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可竊,情可偷。又云:竊國者侯,竊鉤者誅,同樣是伸出"第三隻手",結局卻截然不同。看來,偷,也是一門不可小覷的技藝。
偷情,是一種司空見慣的生活現象,它既不能侯,也不能誅,打了個擦邊球。偷情者的心態與偷車者的心境是很契合的,都是一種見了陽光就融化的冰塊,若被抓住了,不是化成一攤水,就是匯作一汪淚。
偷車者的心態有二,一是自己車子被人偷了,他就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不偷白不偷,否則,損失誰賠?二是致富無門,一部分人就先偷起來,這種人不管新車、舊車,見車就偷,不偷就手癢癢。偷情也可分為兩種,一種是自己妻子或者丈夫的感情被別人偷去了,自己也就破罐子破摔,以偷還偷了;一種是情場上的慣偷,見了心儀的男人或者女人,不遊戲一把就不過癮,玩的就是心跳,偷情何嘗不是一種刺激?
人與車當然不可同日而語,車子可以上鎖,而人是不能這樣對待的。其實,人的心中也有一把鎖,只是這鎖是用"責任、道德、羞恥"等零配件組裝而成的。但再堅固的鎖,小偷也能給你撬開。何況,人是很情緒化的,那顆驛動的心怎能一次又一次地忍得住另外一副目光鑰匙的挑逗與撩撥?就像你不能與車子形影不離一樣,你又怎能與你的愛人連分開一分鐘的時間也沒有?更有那些身在曹營心在漢者,巴不得人家把他早點偷去呢,免得天天在你身邊受這樣那樣的委屈。有些男人很野,有些女人很浪,林子大了,你說什麼樣的鳥沒有?車被偷去,你只能自認倒霉,你總不能因為一輛自行車被竊,而去公安局裡喊冤三天吧。愛人被人偷了,你只能啞巴吃黃連,又何況老祖宗早就說過,家醜不可外揚。
偷情與偷車同屬見不得人的勾當,為了那片刻歡愉,不知心要怦怦怦地履多少次薄冰。由於這情是偷來的,所以是跌倒拾著錢,撿來的便宜,撿得快,消費得也快。偶爾偷一次者, 對偷來的車子也不敢騎,為啥?怕被人發現送進局子唄。情一旦偷到手,也只能躲著熟人,在小河邊、辦公室,偷偷地"消費"。不是自家的"東西",當然就不會珍之惜之了。對於那些情場的慣偷來說,更是如此。
車子越新,越易被偷,漂亮的女人與瀟灑的男人,常常被"偷"也就不足為奇了。世界真是奇妙啊,沒想到偷車與偷情是那樣地不謀而合。偷車者不滅,偷情者永存。家鄉有一句老話:不怕賊偷就怕賊惦記,連一輛自行車都鎖不住,你又何談"鎖"住一個活生生的、既有三心二意又有七情六慾的人呢?所有防盜鎖,在小偷面前都勢如破竹。車子被偷,尚可察覺;愛人被偷,你找誰算賬?瞞你都瞞不過來,你還指望人家對你"實話實說"?其實,咱們的老祖宗早就給偷情者制定了一條有建設性的、有指導意義的、簡直可以說是高屋建瓴式的格言:妻不如妾,妾不如妓,妓不如偷,偷不如偷不著!這句話看似悲觀,其實是一種感情的惡性循環:正因為偷不著才想偷。如果不管是誰,一伸手就貓捉耗子一逮一個准,那偷還有什麼歡愉可言?偷是一個甜蜜而忐忑的過程,如此美麗的誘惑,誰肯放過?何況,在咱們社會主義制度下,消滅了萬惡的一夫多妻制,而一些有了權位和銀子的人,又賊心不死。不讓他納妾跟要他的命差不多,不准明納,他就私藏暗偷,何況,即使有些較有主見、責任感較強的人,也未必能把自己牢牢地"鎖"在道德的花園裡。何況所謂的"鎖"也是只防君子,不防小人的。更何況偷與被偷,願打願挨。"你總是心太軟",所以,情才一次次被偷。
手癢與心癢,都是小偷的潛在動力和慾望。偷情與偷車的結局也大致相同,僥倖的心理作怪,使他們偷了一次還想偷二次、三次……但常站河沿邊沒有不濕腳的,你總有被逮住一次,輕的被揍得鼻青臉腫,重的,則要送進局子--這是對偷車者而言。偷情者呢,就要被送上道德的法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