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才發現不肯離婚是個錯誤
韋姍:我不愛他,跟他結婚,就是毫無意思的應付。
曾看過一部外國電影,結尾是女主人公在選擇了自己的生活後,對著鏡頭嫣然一笑。多少年過去了,在我的腦海裡,一直固定著那樣的鏡頭。柔和的光線,還有青嫩的草地,女人彷彿從此走向了另一個世界。在她,是嶄新廣闊的天地,在我,是十年蝕骨的憂傷和無力。
是的,十年了。現在的我,看著鏡子中自己軟弱的嘴角,發隙中藏不住的白髮,心想,這一生又有什麼意義?
我不愛他,跟他結婚,就是毫無意思的應付。在我看來,幸福的家庭是各有各的幸福,不幸的家庭才都是相同的不幸。感情死了,但卻又必須在一起,然後互相糾纏死磕,不吵不鬧就是天下太平。我是捨不得孩子,我不能失去自己的骨肉。
於是堅持。中間他提出過兩次分手,一次是在我二十八歲時,一次是三十三歲時。他在外面有了女人,有一年的時間乾脆不回家。
那時我想,等孩子再大點兒,我一定會離。至少,不要讓他這麼小就沒有父親,在外面,會被人欺負的。
於是,婚姻繼續,他在外面玩,我在家裡守著妻子的名分。孩子轉眼上了中學,比起當年我對他深切憐惜的時候,感覺大了很多。可是我還是不知道該怎麼辦,因為他青春期了,比起小時候,甚至更敏感了。
而我呢,已快四十。工作開始走下坡路,錢也越掙越少,我怎麼辦?一場破爛婚姻,走到今天,我已從厭惡害怕到開始固執,至少,我要守住我的家,和家裡七萬多的存款。
也許等五十歲時,再離吧。那時孩子業已成家,我的選擇也基本不會再影響到任何人了。
那個電影裡的女人,想想就讓我忍不住淚流滿面。女人的一生,想為自己活一場,難道就這樣的難嗎?
夏景:她們只樂意做婚姻的人質,然後把自己的不快樂,歸於不能痛快地為自己生活。
五十歲時,就不要再離了吧。那時你年歲已老,收入更少,會變成兒子的負擔。他結了婚,有了兒子,你連每年一千塊錢的壓歲錢都拿不出手,你離婚做甚?
電影裡的那個女人,作為一種美好藝術形象,還是讓她天長地久地留在你的腦海裡吧。如果她繼續讓你淚流滿面,除了說明你賊心不死外,也基本上說明不了任何問題了。
一個人的一生到底有多大的意義,看來答案確實很不相同。對你是離一次婚,對我是去一次土耳其。我不認為這其中有多麼大的差別,就算你搬出捨不得孩子、不能讓他從小沒有父親這樣的話來,也不過只是一個借口。和我捨不得花錢,又沒有勇氣獨自上路是一個道理。
二十八歲時,你不肯離婚,因為孩子太校三十三歲時,你不肯離婚,是因為怕孩子在外面會被欺負。到了快四十歲,兒子進入了青春期,你當然更不能離婚了。
這個世上,我相信像你一樣的女性會有不少。事實上,我自己就見過一些,而且擁有此種心態的女人,和其學歷工作長相收入,似乎關係還都不大。她們只是樂意做婚姻的人質,然後把自己的不快樂,歸於不能痛快地為自己而活。
那麼如果,有人放手讓你為自己好好活一場的話,你想你會怎樣呢?
會有勇氣,不結這個玩笑的婚姻嗎?會能堅持,在孩子剛出生不久離開他嗎?會敢於做到,在丈夫和別的女人有了情感後,直面是否自己身上出了什麼問題嗎?
不知怎麼的,看到一個女人,為自己的懦弱找出這麼多的借口,甚至還拿出電影裡嫣然一笑的女主角做煽情的背景時,我就忍不住會心懷叵測地想,她在尋找著最大理解的同時,為什麼不肯多瞭解一些別人比她豐富多彩得多的生活呢?
對婚姻從厭惡害怕到固執的女人,會不會在多少年中,只是活在自怨自憐的世界裡,以至一個電影屏幕上貌似休閒的女人,就能多年如一日地佔據著她的渴望,那麼,她的行動力又表現在什麼地方呢?
一個失去了行動力的人,想得越多,只會越糟糕。所以,如果可以,我僅代表我自己及於心不忍的同志們,勸你服從這個婚姻,接受命運,並且什麼都不要再想。
好了,不要再說離婚的事了,也不要讓那個女人刺激得你淚流滿面。張惠妹在歌詞裡唱道:「有些人不抱了才溫暖/離開了才不恨。」說的是趁著自己年輕,就肯斷然離開男人的女人。因為本來,也許你也可以像那個女人一樣,帶著嫣然一笑,遠離這堆破爛的。
但三十三時還沒有離,就不要再離了。婚姻有的時候,是獨聯體,但有的時候,也是互助社。你不是說到了收入漸少嗎?
張惠妹還有一句歌詞:「我尋找的平靜/是我將來看電影/帶著一顆平常心/不必為誰心碎閉上眼睛。」
呵,這些歌,有趣得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