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的她為名出賣身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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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的她為名出賣身體

我愛的她為名出賣身體

壞男孩丁樂,乖女孩小沐

我怎麼也沒想到,小沐竟然喜歡我喜歡到那樣深,而我對她的傷害,也許像她給我的愛一樣多。

我們從小就生活在一個大院子裡,我不願用「青梅竹馬」來形容我和沐,這個詞畢竟帶了點愛情的味道,我和她,最多只是兄妹般的感情。

我自小調皮搗蛋,老師常常拿著滿是紅叉的試卷找上門,媽媽就拎著我的耳朵開始教訓我,用竹尺打我的手心。而小沐總是在隔壁安靜地讀書,臉上總有一抹羞赧的紅,她不愛說話,即使開口,聲音也是細細小小的。

拿到我那見不得人的成績單時,媽媽總是氣得把手裡的紙抖得嘩嘩直響:「丁樂,為什麼你不學學小沐?」

三歲那年,媽媽就和爸爸離婚了,我不太願意叫那個人「爸爸」,他既然拋棄了我們,就失去了當父親的資格。高中畢業那年,我如同一夜之間長大,突然理解了媽媽的苦,既然讀書不適合我,乾脆到外面做事,也能減輕點媽媽的負擔。

在夜總會,我從服務生做起,然後是領班,接著當上主管。當我把錢交到媽媽手裡,她的眼圈紅了。閒暇時,我最愛在家裡擺弄自己的吉他,音樂可以讓我平靜讓我快樂。這時候,小沐總是悄悄走進我的房間,最後一個音符落下的時候,她便用力地鼓掌。我故意逗她:「你能聽懂嗎?」她一臉緋紅:「我就是覺得你彈得好聽。」

小沐的媽媽叫她回去吃飯,她一邊答應著,一邊定定地看著我,不捨得離開。

我的辛苦阮露的笑容

阮露初中畢業就從農村出來闖,白天光鮮亮麗,晚上則和一大幫姐妹擠地下室。

「我曾經出賣過自己。」阮露這樣對我說,眼淚卻大顆大顆落下來,「我愛你,可是如果你嫌棄我,我絕對不勉強你。」她的平靜令我心痛,我擁住她:「我不會讓你再受委屈。」

自從和阮露在一起,我要做兩份工作,除了在夜總會工作,白天我還在賣力推銷電子產品,因為阮露想去藝術學院學表演,往演藝方面發展。她那麼漂亮,多麼適合站在閃閃發光的舞台上埃

學藝術表演,一年的學費是兩萬元,我辛苦地工作著,看著阮露開心地去上學,回來興奮地告訴我學校的快樂,所有的疲憊都消失了。

媽媽又氣又怨:「還沒結婚呢,就供得像神。也不是什麼好女孩子。」我不想跟媽媽頂嘴,收拾了行李搬出家。小沐在院子門口看著我:「你要走了嗎?」媽媽指著我的脊樑罵:「我白養了你啊,為了個女人就搬家!」

為了照顧阮露,我特意到廚師學校學做菜,看著她吃得滿臉愜意,我就很開心。阮露打我:「都怪你,把我喂胖了,以後怎麼進娛樂圈?」我親親她滿是油的小嘴:「那就跟著我安心過日吧?」「不行!我可不甘心這樣平淡。」

小沐突然出現在我和阮露的房子裡,她滿臉淚痕:「丁樂,我喜歡你啊,你真的不再回去了麼?我哪點不如阮露呢?」我哭笑不得,勸她早點回家,「我們是不一樣的人,你是大學生,我們沒有共同語言的」。

小沐一臉認真地問我:「你真的從沒喜歡過我嗎?」我的心開始慢慢收緊,她說的是真的!

快五點了,阮露就要放學了,她要是回來看見一個女孩子這麼哭兮兮地站在我面前,醋罈子不翻了才怪。我把門打開:「小沐你快走吧,阮露要回來了。」「那正好,我正要問她清楚,能不能比我愛你深?」我真的有點煩了。小沐一字一頓地說:「我就要見她,要她放棄你!」我揚手,重重扇過去——給了她一記響亮的耳光!

