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成了情人報復前妻的工具
她的愛情非常曲折,卻依然沒能到達幸福的終點。美麗的外表帶給她的,不知到底是福還是禍。還好,她很清楚,正確的選擇究竟應該是什麼。情感人物檔案:薇男(化名),女,30歲,銷售
廠花之戀
以前,我是一個大型工廠的「廠花」。那是1995年春天,我剛剛18歲,在我們那一帶非常引人注目。當然,追求我的人也非常多。
威千(化名)是眾多追求者中的一員,他長得英俊高大,一表人才,完全就是我夢中的白馬王子。在威千的強壯臂膀以及甜言蜜語下,我的少女時代就此結束。
然而,就在我委身於威千後沒幾天,一個女孩就跑來找我,對我說:「我是威千的未婚妻,我已經懷了他的孩子,請你不要再和他來往了。」我一下蒙了,這一切,威千從來就沒有對我說過埃同為女人,我在為自己感到不幸的同時,也很同情這個女孩,我說:「好吧,我不會再和他來往,你放心吧。」不久,威千結了婚,我和他再也沒有來往。
轉眼,冬天到了,廠裡分來了一個大學生,大家都像看稀奇一樣地去看他。就在我們一群人看他的時候,他居然在一大群人裡面,獨獨盯住我不放。我太瞭解這種眼神,這眼神就跟當初威千看我時一模一樣。惟一不同的是,他身材矮小,眼睛也小,完全不是我喜歡的男性形象。但是此後,這個大學生語萬(化名)便開始熱烈地追求我。
說實在的,我對語萬一丁點兒感覺都沒有。無論他送化妝品給我,還是請我去看電影,都無法打動我的心。後來,我決定嫁給語萬,完全是因為語萬的一句話。當時,由於我的容貌在廠裡太出眾,關於我的各種版本的流言蜚語特別多。有一天晚上,在我們廠裡的活動中心外,語萬突然對我說:「我聽到了許多關於你的傳言,但我一點都不相信你是那樣的人。在我心裡,你就是最純潔的天使。」
女人實在是非常感性的動物,在語萬說完這句話不久,我們結婚了。
離婚又復婚
我們的結合,遭到語萬的母親強烈的反對。語萬是農村人,很不容易才讀了書,來到城市。他母親希望他能找一個學歷高一點兒,工作穩定一點兒的城市女孩。而不是像我這樣,空有一張美麗的臉,既沒有文憑,家裡也沒有後台的女孩。
為了阻止我們結婚,語萬的母親甚至喝了農藥。但是,一向孝順的語萬,卻沒有聽從母親的意見,執意將我娶回了家。他對搶救過來的母親說:「這輩子,除了她,我什麼都不要。」
婚雖然結了,但是這個心結從此就留在了我和語萬母親之間,也給我們的婚姻埋下了陰影。
很多人說,女人結了婚,就會越來越依賴自己的丈夫,越來越愛對方。即使最初沒有感情,久而久之,也會變得離不開對方。可是,我卻不是這樣的女人。和語萬在一起,我始終找不到愛的感覺。我的心中有許多幻想,許多遺憾,我和語萬的心,一直有著很遠的距離。加上語萬的母親一直從中作梗,1998年我們離婚了。離婚之後,我從家裡搬了出來,自己租了房子祝有一天,語萬病了,我過去看他,那天晚上下很大的雨,我不好回去,留了下來……
兩個月後,我發現自己懷孕了。我並不想要這個孩子,一個離異的女人,帶著一個孩子,可想而知再婚會有多麼困難。我想去做手術,卻被語萬阻止了。語萬懇求我,一定要留下這個孩子。感謝語萬的懇求,讓我生下了非常活潑可愛的兒子。為了兒子,我們復婚了。
再次離婚
兒子的到來,雖然給我們帶來許多快樂,但並沒有讓我們的感情有一絲一毫的發展。雖然在情感生活上,我一直覺得悵然若失,卻沒有做出對不起語萬的事。令我萬萬沒有想到的是,那麼愛我的語萬,有一天會那麼主動地離開我。
語萬的事業一直發展得很好,2004年他被調到廣州,升任地區經理,我們開始了兩地分居的生活。那年「十一」,我帶著兒子一起去廣州探親。
一大早在火車站,語萬接了我們後,執意要我們住酒店,不讓我們去他住的地方。為了這事,我們在街上大吵一架,一直僵持到了中午11點,語萬丟給我1000元錢,扔下我們,一個人跑了。下午3點,我給語萬發了短信,說這就帶著兒子馬上回家。很快,語萬的電話打過來,向我道歉,說好不容易來一趟,要我不要急著回去。半個小時後,語萬趕來接我們出去吃東西、遊玩。可是,就是不讓我去他的住處。我不知道,語萬的心裡,究竟在想些什麼?
