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女友討好我父母曲線回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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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女友討好我父母曲線回歸

前女友討好我父母曲線回歸

這事把我陷入進退兩難的境地。我捨不下小雨,艷卻給我出了個難題,在我全然不知曉的情況下,她為我家做了那麼多事,這個情如何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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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經談過一個女朋友,艷是我高中的同桌,那是一段還很朦朧的感情吧,那時年齡小,對愛情其實沒有更深切的體驗,只是對對方的好感,另外就是好奇和新鮮,於是就走得近了些。還沒怎麼著,周圍的同學就吆喝起來,說我倆談對象了,我們那裡是小地方,一時間,周圍的人都知道了。在眾人的吆喝下,我倆就真的談起來。

高考時艷落榜了,我考中了一所外省的二流大學。艷因為落榜情緒很低落,覺得自己這下沒有前程了,我倆的關係也不會有結果。那個暑假我就一直陪著她,安慰她。我曾經給艷有過承諾,我說不管將來我在哪裡,我幹什麼,我都會回家鄉娶她的。那個暑假算是我和艷相處最親密的一段時間,都覺得自己成大人了,可以像大人那樣考慮一些事情,包括感情。

接下來的三年,我在外地上學,艷在老家就了業,在一家縣辦廠子工作。我們通信頻繁,寒暑假的時候,兩個人見見面,一起玩玩。直到我大學畢業那年,艷主動提出分手,原因是畢業後我想去北京找機會,艷對我說,大都市生存壓力那麼大,這一去什麼時候才能混出個名堂來,我既然越走越遠,我倆的事看來是沒指望了,她不想耽誤我也不想耽誤自己,不如分手算了。

和艷畢竟有四五年的感情,當時我也曾努力挽回過,但艷當時很堅決。

和艷的這一段是我的初戀,人都說初戀是最難忘的,我也一樣,初戀在我的生命裡留下了難以忘懷的印記,但這一頁最終還是揭過了。後來,我遇上了我的真愛,她就是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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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京混了兩年,不是找不上工作,工作能找上,都是些低薪的活兒,就我這個層次,想往上進一步有多難啊!每個月那幾個錢,交完房租就所剩無幾了,連吃飯都不夠,往往熬不到月底,這個情形還想在皇城根下買房立足,那是連想都不敢想的事。最後,我在家人的催促下,回來了。

2007年春天我來蘭州,我和小雨(化名)是在一次招聘會上認識的。她是應屆畢業生,也是在人才市場碰機會。認識了,互留了電話,以後沒事的時候就互相發發短信聊聊。等招聘單位回話的那段時間,小雨特別沉不住氣,那邊沒消息,她就不斷地發短信向我打探消息。我這裡哪裡有什麼消息呢?我不過也和她似的,等著人家的挑選罷了。當然,我要比小雨能沉得住氣,這兩年為工作四處碰壁,習慣了。

第一次見面,小雨給我留下了相當好的印象,小巧玲瓏的身材,大大的眼睛,亂亂的短髮。這是個單純柔弱的女孩子,很容易讓男子對她起保護心。我常以過來人的身份給她建議,勸解她、安慰她。經過那段讓人焦慮迷茫的日子,我和小雨的關係近了一步,有了一種曾共患難的感覺。小雨似乎對我產生了依賴心理,有什麼事都願意找我商量,有了煩惱也首先告訴我,想從我這裡得到理解或安慰。我比她大4歲,我在她跟前扮演著大哥哥的角色。其實,我不願意扮哥哥的角色,問題是小雨說她有男朋友,我只好把自己的想法收祝

我曾經問過小雨,她有沒有把她說給我的事兒說給她男朋友聽?小雨說沒有。我問她這是什麼道理?能說給我這麼個不相干的人聽,為什麼不說給自己的男朋友呢?小雨沒接我的話茬,反說:「你不是不相干的人啊,我把你當我的哥哥,怎麼是不相干的人呢?」我只有苦笑,嘀咕說我根本不願意當什麼哥哥。

「為什麼?」

「不為什麼,除非你傻,否則你會明白的。」小雨再不吭聲了。

C

感情在不知不覺中越走越近,雖然我知道人家小雨有愛她關心她的人,這份心不該我操、但我總是管不住自己,要對小雨噓寒問暖。每天早晨她起床的鬧鐘都是我發給她的短信鈴聲,叫她起床,吩咐她一定要吃了早飯再出門,出門要注意安全等等。我覺得我簡直就像她媽媽似的瑣碎,或者就像個熱烈的情人。我什麼都不是,是情不自禁吧,自然在我私心裡也不排除用我的柔情把小雨撬過來的企圖。

