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離婚他就帶新歡來氣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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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離婚他就帶新歡來氣我

剛離婚他就帶新歡來氣我

一次偶然相撞,婚姻的紅線將我們拴在了一起

我今年25歲,曾經有過一段幸福甜蜜的愛情,可那短暫的快樂卻被瑣碎、庸常的生活所淹沒,一些微不足道的生活細節湮沒了我們曾經的愛。

我是父母的獨生女兒,從小深受寵愛,除了讀書、彈琴,父母不讓我做任何家務。我也沒有讓父母失望,高中畢業後順利地考取了上海的一所大學,在那裡,我認識了我的前夫林。

那年我上大三。一天下午上完課下樓梯時我不小心滑了一下,眼看就要從樓梯上滾下去,卻跌進了一個人的懷抱,他就是正往樓上走的林。他用一雙有力的手扶住了我,我紅著臉道了聲「謝謝」,卻發現他的臉漲得比我還紅。就這樣,我們相識然後相愛。

起初室友們都不相信我會跟林戀愛,她們覺得我是個嬌滴滴的小公主,而林是來自浙西農家的男孩,雖然五官、身高還達標,但身上多少有些土味,而且聽說他家庭條件很不好,母親多病,家中還有弟弟妹妹。

可那個時候,我根本無暇考慮感情之外的東西,跟那些油腔滑調、慣於討女孩歡心的男孩相比,林的質樸、靦腆更讓我傾心,特別是他臉紅的樣子,讓我怦然心動。

我和林的戀愛遭到了父母的反對,最後我靠著哭鬧和堅持讓父母宣告投降。他們提出的唯一條件是,林必須跟我一起回金華工作。

大學畢業後,林跟我一起來到了金華。在父母、親友的幫助下,我和林先後找到了不錯的工作。林對我的體貼關愛和他的謙和、謹慎讓父母對林的態度也漸漸改善,隨後父母主動提出讓我們早點完婚。

婚禮是人生最重要的環節之一,而我們之間的裂痕卻從那裡開始

2005年10月,父母買在市區江南的一套複式樓房裝修完畢,父母想把我們的新房放在那裡。一向寵愛我的父母不放心我們單獨住,於是我和林住樓上,父母住樓下。我自然滿心歡喜,林也沒有表示異議,在我們家裡,林一直很順從隨和,很少表達自己的主張。

我們的婚禮定在去年元旦。婚禮前夕,媽媽突然找我談話,問我是否要請林的父母出席婚禮。我說當然應該請他們過來,兒子的終身大事,父母怎能不出席?可媽媽有些遲疑地說,他們那種鄉下人過來,土裡土氣的,又不會說話,到時候可能會惹親戚朋友笑話。隔著這麼遠,他們不來其實也沒關係,親戚朋友也能理解。我覺得不讓林的父母出席婚禮有些不近情理,可又覺得媽媽的話也不無道理。婚禮日益逼近,我卻沒有了做新娘的快樂,覺得這世間的事好煩。

我怎麼跟林開口說這事呢?這肯定很傷他的自尊。我甚至想,要麼乾脆取消婚禮,我們出去旅行結婚好了。可媽媽不同意,說親戚朋友都等著喝我們的喜酒呢,還說嫁女兒這麼大的事,一定得風風光光地辦。

陷入兩難的我只好把難題拋給了林,他聽清媽媽的意思後臉色立刻變了,半晌沒有說話,我看見他的眼中有淚光閃動。過了好半天,我終於想出一個辦法,我們在金華舉辦一次婚禮,然後春節回林的老家舉辦一次婚禮,省得林的父母來回奔波,林同意了。

元旦那天,我們的婚禮豪華而風光。當有人問起林的家人怎麼沒來時,林的眼睛有些黯淡,我媽媽立刻在一旁解釋說春節我們要回林的老家再辦一次婚禮。也許,這就是我的婚禮上唯一不和諧的音符,不過這也好過林的父母土裡土氣地出現在婚禮上所帶來的尷尬埃

現在想來,那是一個並不完美的的婚禮,因為新郎不快樂,可當時我並沒在意。

購買回鄉禮物時,我再一次看到了我們之間的差異

春節前,我和林去超市購買回鄉探親的禮物。我想給他父母買些龜鱉丸之類的補品,給他弟弟、妹妹買些包裝精美的巧克力,這樣拎回去又輕巧又好看。可林堅持不要,他說與其買這些中看不中用的東西,還不如買些食用油、方便面、餅乾、水果,然後再到工商城去給他弟弟、妹妹和父母買幾套新衣服。那天,當我們把大箱小箱的東西搬進地下室時,媽媽眼光裡的鄙夷讓我終生難忘。林出去搬最後一箱方便面時,媽媽終於不滿地低聲嘀咕:「這就是找個農村人的好處。」我的臉有些發燙,手捧一箱方便面正要進門的林臉也漲紅了。這是我第一次清楚地意識到我們之間的差異。

