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了這個夏天,你就去愛
那一年她17歲,正是很青澀的年齡。這個年齡似乎到處萌動著不安分的因子。她理所當然地喜歡上了同班的他。可是那一年她也高三。他們都住校,她住北邊,他住南邊。他們的宿舍隔著寬闊的操場遙遙相望。都說喜歡一個人是不需要理由的,她不覺得。她喜歡他,就是因為他清澈的眼睛,思考問題時緊閉的嘴唇,還有他打籃球時的霸氣樣子。就像他回應她的,他喜歡她陽光般的笑,脆生生的嗓音,和說話時堅定果斷的神情。可是他還說了,不行,我們高三,所以必須隱忍,所以必須等待。這個不用他提醒她也是知道的,非常時期,容不得他們分心。她於是開始寫日記,在忙裡偷閒的夜間,在好不容易安靜下來的時候。她寫她眼中關於他的一點一滴,寫自己的心情,也寫自己狂熱純粹的感覺。而在現實中,他們只是很平淡地來往,就像什麼都沒發生過,波瀾不驚。
那個週末,她照例回家,照例帶著那個日記本,因為,每個夜晚不記下一段與他有關的文字,不把日記本放在枕邊,她就無法安然入睡。
過完那個簡單的週末,當她回到學校的時候,才發現把那個日記本遺忘在家裡了,而且,她清楚地記得,她把它攤開了就放在枕邊。完了,她想,愛整潔的媽媽一定會為她收拾房間,那她的日記……
她已經不可能再回家去彌補這次失誤了,學校課程很緊。
她只好慌慌張張地約他出來,在一個月朗星稀的晚上,在那個小花園的角落裡。她很驚慌地哭,結結巴巴,斷斷續續地向他描述整個事情的經過。她甚至都想好了,如果父母責罵,然後鬧到學校,大不了,她放棄所有,和他一起遠走天涯。畢竟一樣的少不經事,他也慌了,手足無措地在鋪了鵝卵石的小徑上來回踱步,白色的T恤在慘淡的月光下飄啊飄,像夢一樣不真實。他大聲責問她為什麼這麼不小心,一句又一句。
最後,他問:「你寫我的名字了嗎&63;」她呆呆地看他,搖頭,然後開始絕望,這個她想好要依靠一生的人,原來還沒準備好呢。看著他如釋重負的樣子,她淚如泉湧。這一刻,她甚至想到了死。可是生命畢竟如花啊,年少的她少了一份決絕的勇氣。
轉眼又是週末,她慣性地往家趕,到了家門口卻沒有勇氣進門。就在樓下徘徊,像飄在風裡的風箏,心被五樓那個窗戶裡的家用一條無形的線牽著,飄啊飄。
聽見有人在喚她的名字,她第一反應就是奪路而逃,抬眼卻見是爸爸,站在五樓的窗前對她笑,並用愉悅的聲音問她:「在找什麼呢&63;丟東西啦&63;」
她不自然地笑,心想,或許事情還沒有那麼糟,或許他們根本沒碰那本日記。於是上樓,衝進自己的房間。日記本好好地攤在枕邊,當她又歡喜又痛苦的時候,她發現日記本裡有一張薄薄的紙,那是爸爸的筆跡:
孩子,孩子
(蒂斯代爾)
孩子,孩子,你只要能行
就去愛一個男人的聲音、眼睛和內心;
縱然這讓你傷心也千萬別畏懼——
新的歡樂會從這創傷中升起,
唯有努力才讓人自豪喜悅和滿意,
儘管愛要麼是天堂要麼是地獄。
孩子,孩子,只要可以就去愛吧,
因生命又如幸福的一天短暫;
千萬別畏懼你所感到的東西——
唯有愛才使生命真實;
唯有愛才讓你可能進入天堂。
還有媽媽的筆跡:我的女兒長大了,過了這個夏天,就去愛吧,記得去愛一個值得你愛的人。
後來,她的笑容依然燦爛,她也得到了她想要的生活。她常常會跟別人說,父母給她的生命,不止一次。
(摘自《都市心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