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能相愛到永遠
2007年的冬天驟然地冷了,蔓蔓向我炫耀她新買的鑽戒,那晶瑩的光澤閃得我眼睛疼。「他幫我買的,」蔓蔓說的「他」,是她的情人---辰。
2005年前,我就知道了蔓蔓有了情人。當她第一次興奮地告訴我「我們在香格里拉開的房哦」時,我就瞧不起他們倆。感情是兩個人精神上的事情,怎麼能摻雜著錢的因素?
我和匡文要比他們真摯得多。雖然我們住不起香格里拉,但是我們有自己溫暖的小窩。每個中午的午休,我們都要從各自工作的地方打車,去我們租的房子,休息個把小時---那就是我們最浪漫的約會。
匡文只是個普通的職員,經常來我開的餐廳裡吃飯,一來二去的,我們熟悉了。他又高又瘦的身影,還有說話辦事時沉穩的氣質讓我心動。
那是6年前,匡文開口約我去跳舞、吃飯,一個星期後,他帶我去武漢廣場買了一塊手錶,400塊錢,然後我們去了賓館……一切都那麼自然地發生了,我們之間的曖昧和微妙彷彿成為了一種默契。
匡文有些激動,他擁著我說,「我找對了人!」我知道他說的意思。我見過他的老婆,那個乾瘦、留著男孩頭髮的女人,嘴唇塗得再紅,也沒有絲毫女人味。我躺在他的身邊開玩笑地說,「你用400塊的表就收買了我的心。」
「你怎麼能這樣說,我們是有感情基礎的。從一進餐廳,我就喜歡上你……」我陶醉在匡文的話語裡。
那一年,我才27歲。匡文40歲了。
老公和情人我都要
即使匡文的老婆再沒有女人味,儘管我的家庭平淡如溫開水,但我們誰都沒有離婚的念頭,可誰都捨不得先說離開,那麼就這樣在一起吧。
丈夫秦是我的初戀,我也希望他是我愛情的終點---當然,遇見了匡文,這是個意外。丈夫對我的照顧和信任,讓我在家庭裡有自由的空間,也是這樣的空間,讓我有機會背著他和匡文約會。剛開始,一回到家看見秦的臉,內疚就把我的心揪得死死的。可是時間一長,似乎內疚逐漸被匡文給我的愛沖淡了。
在我和匡文租的房間裡,他為我打來熱的洗腳水,幫我仔細地洗腳,把腳底厚厚的繭泡軟,然後用小刀幫我去角質。「你經常穿高跟鞋走路,不去角質會疼的!」我感動得說不出話來,打趣問他,「那你為你愛人也這樣做嗎?」「她?」他嫌棄地說,「髒,我才不願意抱著她的腳!」
我感受著那股來自匡文胸懷裡的溫柔,從趾尖一直傳到了心窩裡。
我父親身體一直不好,我讓匡文帶著我父母去看玻一天忙下來,父母對他讚賞有加,「匡文是你的什麼朋友啊?他對我們真好,一路上都扶著攙著,連進車門,都用手幫我們擋著頭頂。」他這點就比秦強。
我一和婆婆吵架,秦便要當著婆家的人數落我幾句。而這樣的委屈,總能在匡文身上化解。
這就是為什麼他們倆我都愛的原因,丈夫給我家庭溫暖,而匡文補充著家庭裡的缺陷。
「你真是貪心,兩個都要。」匡文笑我。我也笑,他還不是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