第二天,當林要我跟他一起去工商城給家人買衣服時,我突然發火了。我說我從沒去那種地方買過衣服,我硬拉著他去商場買。可林說,商場裡的衣服又貴又不實用,即便買回去他家裡人也捨不得穿,在商場買一套衣服的錢在工商城可以買好幾套了,我摔開他的手回家了。那一天,林一個人去工商城買回了給家人的衣物,還買回了一大疊編織袋,說是用來裝回家探親的物品。

帶著那一大堆塞得滿滿的藍色包裝袋坐上回林老家的長途客車,我覺得自己像個盲流,生怕路上碰到熟人,被人嗤笑。

在林的老家,我真正理解了「貧窮」兩個字的含義。破舊的房屋,幽暗的房間,土氣的大床和那些過於熱忱的笑容。我無法把那些東西和一臉陽光、乾淨清爽的林聯繫在一起。我像個木頭人一樣聽從他們的安排,按照他們家鄉的風俗舉行完婚禮後,覺得疲憊而且厭倦,而林臉上的笑容卻一無缺憾。在屬於他的土地上,他是那麼的自信和驕傲,可我當時只是覺得厭煩,我厭煩週遭的一切,甚至也厭煩他臉上我曾經最愛看的笑容。

林非常容忍我,甚至帶著討好的態度對我,他覺得我肯跟他回去已經很不容易了,他加倍的柔情讓我終於有些心軟。在他老家待了4天,我們就回金華了。

我竭盡所能地改造他,以為自己是在幫助他適應城市生活,卻不知這於他是一種慢性傷害

婚後,我們跟父母同祝在醫院工作的母親有潔癖,對林的很多生活小節有諸多責難,譬如他吃飯嚼得太響,舀湯夾菜不習慣用公勺公筷,在家不習慣穿家居服等等。林在母親責難的目光中越來越拘謹,我一方面心疼林,一方面又抱怨他怎麼連這些小事都處理不好,讓我媽笑話,連帶我也覺得沒面子。

母親神態中不經意流露出的鄙夷讓我下決心改造林。除了親自給他挑選衣物,我還經常和他一起去西餐廳、咖啡館,並監督他改變日常生活中的一些小細節。當他吃飯嚼得太響時,我不是輕輕踩他的腳就是掐他的大腿,慢慢地,吃飯成了一件我們都覺得累的事。

幾個月之後,林的言行舉止和衣著都有了顯著的改善,我很滿意自己的改造成果,可林在家中卻越來越沉默寡言。他下班回家的時間也越來越遲,甚至經常在單位加班,到晚上10點多才回家。

當時我並沒在意,我覺得男人醉心事業是好事。不久後,林在單位升了職,父母對他的態度也改善了不少,可我卻覺得我們之間的距離似乎越來越遠。

那些曾被我忽略的生活細節改變了我的人生軌跡

我一直以為兩個人在一起有愛情就夠了,可直到我們的婚姻瀕臨破滅時,我才明白,原來生活中一些常被我們忽略的細枝末節可以改變我們的人生軌跡,而且愛情在不和諧的婚姻中顯得那麼的微不足道。

去年9月,林的母親病重,一直很孝順母親的林決定將母親接到金華來治療。我沒反對,可媽媽卻問林,他母親來金華後住哪裡,並說她可沒工夫照顧他母親,也不希望好端端的家中忽然住進一個病人。

林默然離開飯桌,他拿了幾件換洗的衣服和他的工資卡,然後走出了家門。我追了出去,卻被母親硬拉回了家。

林回鄉下把母親接到市區一家醫院治療,他白天上班,晚上就守在醫院裡。半個月後,他母親出院了,為了方便治療,他在醫院附近給他母親租了個小房間祝其間,我去過幾次醫院,看望他母親後又勸說林回家。可林拒絕了,他說:「依依,我們始終不是一個世界裡的人。我很想好好愛你,可這份愛讓我們都很累。我不想你太累,我也不想自己變得面目全非,我們還是分開吧。」

去年11月1日,在林的一再要求下,我們正式辦理了離婚手續。寫離婚協議時,我們甚至想不出一條可以寫在紙上的離婚理由,最後只好寫上「感情不和」。其實我們都知道,我們是愛對方的,可生活中太多的細枝末節讓我們越來越疏遠,最後將我們分隔開來。

離婚後,媽媽給我安排過很多次相親,希望我可以找到一個門當戶對的男人,可我始終提不起精神來。我幻想著,過個一年半載,如果我和林都忘不了對方,也許我們還可以在一起,也許到那時媽媽也不會苛責他了。可是,前不久在市區江北的一家商場門口,我和離別半年多的林不期而遇。他穿著很隨意的圓領T恤,一副很陽光很閒適的樣子,臂彎裡一個嬌小的女孩和他親密相依。他用他好聽的男中音叫了一聲我的名字,那個女孩也朝我微笑,而我卻只能酸楚地一笑,然後逃也似地離開。

這是個我曾經愛過也愛過我的男人,我原以為時間可以沖淡那些細節帶來的傷害,以為我們也許還有機會在一起。可在那一刻,我終於明白,他已經永遠地走出了我的生活,我的幸福從此與他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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