過他人的發言權利。法國研究伏爾泰的專家們曾舉過這樣一個例子。伏爾泰非常討厭巴黎《文學年代》刊物創始人艾利·弗雷龍。此君文字尖刻,常常攻擊當時的文學家和哲學家。伏爾泰對其一直難以忍受,甚至專門寫了一出諷刺劇來挖苦他。該劇如此之刻薄,以至於前來觀劇的弗雷龍夫人當場被氣暈。伏爾泰的朋友們最終動用他們在政府的關係,多方攻擊弗雷龍,甚至一度將其投入巴士底獄。最後弗雷龍的老闆、伏爾泰的朋友拉莫永—馬雷謝爾伯決定解雇弗雷龍並讓《文學年代》停刊,伏爾泰這時卻並沒有「誓死捍衛」弗雷龍說話的權利……
最令我困惑的是,儘管法國人絕大多數都不清楚這句話並不是伏爾泰說的,但只要有心,查一查百科全書,甚至上網查一下維基,都能夠立即明白事實真情。但我吃驚地發現維基法文版和其他語種的版本都清楚說明了這一歷史誤會的因緣,但「自由的百科全書」維基中文版裡卻繼續將其作為一個事實來介紹,只是「另有一種說法」認為不是伏爾泰的話而已。有人在故意誤導中國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