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前讓我看看那個女人
強子和阿娟是我的鄰居。他們離婚的事情,是強子在半年前提出的。
強子和阿娟是經別人介紹三年前結的婚。去年初,強子所在的單位解體,他成了下崗工人。他們兩口子在街口開了一個不大的食雜店,勉強度日。由於日子拮据,兩口子經常心情不好,就常為一些雞毛蒜皮的事情吵架。不久強子把鋪子交給了阿娟,他去外地打工了。半年後,強子回家說他在外面又交了一個女朋友,打算和阿娟離婚。阿娟在一場大哭之後說:「你把那個女人領回來讓我看看,否則別想離婚!」
顯然這個條件對於強子來說不太好落實,於是他賭氣走了。不久強子給我和愛人打電話,希望我們能勸勸阿娟,同意離婚。雖然勸人離婚這種事情有點缺德,可是我們之間畢竟是多年不錯的鄰居,我還是把強子的意思告訴了阿娟。阿娟說:「我已經說過了,讓我看看那個女人,再考慮是否離婚。」
兩個月後,強子硬著頭皮帶著她的女友回家來了,這一下子成了我們小巷裡的新聞。那個女人看上去不算妖艷,但是要比阿娟秀氣許多。阿娟和那個女人單獨談了一個多小時,然後她對強子說:「走吧,我們辦離婚手續去!」
辦完手續之後,強子和那個女人走了。所有的家產都給了阿娟,阿娟似乎還有些過意不去,拿出家裡的全部現金,大約是2000元,給了那個女人。那個女人不知道為什麼哭了,她沒有接這筆錢。
強子走後,我們問阿娟為什麼這麼輕易就同意了離婚?阿娟說:「那個女人還可以,不是那種不三不四的東西,我也就放心了。」阿娟的回答聽得我們一愣一愣地。
三天後,強子卻意外地回來了。據說他讓那個女人給「踹」了。那個女人說:阿娟那麼好,你都不願守著,我還能指望你守著我一輩子麼?
強子想復婚,阿娟沒有同意。不僅阿娟不同意,連我們這些鄰居都對強子說:你們生活在一起,有點不合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