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在老男人的侵犯裡看到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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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歲在老男人的侵犯裡看到愛

17歲在老男人的侵犯裡看到愛

前話

有一天在公交車上,我無意中聽到了兩個女孩兒的談話。女孩兒都是二十四五歲的年紀,長得清秀可人。她們在談論一個共同的女友,羨慕著女友自由、曲折的感情生活。一個說:「你看人家,都結過三次婚了,咱倆還沒有男朋友呢。」另一個說:「就是嘛,人家活的就是個經歷,多豐富多彩啊!」

我的嘴角輕輕地顫動了一下,不確定是一種什麼表情,她們真是不在其中,不知其中滋味啊!對於生活簡單的人來說,別人的經歷看起來總是那麼令人羨慕和充滿誘惑;可是那些經歷過的人呢,得到的快樂未必會比痛苦多,豐富多彩的歷程背後,往往伴隨著煎熬和淚水,其中的苦澀滋味,只有他們自己才知道。

17歲的欣予也曾羨慕過別人的生活,然而七年之後,當她帶著一身的故事回首時,卻後悔自己沒有像同齡的女孩兒那樣簡單快樂地活著。

欣予不是那種令人驚艷的女孩子,但眉目間總有些東西能牽動人心。我一度困惑於是什麼讓她容易吸引人的注意,當她開口時,我明白了,那是一種從骨子裡滲透出的嬌媚。

認識老谷的時候我才16歲,正是喜歡天馬行空、靠幻想過日子的年紀。

老谷是我爸爸的朋友,確切地說,是生意上的夥伴。他是個很敦實的男人,個子不高,有些發福,和爸爸年紀差不多,但比爸爸顯得還要成熟、可靠。他的脾氣很隨和,每次到我家來找爸爸談事情,都會給我帶漂亮的禮物,有時碰巧爸爸不在家,他還會笑呵呵地跟我說話,誇我長得漂亮,還說,他要是也有我這麼個女兒就好了。老谷有個兒子,比我小兩歲,據說被慣壞了,很不聽話。我知道老谷喜歡我,所以時常背著爸爸對他撒嬌,向他要絲巾、香水之類的小東西,他每次都能滿足我。

那時候,我迷上了唱歌,喜歡唱情歌,在那些歌詞和旋律裡,充滿了對愛情的想像。我很想像大人那樣談一次戀愛,體會被男生擁抱和接吻是什麼滋味,但我媽媽說,20歲以前不許我談戀愛。我並不是個很聽話的孩子,如果有機會談戀愛,我絕不會放棄,除非遇不到我喜歡的人。我真的沒想到,我的初戀竟會是老谷。

17歲那年,一天上午,我還在睡覺,有人叫門。爸爸媽媽都不在家,我只好從床上爬起來,揉著眼睛走到門口。

「誰呀?」我問,從門鏡望出去,原來是老谷。我把門打開了,看到我的時候老谷的臉忽然僵了一下,眼睛奇怪地看著我。我順著他的目光往自己身上看,一下看到了睡衣下若隱若現的胸部。我的臉刷地紅了,但奇怪的是,我沒有像心裡想的那樣,用雙手去遮擋自己,而是故作鎮靜地把他讓進來,讓他在沙發上坐下,又給他倒了一杯水,然後才對他說:「谷叔你先坐會兒,我去換衣服。」

往房間裡走的時候,我能清楚地感覺到他一直在盯著我,火熱的目光灼得我後背發麻。關上房門,我靠在門上不停地喘氣,那一刻,我第一次意識到,老谷是個成熟的男人,而我,是個即將成熟的女人。

