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中國質量萬里行促進會第2號消費投訴警示
近日,中國質量萬里行促進會發佈2004年第二號消費投訴警告:小心購買現在市場上標稱的無糖食品。
中國質量萬里行促進會的專家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說,目前我國無糖產品市場上存在一些混亂狀況。比較嚴重的是,個別企業玩文字遊戲,極力誇大「無糖」的字面含義,括號內小字標注「無蔗糖」,欺騙消費者。事實上,無蔗糖不等於無其他單糖(葡萄糖、果糖、半乳糖、核糖等)或雙糖(乳糖、麥芽糖等),所以該類產品是無蔗糖產品,而不是無糖產品。還有的雖然標注「無蔗糖」,但在其配料表中卻標注加有白砂糖或葡萄糖,而蔗糖和白砂糖是一回事,只是叫法不同而已。
專家說,一些所謂的「無糖食品」,雖然未使用蔗糖作為甜味劑,但卻「偷梁換柱」,把蔗糖的替代品糖精充作甜味劑。這類甜味劑所產生的熱量較低或基本不產生熱量,但並不等於不含糖。「無糖食品」並不能降糖,我國《食品管理法》中規定的食品中不能添加藥品,而很多「無糖食品」在廣告中吹噓有降糖的療效,違反了《廣告法》保健食品不能宣傳療效的規定。
面對無糖食品概念混亂的狀況,中國質量萬里行促進會提醒廣大消費者:選購無糖產品不僅要看其是否標注「無糖食品」的字樣,還要看其配料表,看該產品是用何種甜味劑(如木糖醇、麥芽糖醇、糖精鈉等)代替了有關糖類如蔗糖(砂糖)、葡萄糖等。對於標注「無蔗糖」字樣的食品更應注意,不能盲目食用,因其中可能含有葡萄糖等其他糖類。不僅要看食品的包裝上有無蔗糖含量,還要考慮食物本身是否含糖,因為有些食品的添加劑中並不含糖,但食品本身可能含糖分。
按國際慣例,無糖食品是指不含食糖即不含蔗糖(甘蔗糖和甜菜糖)和澱粉糖(葡萄糖、麥芽糖、果葡糖)的甜食品,但是無糖食品必須含有食糖屬性的食糖替代品,如糖醇(包括木糖醇、山梨醇、麥芽糖醇、甘露醇等),而不是用糖精等高倍甜味劑生產的甜食品。目前在我國已經批准列入使用衛生標準的食糖替代品有麥芽糖醇、山梨醇、木糖醇、乳糖醇。
我國現約有3000萬左右的糖尿病人,面對這樣一個不能攝入含糖食品的龐大消費群體,目前市場上的無糖食品諸如飲料、八寶粥、奶粉、餅乾、口香糖、壯骨粉、山藥粉、麥片、巧克力等可謂琳琅滿目,銷售額也呈上升趨勢。但一些所謂的名為無糖,實則有糖的食品,糖尿病患者如果過量食用,將會造成身體的損害,甚者危及生命。 徐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