我一直不知道小雨的男朋友是個什麼樣的人。小雨什麼都跟我談,但惟獨不談他。

去年9月下旬的一個晚上,小雨第一次上夜班,知道小雨膽小,更怕她晚上出去不安全,在下午下班的時候,我打電話給她,讓她注意安全,有什麼事情隨時給我打電話。打完電話我還是有些不放心,我發短信,問要不要我陪她,反正晚上我也沒什麼事。她說不用。想著她有男朋友,怕不方便,我就沒再堅持。

可到晚上快11點的時候,小雨哭著給我打電話了,我以為出了什麼事,急問她怎麼了?她說她男朋友打電話過來罵她,說她騙他,借口加班和別人在一起鬼混,還說他要到單位看看她究竟是不是在加班,和誰在一起加班?我這才明白小雨為什麼那麼依賴我的原因。她那個男友原來是這樣的人!

我問小雨要不要我過去,她不讓。說我要過去剛好給男友落一個把柄。

第二天中午的時候小雨來找我,我讓她到我們辦公室來,我手頭還有一點事情要處理,她不上來。說她在我們單位門口的一個小飯館等著我。處理完事我匆匆趕到那家小飯館,第一眼看見小雨我就呆住了,小雨眼睛腫著,右邊的半邊臉也腫著,印著清晰的手指櫻

一切都不用問了。

但我還要問,我問她為什麼不和那個傢伙分手?小雨低著頭說,她不敢。她說她男友特凶,疑心又重,兩句話不合就動手打她。她一提分手他就威脅她。

原來如此!

可憐的小雨,這麼個柔弱的女孩子卻陷到這樣的感情泥潭中了。他橫,我也不是吃素的,我告訴小雨,我為她出頭,看他能耍什麼橫?

不費事我就把這件事擺平了,我找了四個五大三粗的哥們跟他談,他一看這陣勢就蔫了,不敢多說什麼就答應離開小雨。原來是個色厲內荏的紙老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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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雨自然而然地到了我身邊,我們開始戀愛了。你也許會說,我和小雨早就戀愛了。不對。或許感情早就到了這份上,可大哥哥的角色和戀人到底是不一樣的啊!一個眼神、一個小小的舉動,無處不透著甜蜜和溫柔,我倆沉浸在這種幸福中,連夢都是溫馨旖旎的。

小雨真正是個可人兒,從我倆確定戀愛關係之後,角色轉換了,現在每天早晨是她叫我起床,原因是有天晚上我們聊得太晚了,第二天我起床晚了上班遲到了,讓領導一頓狠克。從那天起,每天早晨7點半,小雨會準時打電話給我,提醒我起床。當然,有鬧鐘,可鬧鐘的聲音和戀人溫柔的提醒哪能相提並論呢?

小雨真是個癡心的丫頭,每個月也就1000來塊錢的工資,她還給我買衣服,買皮帶,不讓她買她不聽。我只好領受。又偷空給她的包裡塞上些錢。

我本打算過年的時候把小雨帶到我家見我父母的,可我父母聽說我在蘭州又談了個對象,不容置疑地反對。我問什麼原因?怎麼連小雨情況什麼都沒問呢就反對。

父親說:「不用問,你已經有對象了,還談什麼對像?」我說我什麼時候有對象了?難道家裡給我包辦了一個?我嬉皮笑臉的,沒把這事兒認真。萬沒想到父親居然提到了艷的名字。我說我和艷早就分手了。父親說艷是怕我在北京打工壓力大才假意要和我分手的,事實上這兩年艷在家鄉一直幫我照顧著我的父母。「你可別做陳世美,」父親最後說,「反正我和你媽只認艷做兒媳婦。」

這是哪檔子事啊!我真的要糊塗了。

這事把我陷入進退兩難的境地。我捨不下小雨,可艷又給我出了這個難題,在我全然不知曉的情況下,她為我家做了那麼多事,這個情如何還!還有父母,這些年他們確實很不容易,家裡的情況一直不好,我不忍心和他們拗著,給父母雪上加霜了。

可小雨呢,小雨怎麼辦?本來說好了春節去我家的,因為這個緣故我失信了。敏感的小雨似乎感覺出了什麼,這些天來一直悶悶不樂,我不忍心把這件事告訴她,小雨才剛剛從前次感情的創傷中走出來,她哪裡還能再承受這個打擊呢?我該怎麼辦?

記者手記:新歡舊愛攪到一起確實讓人心亂如麻,這就更需快刀斬亂麻。最怕左思右想搖擺不定,把兩個人都傷害了。

問問自己,你愛的人究竟是誰?這是取捨的標準。如果對艷只剩下過意不去了,那就用別的方式還她的這份情吧,恩情和愛情畢竟是兩回事兒。父母的感受應考慮,但婚姻畢竟是你個人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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