後面的事就不難想像了。當我把自己當成女人的同時,也把關於愛情的種種期待放在了老谷的身上。我們之間變得微妙起來,坐在沙發上,兩人都有些尷尬。老谷很快提出要走,當他站起來時,我下意識地抓住了他的胳膊,嘴裡挽留著:「谷叔,急什麼,再坐會兒……」他像觸電一樣渾身一震,震動的感覺從我手上一直傳進我心裡。我忽然忘了我要說什麼,呆呆地坐在那裡,仰頭看著他。他也看著我,眼神奇怪得有些怕人。接著,他的臉向我俯衝下來,我嚇得閉上了眼睛,然後,便感到自己的嘴唇被他吻住了,等我從眩暈的感覺中回過神時,我已經被他緊緊抱住,躺在了沙發上……

被老谷侵犯的時候,欣予絲毫沒有害怕,相反,她從心底感到喜悅,因為,她期待已久的美麗「愛情」終於降臨了。

17歲的我,根本不懂得愛情和慾望的差別,在我看來,老谷對我做的一切,只有一個理由可以解釋,那就是——他喜歡我,他愛我。而我也「愛」他。

終於可以像成人一樣談戀愛了,我高興得要命,沉浸在自以為是的愛情裡。老谷對我很好,他有能力也願意為我製造甜蜜的假象——

他為我買衣服、買首飾、買花,雖然我從不缺這些東西,但只要是他送的我就喜歡。

他帶我去高檔餐廳吃西餐,喝著紅酒吃法國菜,透過高腳杯看他,我發現,這個老男人原來也可以顯得那麼風度翩翩、氣度不凡。

他陪我去唱歌、跳舞、看電影,儘管大部分時候他都昏昏欲睡,但還是心甘情願陪著我,適當的時候鼓鼓掌,隨時把果盤放在我能拿到的地方,或者不失時機地抱抱我、親親我。

他帶我去舒適的賓館,用親吻、撫摸和說不完的情話把我灌醉,再和我纏綿在一起……每次結束後,他都會緊緊摟著我,向我懺悔:「欣欣,我對不起你!我不該愛上你,可是,我真的是身不由己……」每當此時,我都迫不及待地打斷他,用手蓋住他的嘴,不讓他再說下去。我知道他接下來要說什麼,他會說:「我對不起你爸爸和媽媽,對不起他們的信任。」再然後,他還會說:「我是有家的人,我不能娶你,也給不了你未來。」

不,我不要聽他說這些,我不想讓那些無關緊要的事情破壞我的愛情。我不在乎他有老婆和兒子,不在乎他是我的叔叔,不在乎他比我整整大了25歲,這些對我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喜歡和他在一起,喜歡他寵我的感覺,喜歡他抱著我、愛我的感覺,這就足夠了。

當然,我必須瞞住我的爸爸媽媽,也要配合老谷瞞住他的家人,因為,一旦我們的事被發現了,我就再也不能和他在一起了。

老谷從一開始就對我說過,他不可能離婚,離婚就意味著他要失去一半的財產,甚至更多。他的生意都是一環一環緊密連在一起的,失去任何一部分,他都有可能破產,這樣的代價他付不起。我知道他沒說謊,我爸爸的生意也是這樣,所以,不管他和媽媽怎麼吵、怎麼鬧,兩人都不會離婚,用媽媽的話說,他們要為自己爭取利益最大化,而最大的利益就是繼續維持兩人的夫妻關係,哪怕已經沒了夫妻感情。

我對老谷說:「我什麼都不要,不要結婚、不要未來,只要和你在一起。」

在今天聽來,欣予當初的誓言多麼天真、多麼單純、多麼傻。她放棄名分換來的是老谷用金錢堆砌的空中樓閣。

18歲生日那天,老谷對他家人撒謊說要出差,我則對爸爸媽媽說要跟同學一起玩兒通宵,然後,他開車帶我去了一個地方。那是個新建成的高檔小區,老谷在那買了一套房子,90平方米精裝修的小戶型,房產證上寫的是我的名字——那是他送給我的生日禮物。

