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愛的妻與婚外斷不了的情
受訪人:利成,男,36歲,已婚。
自認不是一個「拈花惹草」的男人,自身的婚姻雖說不上幸福,彼此之間倒也相安無事。惟一的困擾,就是經常遇到一些情感上的糾葛,一次兩次不說,且這些女人,還愈加難纏。面對著家裡並不愛的妻子和外面斷不了的情人,利成陷入深深的苦惱之中。
阿萊手記———說是不說?
曾接過這樣一個電話,一位讀者在電話裡問我,阿萊你們為什麼要歌頌那些感情出軌的人呢?我以為像這樣的人,無論遭受到怎樣的挫折,其實都是活該。
我忍不住反問,沒有歌頌啊?沒有。「怎麼沒有?你接受了這樣一群人的傾訴,然後又在報紙上把它登出來,難道還不是歌頌嗎?要是我,就對他們理都不要理……」面對著此人的「斬釘截鐵」和「不由分說」,我只得默默聽他發洩完,然後再試圖把我的想法表達清楚。是的,我要表達我的想法。
他是一位如此可敬的讀者。不僅嚴肅地關注著我的版面,而且還要打過電話來和我嚴肅地探討。這對於一個寫字的人來說,無疑是一種很大的尊重和禮遇。當我試著問他:「不知你想過沒有,傾訴是一個公眾的平台,在這裡,每一個人都有『說』和『聽』的權利。無論是誰,無論他做過什麼,我們都應該學會去『解』和『體諒』。我們傾聽,並把它展示到版面上,然後盡量去瞭解並展示每一件事背後的隱情,瞭解社會上每一個個體人的生存狀態。」
對方沒有說話。我接著打了一個比喻:「想想看,即使一個人被告上法庭,也還是有他說話和辯護的權利不是嗎?所以在我的欄目裡,如果人家說的有道理,我們又憑什麼不許人家來說呢?」
那天掛斷電話我還一直在想,不知這位讀者的想法是否因我的解釋而有一點點的轉變。更不知還有多少人也抱有著和他一樣的想法。
當然這只是一點題外話,和接下來的故事並沒有太大的關係。一個良好的「傾訴」空間,也一定是一個良好的"溝通"空間,我是這樣以為的,你們呢?
利成是一個有家的男人,事業還算成功,生活無憂,惟有的困擾,來自於情感,抑或說,來自於女人。臨走的時候,他問我,阿萊你說我怎麼就擺脫不掉這些?在單位裡,我好歹也是管著好幾百號人,也沒見這麼麻煩。其實每一次,都是她們追求我,我也拒絕過,怎麼就不頂用呢?
我笑著問他,你那也叫拒絕啊?如果真想拒絕,就不會有這麼多的事了。我的這句話,也許利成並不樂於承認,但卻是我的真實想法。
所謂「誰先追求」、「誰主動」的話,也不過是「五十步笑百步」罷了。
當初之所以同意和她交往,全因為她說過這樣一句話我和我愛人認識也有十多年了。
當時我之所以同意和她交往,全因為她曾說過這樣一句話的緣故。
她一直都不漂亮,不僅不漂亮,而且還有一點胖。當然這些都無所謂,我是想說我對她的認可,並非是因為什麼外貌上的原因,我這個人在感情上要求挺簡單的,甚至簡單到有沒有都不重要的地步。不然的話,我可以找一個長相漂亮的結婚,而且當時就是找也沒什麼難的。
瞧,我又把話題給扯遠了,我們還是繞回來繼續說我愛人吧。剛見她那會兒,我真是一點感覺都沒有。等到都快走的時候,她才對我說了這麼一句話,她說,我家裡條件不好,我又行大,所以今後我們要是在一起了,你恐怕負擔就會挺重的,咱們醜話說在前頭,這一點我希望你考慮好。就是這麼一句話,我頓時對她就特別有好感,她是個實誠人,這一點我感覺得到,不像外邊那些姑娘一張嘴就浮華虛榮得很。這也就是我為什麼能和她走到今天的原因,她很節儉,同時也很務實。然後,我們就開始了交往。說是交往,其實也不過是坐一塊兒說說話,都認識兩年了,才在朋友的邀請下請她看過一場電影。我們的戀愛時光,簡單得就像是一條繩子,從這頭兒直接就能看到那頭兒。
再後來,我們就結婚了。
結婚了也是一樣,她還是很倔強,同時又很懂持家。我們兩個在一起,平時說話的機會很少,她是一個很矜持的人。我不知我這麼說對不對,反正是沒什麼熱情,似乎每個月只要把我的工資拿到手裡就夠了,這就是我和她之間的夫妻關係。用錢來維繫。每個月,我把所有的錢都交給她,然後用的時候再找她要。
現如今,像我這麼聽話的男人也許已經不多了。當然,我倒不覺得這有多過分,我反而對於我們之間這麼冰冷和無話可說有著深深的牴觸。
我也想有一個真正溫暖幸福的家,一家三口說說笑笑一起出遊一起看電視那有多好。
可偏偏,我們碰不到一起還好,碰到一起就吵,像這麼總繃著個勁兒,誰也不願意看到誰的樣子,又到哪一天是個頭呢?