我驚愕自己的心狠,愣了……直到小沐哭著跑了出去……

阮露回來,我一把抱住她:「你答應我,永遠都不要離開我!」阮露嚇了一跳:「你發燒了吧?」

一樣的眼淚,無言的結局

我還是抽時間回家看看媽媽,她和我一樣,嘴硬心軟。當我拎著親手煲的湯送到家裡,媽媽埋怨的話裡已經有了疼愛的口氣:「真沒良心,這麼久也不回來看看。」走進我的臥室,我望著牆角那個位置,是小沐專心聽我彈吉他時,習慣坐的位置。

那天一進家門,就看見客廳裡媽媽和小沐一人一團毛線,像母女一樣在開心地聊天。小沐一看到我,就沉默了,眼神慌亂。媽媽起身說:「你也有好久沒見到小沐了吧,她正讓我教她織毛衣呢。」我胡亂地拉家常,小沐則低著頭,一針一針織著毛線,我渾身不自在。

入冬了,我怕阮露會冷,特意送了件風衣到她學校,然後接她回來。回到家,我們倆都愣住了——門口掛著一條圍巾,煙灰色。阮露把圍巾取下來繞在脖子上:「這是誰送給你的啊?這麼神秘?」我一邊拿鑰匙開門一邊輕描淡寫地回答:「哪個粗心的送錯了東西。」那笨拙的針腳,我一看就知道是誰織的。

阮露揚起圍巾:「真不是別的女孩送的?那我扔了啊,真扔了啊?」我裝做不在乎的樣子,她一甩手,就把圍巾扔到馬路邊,然後關上了門。

我以為阮露畢業了,我們的婚期也就到了,可是那只是我以為。她告訴我她在學校認識了一個小導演,他承諾只要阮露跟著他,就能讓她在接下來一定會火的電視劇裡演個角色。

「現在演藝圈裡都是這樣。」阮露委屈地徵求著我的意見。她紅著眼睛:「我愛你,我只愛你。但是我不能白讀那三年書,我就是在等出名的那天。」「你可以為了出名出賣自己?」阮露不吭聲了,眼淚大顆大顆地落,像我剛認識她的那樣。

一個耳光,打走愛我的女孩

阮露走了,我也搬出了我們的小窩,重新回到院子,開始在房間裡悶頭撥弄我的舊吉他。媽媽歎著氣:「我就說吧,那樣的女孩,怎麼會是好好過日子的人!」

我想起小沐,那個惟一的聽眾。問起她,媽媽用袖子擦眼睛:「她去北方工作了,說不想留在武漢了。」

媽媽說,我不在的日子,小沐總是跑到我的臥室,清理東西、學做飯,學織毛衣。「丁樂會回來的。」她一直相信。她媽媽罵她「賤」,當著院子裡那麼多的鄰居面前,拿掃帚打她,邊打邊問:「你還去丁樂家嗎?」「去!」她回答得斬釘截鐵。她媽媽氣得直跺腳:「我怎麼養了這麼個不要臉的女兒啊!」

媽媽對我說著這些,憤怒地把我推到一邊:「你是個什麼東西,值得小沐對你這樣?」我被她推得一個趔趄,無法反駁,我什麼都不是,只是個不懂愛的傻瓜。

半夜睡不著覺,爬起來打開電腦,在眾多QQ頭像裡找什麼。是的,我想在這裡碰到小沐,可她的頭像永遠是灰色,像她給我織的那條圍巾的顏色——那條惟一的信物已經下落不明。點開她的個人資料,上面寫著:我最愛的,和最恨的,是同一個人。

我整夜抽煙,抽得自己也覺得苦澀起來。在煙霧繚繞裡,我彷彿能看見那個天真的小沐,眼神明亮,臉龐常常會因為我的注視而紅,就是這張可愛的臉,我沒有機會給它一個吻,而是給了它一個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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