當我用嶄新的鑰匙打開房門,按亮燈,看到房間地板上用紅玫瑰擺好的一個大大的「心」時,不禁深吸了一口氣,捂著嘴驚呆了。

「喜歡嗎?」老谷牽著我的手走進房間,關上門,輕輕摟著我的肩膀問。濃濃的玫瑰花香包裹著我們,我覺得自己好像變成了童話裡的公主。

「喜歡!喜歡!太喜歡了!」我太高興了、太幸福了,尖叫著撲到老谷身上,使勁地吻著他。

那是我過得最快樂的一個生日。18歲,意味著我已經是一個成年人了,我要抓緊自己的幸福,不讓它跑掉。

這樣的日子又過了兩年,老谷不斷地給我製造驚喜,有時連我都感到奇怪,一個四十多歲的男人,怎麼能有那麼多浪漫的想法和旺盛的精力!他說,那是因為在他年輕的時候沒有條件浪漫,而當他有條件的時候就遇見了我。我後來想,可能男人都有這麼一個過程,年輕的時候有想法、沒能力,到了四十多歲,有能力了,就要想盡辦法實現自己年輕時實現不了的想法,也就是說,老谷即使沒有遇見我,也會和別的女孩兒上演這些迷死人的浪漫劇,只不過那個「幸運」的女孩兒恰巧是我。

這個過程對於男人來說,只是人生的一段插曲,當他的精力釋放完了,他終究會倦、會累,會對這種愛情遊戲失去興趣。當我20歲的時候,老谷想要退出了。

那年,我畢業了,爸爸想讓我跟他學做生意,我說我要自己做,爸爸就給了我十萬塊錢,讓我自己想做什麼就做點什麼。

其實我有錢,老谷經常給我錢,他給我開了一個賬戶,每個月都往裡面存錢,讓我隨便花。我很少從那個存折裡取錢,一是我不需要,家裡和老谷給我買的東西已經足夠多了;二是我不想花他給我的錢,我要把那些錢留起來,作為我們愛情的見證。

我拿著爸爸給的錢去找老谷,問他我做什麼好。他說:「你賣服裝吧,我有個朋友能給你供貨。」於是他給我選了地點,幫我開了一間服裝店,貨都是他朋友派人送來的,都是最流行的款式,很好賣,即使賣不掉,也可以無條件退貨,所以,我做的是沒有風險的買賣,就算不賺錢,也絕不會賠錢。

當我生意穩定的時候,老谷對我說:「欣欣,你有了自己的事業,將來還會有你自己的家……找個正式的男朋友吧。」

欣予說,她一點兒都不恨老谷,對這個拿走了她許多第一次的男人,她有的只是感激和依賴。她不後悔做了他的情人。

這些年,我習慣了聽老谷的話,只要他說「好」的事情我就會去做,我相信他所做的一切決定都是對我負責的。

雖然離開他會讓我心痛,但我還是聽了他的話,開始為自己尋找男朋友。我有屬於自己的朋友圈子,都是一群和我年紀差不多的男孩兒和女孩兒,在他們中間,我依然是驕傲的公主,因為沒有人比我更有錢。好多男孩子都喜歡圍著我轉,欣欣長、欣欣短的,去哪兒玩兒都叫著我,我被他們哄高興了,就花錢為他們埋單。 我花錢從不皺眉頭,只要我高興,想花多少花多少,反正店裡的生意有老谷照顧著,他每月還固定往我的賬戶裡存錢。雖然我不願意承認,但我心裡很明白,這些錢就是我出賣三年的青春換來的,花錢的時候,我總有一種殘忍的快感,彷彿這樣就能減輕我對老谷的思念。

21歲生日,老谷送給我一條白金項鏈,然後就回家了,他說他不便陪我過生日,讓我把機會留給那些年輕人。我把所有的朋友以及朋友的朋友都請到酒店,大吃大喝之後,爛醉的我把一沓鈔票揚得到處都是,又哭又笑,最後被大夥兒七手八腳塞進出租車裡,送回了家。家就是老谷給我買的房子,打開房門,我還期待著會有紅玫瑰的驚喜,然而,裡面黑洞洞的,冷冷清清,什麼也沒有。我趴在地板上大哭了一常