即使她以前讓我動心過,那麼現在的我,也早已經不愛她了。她曾經偷偷地把我買的房子改成他父親的名字,我知道以後,也和她吵,但後來想想還是算了。她這個人就是把錢看得很重,總藏著個心眼兒,幾年前,我們也曾談過一次離婚,最後還是我軟了下來,沒辦法,我不想傷了孩子。
孩子,是我心裡惟一的安慰和希望。
她的命真是太苦了,這一點的確使人心折現在要說的是我的第二個女人。
我願意說她是我的女人,不想說她是我的情人。情人這個詞,我不知道別人怎麼看,反正給我的感覺是挺不好的。有一點不尊重的意思,可我對她不是,她是我這輩子最愛同時也最在乎的女人,雖然我們未必能走到一起,但我很願意承認這一點,承認我喜歡她愛她在乎她依戀她。有一點也許很多人不會理解,那就是她整整大了我 8歲。一般人在外面找情感寄托,都會找一個比自己小很多的,怎麼我卻找了一個比我大這麼多的呢?
我們是在工作中認識的。我知道她很苦,結了婚,有兒子,可丈夫卻很不爭氣,一再闖禍,最後還把自己給弄殘了,對家庭對妻兒也是毫無責任感。她是一個這麼漂亮的女人,卻沒有一個疼愛她的丈夫。她很善良,在單位裡,從來就沒人說過她一個"不"字。我們原本沒什麼來往,只是彼此知道,直到後來有一天,她打電話求助我,說是她兒子在學校裡把頭磕破了,她一個人怕忙不過來,問我能不能幫她帶著兒子去看玻我二話沒說就答應了,其實當時即使不是她,而是別的什麼同事,恐怕我一樣會去,我這個人就是這樣。這件事完了之後,我意外地收到一封她寫給我的信。信中說,她一直就很喜歡我,也一直很想報答我,前不久和丈夫剛剛離婚,她敬重我的為人,更不想破壞我的家庭,她想要尋找的,不過是一種溫暖的感覺,一種只有在親人間才能有的依賴和信任。我過後馬上就給她回了一封信,婉轉地拒絕了她。沒有多久,我忘記了自己是因為什麼事情而請她吃了一頓飯,總之是為了感激她的意思。在飯桌上,她同樣表白了她對我的這份心意。我至今記得她當時說話的神情,假如當時我還有懷疑的話,那麼現在卻肯定不會有了。從那一刻開始到現在,我們整整交往了 7年,這 7年裡,她對我的心意一直都沒有變,一直都沒變。不圖錢不圖物,只圖那種最暖最真實的感覺。
這些年,她也一直沒有再找,更沒有逼我離婚。她說她這輩子,有我一個人對她好就足夠了。有時我煩了悶了,也是第一個想到她。
沒法子,我真是依賴她都依賴慣了。在感情上,我更願意說她是我的妻子。
如果不是為了孩子,我想我真的會娶她。
怎麼會有像她這麼難纏的女人呢?
遇到她那年是 2002年初。如果說最讓我焦頭爛額的人,應該就是她了。首先要說的是,我不愛她,真的不愛,她不是我喜歡的那一類女人,她太任性,同時也太咄咄逼人了。
我們是在一次招聘會上認識的,當時我負責招聘,她來應聘。用她的話來說,在看到我第一眼的時候,就已經喜歡上我了。她還說,她是為了我才來應聘這個工作的,她家裡原本不缺錢,娘家有錢,丈夫對她也很寵愛,她一個人在家,每個月光電話費就要好幾百塊。她要做什麼,根本沒人能攔得祝就這樣,她成了我的下屬,幹著一份並不適合她、挺辛苦也挺髒的工作,可是她說她不在乎,只要能天天看到我。
再後來,她的孩子在區裡參加比賽得了獎,我為了表示鼓勵,就送了那孩子一支筆,誰承想,她高興的什麼似的,當晚就帶著她老公一起請我到外面吃飯,我和她老公也是在這種情況下認識並熟悉的。她老公那個人不錯,人又實誠又厚道,和我很投脾氣,我們聊得很開心,就像最好的哥們兒一樣。沒有多久,她老公就出差走了。她開始一次次給我打電話,邀請我到她家裡去,我推辭了幾次,後來發現光躲著不是辦法,於是就決定到她家把這一切說清楚。那天就她一個人在家,孩子住學校,老公正出差。一進門,我就拽過一個凳子坐在了門口,她說她喜歡我,我就拚命給她講道理,告訴她這不行,咱們都有家,況且我和你老公又認識,我要是這樣做了,那成什麼人了?可她就是不聽,我站起來要走,她就哭了,一個勁兒地哭,說真的,別人一哭我就心軟了。她說,要不你抱抱我吧。結果我就抱了,抱完之後就逃走了。
唉,現在想想,如果我當初堅持住了,也許就不會和她發生那麼多糾纏不清的事了。
從那以後,她就總給我打電話,我要是不接,她就嚇唬我,要麼說自己要尋死,要麼就說把這件事告訴她老公。我很怕,真的很怕她到處去瞎說,怕別人以為是我的不是。
我也不瞞你,有一次我們真的發生了男女之間的那種事,可我並不情願,卻沒有法子。她是個什麼都能做得出的女人,像炸彈一樣,必須小心翼翼否則不定什麼時候就得引爆。其實我挺怕她的,也挺怵她的,每天,我都在戰戰兢兢中度過,比如你今天要是不理她,她就能給你打一夜電話,發一夜的短信。根本就不顧後果。我也想不透,我怎麼就這麼倒霉啊?遇到這麼一個什麼都不怕的女人,而我和她老公還是朋友,這,這,這叫什麼事啊?
其實我老婆對我也早有懷疑了。
有時晚上看電視的時候,她也會夾槍帶棒地敲打我兩句,我怎麼辦?聽著唄。誰讓我心裡真的有愧呢?這叫什麼日子啊?每天就像是走在地雷陣上,不定哪個不小心腳底下就響了,唉……
天下有免費的午餐嗎?
建議遭遇婚外戀的男人,都去看看邁克爾-道格拉斯和格倫-克洛斯主演的《致命的誘惑》,就什麼都明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