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他搬了新家,在國慶節最後一天的時候他邀我到他家看一看,我答應了,可那天我要上興趣班,於是早上我給他打了一個電話,她問我還能不能來,我說可以。當我要離開學校時,有一個同學,見我要走,就說:「千禧!和我打一會乒乓球吧。」我說我還有事,她說就玩一會,經她一說,我有些手癢,就和她玩起來,這一玩竟把時間給忘了,等我從學校裡出來,天都快黑了,只好趕緊回家了。
後來總想找個時間解釋一下,可不知怎麼搞得,一拖就很長時間。時間越長就越不想再提這件事了,心想,反正也不是外人,何必那麼多禮節呢?
再次想起她的時候,是有事有求於她。不知怎的,她電話裡對我很冷淡,我問她怎麼了,他說:「問你自己。」我試探著提起前年那件事,她說:「有你那樣輕率待人的嗎?」她很生氣,說那一天她推掉了一切活動安排,只是為了我的到來,從早晨到晚上豎著耳朵聽每一陣上樓的聲音,可最終還是沒有把我盼來,之後連一個電話都沒有。她說得我臉上一陣陣發熱,我解釋說我從來沒有把她當過外人,因為我以為我們的距離很近,就在這件事上隨便了,可是她說我是一個言而無信的人,而且為了讓我知道誠信這個詞,她決定不再理我。
這只是一次失約,我便失去了一個親密無間的朋友。如果你在一件小事上欺騙了一個人,那麼他就會對你整個人產生不信任,相互間的信任是無價的,一旦丟失,用什麼也換不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