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枕兩年妻子竟然不存在
閃婚
謊言讓我下定決心
就在倩倩摔碎花瓶的一剎那,那個讓我猶豫了很久的結局終於在心中清晰了——我要離婚。今天,是我與倩倩結婚兩週年的紀念日,準備好的鮮花、蠟燭和紅酒,沒有營造出想像中的浪漫氣氛,反而都一片狼藉地躺在地上,讓我此刻的心情更加淒涼和絕望。
兩年前的那次閃婚,沒想到竟然釀成了今天的苦果。兩年來,我們經歷了無數次的爭吵,原因都是她的謊言。我曾經為此離家數月,回來的那天,倩倩對我笑臉相迎,當時我想,算了,每個人都可能有難言的苦衷,也許這次是我太過苛求。可是好景不長,漸漸地,她又「舊病復發」,有時候說一聲「有事」,就成了整夜沒有回家的充分理由。我覺得每個丈夫都無法容忍妻子的一連串謊言。今天,我準備好豐盛的酒菜,打她的手機,卻又關機,我又給經常和她一起打麻將的小麗打電話,對方也說好幾天沒看見她了。當她在夜幕深沉的時候走進家門的時候,一句:「今天和小麗他們打麻將好累啊!」讓坐在沙發上苦苦等待的我徹底爆發。
收拾了家中的殘局,我點燃了一支煙。在煙霧繚繞中,我終於說出了那兩個字。
倩倩聽了之後並不驚訝。這有點出乎我的意料,也讓我鬆了一口氣。好聚好散,也許是我們最好的結局了。但是,更讓我沒料到的是,她卻立即提出了一連串的要求:房子歸她、存款歸她,除了我的個人用品,家裡的一切都是她的……
這我根本不能接受。
出差
妻子竟然攜寶蒸發
提出離婚之後,我們一直在僵持狀態。倩倩的條件太苛刻,我只好起訴離婚,並且請了一位資深律師。很快我接到了出差任務,無論家裡的事情鬧成什麼樣子,工作還是不能耽誤。有王律師幫我整理資料、寫訴狀,跑法院,並且隨時把這件事的進展打電話告訴我,我放心多了。聽說,法院已經立案,也通知了倩倩。倩倩說,她過幾天就去法院親自拿傳票。事情看上去很順,可是我卻突然接到了律師的電話,取傳票的日子已經過了好幾天,倩倩也沒有出現,而且,她的電話無論什麼時候撥打,都是那句:「您撥的電話已關機,請稍後再撥。」
王律師告訴我,在離婚案中,被告都要親自到庭,如果倩倩不來,我只能撤訴。我心急如焚,連忙向領導請假回家。到了妻子的單位,人家說她早就辭職不幹了。我又趕到家裡,打開屋門,靜悄悄的,只有那薄薄的一層灰塵提醒我,她離開這裡也很久了。她的衣物,都已經隨她消失得乾乾淨淨,彷彿這裡從來沒有一位女主人,令我萬分震驚的是,擺在多寶格上的那件祖傳玉器也不見了!那是我的傳家寶,少說也值十幾萬!我兩腿一軟,坐在了地上。
調查
我和虛構人物結了婚
倩倩同意離婚,只是在財產分割的問題上我們有分歧,一走了之,根本不是辦法埃想到這,一股寒意突然湧上了我的心頭,難道說她還有別的秘密?我委託律師拿著我們的結婚證和倩倩的身份證複印件,到派出所查倩倩的身份。王律師的一個電話讓我半天沒緩過神兒來:倩倩這個身份證是假的。所以,我是跟一個沒有存在過的女人結了婚。
人都說三十而立,四十不惑,我今天已經到了聖人口中應該不惑的年紀,但在殘酷的真相層層揭露之後,我卻深深地困惑了。
倩倩到底是誰?我追問律師,把人家問樂了,是啊,與我共枕兩年的妻子,我竟然不認識她!
