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糖夫妻:同城分居過單身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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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糖夫妻:同城分居過單身生活

半糖夫妻:同城分居過單身生活

新近學得一個在時尚族眼裡可能並不新的新詞,「半糖夫妻」。說的是同城分居的婚姻方式:兩個人婚後並不生活在一起,而是過著「五加二」的生活———五個工作日各自單過,週末兩天才與「自己的另一半」聚首。這樣的兩個人所信奉的愛情,是一首我從沒聽說過的據說歌名叫做《半糖主義》的歌裡唱的,「我要對愛堅持半糖主義,真心不用天天黏在一起,愛得來不易,要留一點空隙彼此才能呼吸」。

「半糖夫妻」週末走鵲橋,據稱「是為了保持婚姻活力」。同城卻刻意兩處分居,動機有二:擔心膩一起會熱情消耗殆盡,又或是夫妻個性相反不願在平淡中互相折磨。說得具體點,就是,「王子和公主從此開始了他們的幸福生活」後卻發現:婚姻中有太多的柴米油鹽,日子不再是熱戀中的美酒加咖啡,而更多的是淘米洗菜的自來水;王子開始長啤酒肚、掉頭髮,公主在家懶得洗臉梳頭還變得嘮叨……王子和公主不願意延續這樣的俗氣日子,於是,當起了「半糖」。

「半糖夫妻」在非團聚日子裡會用這個資訊發達時代的一切通訊方式聯絡,偶爾戀人約會般地一起吃吃飯看看電影,但隨後,他們會像朋友般友好告別各自散去。如果在不該見面的日子裡,一方要到另一方的住處,還必須「提前預約」。

可不是每一對男女都做得了「半糖」。據說,「半糖」們大體有以下特徵:受過高等教育、容易接受新事物、生活在發達大城市、可方便獲得各種資訊、兩個人的職業有較高社會聲望、有良好收入、各有自己的住房———總之聽起來挺白領的。

一個八卦調查更印證了「『半糖夫妻』在白領階層中興起」所言非虛。譬如,「你怎麼看『半糖夫妻』?」近萬名參與者中,認為「很好」的占22%,認為「可嘗試」的占51%,而認為「最好不要」和「堅決拒絕」的人,僅佔27%。

這個結論,讓我相當的失落,因為,關於「半糖夫妻」之間是怎樣一種男女之愛———甚至,有沒有愛,我是徹底的悲觀主義者。「受過高等教育、生活在發達城市、兩個人的職業具有較高社會聲望」,上述「半糖族」的部分特徵,我也算將就合格,但我毫不懷疑我對「半糖主義」有天生免疫力。

從來不相信婚姻裡存在「距離產生美」,也不相信所謂的「小別勝新婚」。能夠天天黏在一起———自然,這對越來越社會化的職業男女而言實在是可望而不可即的婚姻狀態,但確實是我個人之所以結婚的最大動機。

讓一個婚姻持續鮮活,確實需要時時保鮮,但是不是「相見不如懷念」,就是對鮮活婚姻的良性刺激?

在我看,家,不僅僅是一個物理意義上的屋子,人才是家的要義,在這個家,是吃現做的熱飯還是打包回來的剩菜都無所謂,但一定要有兩個人的聲音———不管是笑聲還是哭聲甚至是兩口子的吵鬧聲打架聲。勞累一天,我巴望著趕緊回這樣一個有人氣的家。在這樣一個家裡,衣冠不整又怎樣,睡眼惺忪又如何,坐姿不雅又怎樣,脾氣暴躁又怎樣,哪怕言語不合立馬頂起嘴動起手呢,沒關係,因為這就是「一頭豬在有房頂的屋子裡」所構成的「家」,是想起就感覺溫暖的所在。

而兩個宣稱要攜手走過風雨無論生老病死永不離棄的男女,出於所謂的保持個性,所謂的存留隱私空間,故意「只做陌生人」,在各自的屋子裡笑,在各自的屋子裡哭,再歡快再悲傷,也僅僅屬於一個人,無人分享,有誰共鳴。兩個人再富有,兩套屋再豪華,還是構不成一個有化學意義上具有溫暖質感的家。

所以,那種渴望擺脫對方對自己的「黏」,渴望保有一種朦朦朧朧若即若離的關係,倘若存在於情人之間,當可理解,但在一個婚姻裡,這樣一種有距離的愛,是我所不能瞭解的事。

跟某個人牽手前,也曾有過恐懼和茫然。但既然牽手,最大期待始終未變———兩廂廝守,最好永不分開———如果可能的話。這樣的想法,未免老土了些,在那些「容易接受新事物」的人士眼裡。

好在,我的另一半在這一點上跟我一樣凡俗不堪守舊不化。於是,在「半糖男女」時尚亮相的當下,我們,希望繼續波瀾不驚地做一對連體嬰兒似的夫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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