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對夫妻「試離婚」的消息這幾天成了許多人們茶餘飯後的話題。小倆口發生矛盾,並提出了分手。但是卻沒有衝動地去民政部門或者上法院辦理離婚手續,而是選擇了另外一種方式,試離婚。在經歷了一段時間的試離婚日子後,平靜下來的夫妻兩人同時發現,在他們彼此心裡,對方還是像從前一樣重要。重歸於好後,離婚的事情便不了了之……
全國婦聯婚姻與家庭專家陳新欣提出:「試離婚」是在新的婚姻法實施以後,結婚、離婚的手續都比以前簡單的前提下,緩解家庭婚姻危機的好辦法。離婚前,冷靜地對婚姻進行反思,對他或她進行再認識。給婚姻一個緩衝期,再決定是離還是不離。經過冷靜思考以後,再作出正確、理智的選擇也不遲。婚姻,要講究效率,更需要深思熟慮。「試離婚」是一種理智、成熟和慎重的婚姻觀,值得提倡。
「試離婚」悄然走俏
據媒體報道,南京的這對小夫妻的爭吵其實並沒有太大的矛盾,更多的原因是在一起耳鬢廝磨近三年後,生活中難以避免的平淡。丈夫走時只帶走了自己的一些日常用品,因為說好了是試離婚。「說實話期待這一天很久了……」 丈夫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毫不隱瞞自己的真實感受。而妻子終於等到了自己嚮往已久完全自主單身的生活。「分開的最初幾天,我們兩個各自瘋狂地享受著久違了的單身貴族的生活:下班後可以盡情的逛街一直到深夜;和朋友喝「大酒」喝到天亮都不用擔心回家後要面對的指責……「感覺真的太棒了1
這種自由、刺激的單身生活對於這對小夫妻來說似乎結束得有些早,「並不是因為對方給了自己什麼樣的壓力,那種不安是從自己心裡湧上來的。」夫妻兩個在分開的第二個星期就同時有了這樣的感受。並開始牽掛和惦記對方:「煤氣罐該換了,也不知她知道不知道客廳第一個抽屜裡就有換氣的電話;她應該不會又把鑰匙鎖到屋裡了吧……」「天冷了,也不知道他自己有沒有添衣服;走的時候連刮鬍刀都沒帶……」重歸於好之後,兩個人相約,萬一下次再有矛盾千萬不能一時衝動到民政局或者法院,還是采勸試離婚」比較妥當!
像南京的這對小夫妻一樣,全國各地許多媒體都紛紛報道了夫妻間「試離婚」的事件。北京市朝陽區的一對夫妻就在兩人發生矛盾後理智地嘗試了「試離婚」。妻子張媛是大望路一家企業的會計,丈夫在一家保險公司工作。結婚四年夫妻兩個始終恩愛如初,讓許多朋友們羨慕不已,但是他們之間卻有一個始終存在的矛盾,就是孩子的問題。張媛的丈夫作為家裡的獨子,一直希望兩個人能有一個孩子,而張媛卻覺得自己沒有能力或者沒有足夠的信心去要個孩子,就這樣一直拖了四年。
看著丈夫拉著箱子遠去的身影,張媛的心裡很難受,但是她卻始終沒有給丈夫一個承諾。兩個月的分居生活讓張媛在伴隨著對丈夫思念的同時徹底瓦解了永遠不要孩子的思想,而就在丈夫想通了要給丈夫打個電話時,丈夫也已經痛下決心,為了愛妻,不要孩子……重逢其實就在自己的家裡,張媛說,分開之後他才覺得丈夫在自己心裡有多重。只要他高興,自己就一定會給他生個孩子……「幸好我們沒有真的離婚1丈夫笑著說。
重慶的一對夫妻的「試離婚」,雖然沒有鬧到兩個人分居的地步,然而在「試離婚」的約定中也明確寫著,試離婚後,互不干擾對方生活,互不說話、互不查閱對方短信,不接對方電話,兩個人之間形同陌路……但是這種「互不干擾」僅僅持續了不到半個月,兩個人終於雙雙「違規」而重歸於好……此外,山東的小夫妻在相約試離婚時,首先表明此決議只有兩個人知道,不能告訴第三者;也是山東的一對小夫妻,未等試離婚正式開始,就已經握手言和。
「試離婚」為何走進矛盾夫妻
「試離婚」這個詞對於許多人來說,它的知名度或者遠遠比不上時下最為流行的「試婚」。然而它的現實意義卻遠遠地超過了「試婚」。夫妻們將各種各樣的矛盾演繹上升,最後不得不提出手分。「試離婚」現象的越來越多,讓真正辦理法律上「離婚」手續的夫妻越來越少,老百姓與專家的看法出奇的一致:「試離婚」是個解決矛盾的好辦法!那麼「試離婚」到底是如何在矛盾夫妻間傳播開來的呢?