從廣州回來後,我和語萬大吵一架,他就此提出了離婚。我沒有任何留戀地和語萬辦了離婚手續,變成了一個單身母親。
又遇初戀情人
2005年12月,母親的一個遠房阿姨,見我一個人帶著兒子怪可憐的,就牽線搭橋給我介紹了一個人。因為許久沒有和那個人聯繫過,阿姨憑著記憶寫下了一個電話號碼。就在我鼓起勇氣,撥打這個號碼時,卻被告知這是個空號。神奇的是,第二天,那個號碼的主人不知道為什麼突發奇想,給阿姨打了一個電話。
就這樣,我見到了他。我不知該怎樣形容,見到他那一刻的感受。我只能對自己說,這一切都是上天注定的緣分。因為那個人,就是將我少女時代徹底結束的威千。
威千告訴我,因為和妻子感情並不深,在孩子生下來沒多久,他就提出了離婚,拖拖拉拉了好些年,終於在2005年5月離了。
10年之後,我們在這種情形下重逢,彼此都非常激動。我以為,從此我會開始幸福的生活,結束這麼多年來的幻想和遺憾。可是,生活卻給我開了一個玩笑。
令我開始感覺到不對勁的是,每次威千帶我去買水果,或帶我去過早,那些人看我的眼神都怪怪的。後來我才知道,水果攤的老闆,是威千前妻的舅舅,早點攤的老闆,是威千前妻的姑媽。威千帶我去的目的,是為了向他前妻示威和炫耀。
我和威千在一起後沒多久,有一天晚上,威千的前妻居然找到我的家裡,指著我的鼻子說:「為什麼你總是要撿我剩下的?以前是這樣,現在還是這樣?」那一晚,她居然把威千帶走了,威千一夜未歸。
我這才徹徹底底瞭解威千是一個怎樣的男人。他用各種謊言周旋在我和前妻之間,事實上他兩個都不想放棄。而且,威千在經濟上非常拮据,整天找別人借錢過生活,完全無法承擔起一個男人的責任。
我不想再過這樣被謊言圍繞的日子,今年過完年,我對威千提出了分手。沒想到,威千就像一頭暴怒的獅子,用盡各種無賴的手段阻止我。半夜3點,為了進我的門,他可以用錘子將門錘爛,非說裡面躺著別的男人。我非常生氣,可是他卻對我說,他所做的這一切都是因為愛我,不願意再像10年前那樣錯過我。我的心,一下子就軟了。現在的我,非常茫然無助。我和威千之間,到底應不應該結束?
顯然這個答案是肯定的。薇男舒出一口氣:「我也是這樣想的,只是缺少一個鼓勵罷了。無論再發生什麼事,也無法動搖我要離開威千的決心。」
記者手記
難以改變
我多麼希望這是一個浪漫而戲劇的故事埃10年後的重逢,彼此都已曾經滄海,卻發現最初的選擇,才是最終的歸宿。可惜,這只是我一廂情願的美好想像。
其實早在一開始,一切都已微露跡象。10年前的那個人,不也是吃在碗裡,看在鍋裡,讓兩個女人都同時為他魂牽夢繞嗎?只不過那時的薇男非常年輕,輸得起。現在的薇男已經不那麼年輕,遠沒有10年前那般瀟灑,揮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只需要一個星期,便可以將負心漢徹底拋在腦後。不適合你的人,就是過了10年仍舊不適合。就像不適合你風格的衣服,就算收入和心情再怎麼變,它依然不適合你。性格和氣質一樣,都是難以改變的東西。
情感之路畫了一個圈,但是圈中的人可以自己跳出來,去描繪自己的人生路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