22歲生日,我身邊有了一個男孩子,他叫亞平,是21歲生日時送我回家的男孩兒之一。他一直看著我哭,陪我到天亮,見我睡熟了才離開。後來,他經常來找我,陪我說話,帶我去玩過山車、上網玩遊戲或者去唱歌。他唱歌特別好聽,尤其唱王力宏的歌,唱得比本人還好聽。他那時愛唱《星座》這首歌——

「可惜感情遠比星星複雜,身在其中換做誰都無法自拔,一肚子的疑惑誰能回答……」

我猜,這就是他想對我說的話,他從沒問過我到底為什麼那麼傷心,但他的關心都通過歌詞傳達給我了。我想,我應該接受他,讓他做我的男朋友。

有了亞平,我覺得自己不那麼孤獨了,慢慢又找回了生活的樂趣。亞平和老谷不一樣,老谷是成熟的,他的浪漫和愛情都是用錢堆起來的;而亞平沒有錢,連工作也沒有,他有的是年輕人特有的朝氣、活躍和激情。他喜歡玩帶有刺激性的遊戲,遊樂場那些讓人尖叫、害怕的設施是他的最愛,幾乎每隔半個月就要去玩一次,每次都要把所有的項目玩遍了才痛快。

我喜歡看見亞平玩得興高采烈的樣子,像個孩子。為了能每天看到他開心、可愛的笑臉,我願意付出任何代價。

我開始像老谷對待我那樣寵著亞平,帶他吃喝玩樂,給他買穿的、用的、玩的,只要是他喜歡的,我都滿足他,為此,我不得不動用老谷給我的錢。

直到今天,欣予仍然認為,自己為了愛情付出的一切是沒錯的。她始終相信只要付出就會有回報。那麼,她得到的回報又是什麼呢?

亞平的爸爸媽媽離婚了,他說他不想回自己家了,我就讓他搬過來和我祝 我們過起了夫妻一樣的生活,每天吃在一起、睡在一起、玩兒在一起。這種感覺真好,就像真的有個家一樣。以前,老谷只能偶爾留下來過夜,大部分時候,都是我一個人躺在大床上,伸開手和腳,都夠不著床邊,一點兒溫暖都抓不住,心裡總是空蕩蕩的;老谷退出以後,這個房子就是我一個人的籠子了,我不想回來,可每天還是得一個人回來,冷冰冰地睡去,再冷冰冰地醒來。

有了亞平就不一樣了,每天他都摟著我睡,半夜醒來,聽到他的呼嚕聲在耳邊響著,感覺到他的體溫,心裡那種滿足感和幸福感,真的沒法形容!

我愛上亞平了,很愛很愛,我願意為他付出一切,哪怕是所有的金錢和自己的生命,也在所不惜。

我拿出大半積蓄,為亞平開了一個分店,貨直接從我的店裡拿,賺了錢歸他,賠了算我的。亞平特別高興,剛當上老闆那陣子,他熱情很高,每天都去店裡招呼客人,晚上回來就對我說個沒完——今天來了多少顧客、賣了多少錢、明天還要多拿點兒貨等等。他還換掉了我給他雇的夥計,說那個邋遢的小男孩根本不會賣衣服,應該找個靈巧的女孩兒來賣,才能賺錢。他真的找了一個女孩兒來,十八九歲的樣子,叫小玲,看著確實挺機靈的。我沒有反對,只要亞平高興,一切隨他。 過了些日子,分店的生意還是半死不活地沒什麼起色,亞平看起來有些不高興,我安慰他說:「沒關係,慢慢來。剛開始都是這樣子的。」然後不斷地給他補錢,他這才覺得好受些。我以為他的新鮮勁已經過了,沒想到,他還是整天往店裡跑,還勸我也多去自己的店看看。他說:「咱倆好好奮鬥幾年,攢夠了錢,我好娶你。」這話讓我感動得差點流淚,我覺得,自己距離真正的幸福已經很近很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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