■新婚姻法中結婚、離婚程序簡單化,迫使「試離婚」現象走俏。今年最新頒布實施新婚姻法,結婚和離婚的手續較以前簡單了許多,離婚不再要求出示男女雙方各自單位的證明,只需出示的各自的戶口本和身份證等有效證件在當地的民政部門辦理離婚手續,而整個辦理過程加起來不會超過一個小時。民政部門離婚時間的縮短,讓法院的離婚工作也隨之加速,以往三個小時甚至一上午才能審結的一起離婚案,現在只需要半個小時就全部「搞定」。這樣的前提之下,「試離婚」的人數自然上升。
在新婚姻法頒布的當天的就有夫妻發出了這樣幽默的感慨:「以後再鬧離婚的時候可不能直奔民政局了,什麼手續都沒了,別給我們倆真「離」了呀1因為年輕氣盛,許多的小夫妻常常為了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就鬧到了離婚的地步。在以前,離婚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除了需要單位的證明之外,民政部門的工作人員在接待每一對離婚夫妻時都會有所「刁難」,比如一個月之後再來、比如想清楚了再來等等理由。往往會把夫妻們所有的離婚熱情消磨一空之後,離婚夫妻自然就知難而退,離婚的事情也就只能暫時作罷。
「事實上,每一對夫妻對於離婚的事情都是心知肚明的。」全國婦聯婚姻與家庭研究會的專家陳新欣在接受千龍網記者採訪時表示。新法給夫妻們一個絕對自由的離婚空間,只要你想離,就一定可以離成。有了這樣的前提,夫妻間不得不認真考慮有關於離婚的事情。因為兩個人一旦走出那一步,就沒有退路。「上個月是新法正式實施的第一個月,相關部門對北京市各區縣的結婚、離婚比例進行了調查,結果顯示離婚比例反而從原先的17%下降到了14%。」「矛盾依然存在,只是夫妻間學會了慎重地對待離婚。這很大程度上就是『試離婚』發揮了作用。」
■「試離婚」體現中國夫妻對待婚姻思想成熟化。「新法頒布後的第一月,相關部門對北京市離婚率的調查結果相對來說還是比較能夠讓人接受的。各個區縣的民政局並沒有出現結婚和離婚同時扎堆積的現象。而離婚率反而較以往出現了下降的趨勢。」婚姻專家陳新欣這樣表示,能夠出現這樣的比例,「試離婚」現象功不可沒。而同時,這一比例證明中國的矛盾夫妻思想日趨成熟。
伴隨著生活速度的越來越快,更多人的思想開始趨於成熟,這樣的前提之下,因為一時衝動而離婚的夫妻也就越來越少。這時,為了解決問題和矛盾,夫妻們選擇了一個更好的辦法,那就是「試離婚」。「『試離婚』與離婚的形式完全相同,兩個人徹底分開,並互不干涉對方生活,甚至形同陌路。實際上,這種形式的分開之後,更加有利於雙方考慮清楚兩人的婚姻是否真正到了無可挽救的地步。」一位曾經嘗試過「試離婚」的先生這樣表示。
「試離婚」的結果往往是圓滿的,很少有人在經歷了一段時間的「試離婚」之後還是走上了真正離婚的路。
■夫妻間責任感上升逼出「試離婚」。其實許多夫妻在發生矛盾之後沒有選擇盲目的離婚很大程度上是因為「責任」兩個字太重的原因。對愛人的責任、對孩子的責任、對雙方老人的責任。「如果沒有孩子,我們早就離了……」這樣的話想必許多夫妻都曾經說過。
北京市著名的心理咨詢專家全方心理咨詢公司主任孟全有在接受記者採訪說,也許有人會認為國人整體的責任感下降,但實際上並不是這樣。「試離婚」現象不正說明了這一點嗎?夫妻間的矛盾到了不可調和的地步時,仍然沒有盲目的選擇離婚,而是更多地為孩子、為家人、為對方考慮,這就是社會責任、家庭責任的重要體現。
離婚對於夫妻兩個來說也許是解脫,但是最終受到傷害最大的還是孩子。能夠充分地認識到這一點,在「試離婚」的過程中更多的想到孩子的將來,再大的矛盾也自然就能迎刃而解。
■離婚原因並不複雜。「夫妻沒有隔夜的仇」這句話最能夠體現眾多夫妻間的矛盾。對於一個具體的家庭來說,導致離婚的外在的因素如社會制度、經濟狀況、容貌美醜等都必須通過內在因素才能起作用,這就是許多外在看起來很不協調的夫妻卻異常地美滿,而有些外在看起來很般配的夫妻實際並不和諧的原因。其內在因素很可能就是雙方的價值觀不同,而且又不能相互認同和接納。有些夫妻吵吵鬧鬧幾年甚至幾十年,關係時好時壞,最終選擇離婚,除了價值觀的因素外,很可能與雙方性格不協調有關。
無論是內在還是外在的因素,都不是不可調和的。並沒有到了非離不可的地步。這時,「試離婚」便能充分地發揮其作用。兩個人採用短暫的分開讓矛盾冷卻。回過頭來再看時,其實所有的矛盾並不能成為分手的理由。
「試離婚」緩衝婚姻危機
「試離婚」現象究竟何時在我國萌生,首先始於何處,尚不得而知,然而這一現象直到90年代才引起專家的關注。如果說專家們對試婚現象意見相左,褒貶不一,那麼絕大多數專家對「試離婚」現象的觀點則驚人地一致,那就是普遍持贊同態度。
全國婦聯婚姻與家庭研究會的專家樊愛國女士認為:「試離婚」是婚姻存續與婚姻解體之間的移行階段,是一種準備性離婚。「試離婚」是對離婚的一種主動適應,而不是單純地被動接受離婚。「試離婚」毫無例外都是雙方自願,儘管配偶中有一方很可能只是被動地自願。「試離婚」是解決婚姻困擾的一種相對理性的方式,有助於試離婚雙方婚姻解體後的生活適應和心理調適,這也許是專家們對此持贊同態度的原因之一。
無論是「試離婚」還是離婚的雙方都會出現這些感受,「試離婚」的雙方沒有像某些行將離婚的雙方一樣反目成仇,急於逃離「圍城」,他們的婚姻中畢竟有一些閃光的亮點,畢竟有不少值得留戀的情景。因此,在家庭和夫妻間出現矛盾時,「試離婚」可以說是一個解決問題的較好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