好在王律師的一句話提醒了夢中人,她說,一個女人不可能這麼長時間都不和家裡聯繫,不如查查家裡的電話記錄。我一拍腦門,連忙趕到電信營業廳。果然,最近一個月有個電話號碼出現過十多回,區號在湖南省臨江市。也許,在那裡,我們能弄清事情的真相。更何況,這也是我現在惟一的線索了。
真相
若使相逢應不識
回想和律師南下調查的日子,浮出水面的真相彷彿是一個接一個的炸雷,我真沒想到,自己竟然從來沒有認識過這個女人。
我們先通過那個電話號碼查到了一個地址,幫我們查找的民警說,這家曾有個名叫阿珍的女人。但她現在失蹤了。看資料上的身高、形體都和倩倩相符,我們一度欣喜若狂。可是看到資料中的照片後,卻讓我們都大失所望,眉眼一點也不像,我不認識那個女人。
我們沮喪地回了家,但我不信,事情真的這麼巧?律師也提醒我仔細想想,我們是不是遺漏了一些細節。這兩天,我做夢時都在琢磨這件事。半夢半醒間,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於是我連忙給律師打電話:「我曾經在家裡看到過一個整容的病歷本。」
律師當時就說,這個線索太重要了!果然,第二天她就查出了真相:倩倩的真實身份就是阿珍,她曾經嫁過人,更令人驚訝的是,她的真正丈夫是當地官員,因為前幾年貪了單位一筆巨款,如今正在監獄裡服刑。而就在她的丈夫剛剛東窗事發時,阿珍就拿著幾百萬元溜了。現在,警方也在找她。她整容,並不是像其他女人那樣為了美麗,而是為了隱藏自己的可怕身份。
律師說,這次變成了倩倩的阿珍在我提出離婚訴訟後失蹤,可能就是怕自己的真正身份暴露。在驚人的真相面前,我一時啞口無言。如今,要離婚,要追回失去的傳家寶,我惟一的選擇就是報案。
難題
怎樣與不存在的人離婚
這幾天,我的頭腦漸漸冷靜下來了,我認真梳理了這件事的來龍去脈,以及可能對我今後生活造成的影響。
沒錯,現在一切都已經水落石出,可是,在法律上,我還和一個名叫倩倩的女人保持著夫妻關係,和一個真實的女人離婚,律師們可能有一千種方法可以幫助我,可是,倩倩並不存在,她只是一個名叫阿珍的女人虛構的外殼。怎麼和這具外殼離婚,這個難題擺在誰面前估計都會讓他頭痛。
我曾經試探地問過律師,能不能以阿珍重婚的理由起訴,從而結束這段荒唐的婚姻,可是律師卻說,在法律上,我的妻子是倩倩,也就是說,阿珍和我壓根不是夫妻,兩個毫不相干的人怎麼能離婚呢?而告倩倩,現在也是死路一條,因為從法律的角度來看,她並不存在,無論是起訴要求離婚還是宣告婚姻無效,都是針對活生生的人,被告主體都不存在,即使起訴了,法院也是要駁回的。聽著律師頭頭是道的解釋,我真是有點傻眼了。
可是,難道我下半輩子就守著一個名字過一生嗎?
結局
擦去苦澀的淚水
我是受害者,我期待奇跡的發生。可是,有些奇跡只能靠自己創造。
王律師說,這些天,她也沒睡好。她想來想去,發現要解決這件事現在只有一個辦法,那就是這個案子已經不能按照常理出牌。惟一的辦法就是——「告婚姻登記機關,打行政訴訟官司,要求撤銷婚姻登記。」王律師認為,阿珍用偽造證件冒名頂替,居然能和我順利結婚,這就說明婚姻登記機關存在工作失誤。我應該告婚姻登記機關,讓他們給我撤銷這段荒唐的婚姻,還我一個未婚的身份。
法院開庭的那天,我坐在原告席上,心裡七上八下,當法官宣讀判決書說「婚姻登記機關已經盡了審慎的審查義務,」時,我的心真的提到了嗓子眼。幸虧法官接著又說:但由於阿珍弄虛作假,使用假身份,難以查明,考慮到維護我的權益,依法撤銷了我與「倩倩」的婚姻登記。
不久之後,我又聽說,警方已經把逃走的阿珍抓到了,她終於要為自己的所作所為付出代價。但這一切,似乎已經與我沒有什麼關係了。現在的我,終於逃出了那段沼澤般的糊塗婚姻,洗淨心情,準備重新踏上人生路。當然,我也在期待一份與原來截然不同的,清楚明白的感情。想到這,我彷彿看到,一路陽光已經在前方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