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今年2月1日清晨,石橋鎮五村村民章月花和其女兒區蝦女遇害的消息像長了翅膀一樣傳遍了附近幾條村,驚動了當地公安。
31歲的章月花及其4歲的小女是被人殺死在她們家的床上的。法醫證實,月花是被人用鈍器打擊頭部致死的,現場的血很多,發出一股腥臭味,死者額部已塌陷,而蝦女則是被人用褲帶勒脖子窒息致死的,由此可見作案手段的凶殘。屋內的東西被翻得亂七八糟。區家在當地較富,開了個建材店,買賣正紅火呢。女主人和她的次女被殺,而長子卻逃過了厄運。
公安人員經過細緻的勘查,發現死者月花手上的戒指及身上的其他首飾均無缺少,抽屜衣櫃中的物品雖被翻動但不是很徹底,更重要的是現場並無留下搏鬥的痕跡。
分析證實,兇手是從後門潛入,又從後門出逃的,由此可見作案者對區家的情況相當瞭解,非熟人莫屬。在排除了仇殺和情殺之後,疑點便集中到一個人身上,那就是月花的丈夫區國成。
儘管案發當晚區國成是在表哥家中投宿的,但調查顯示他中途曾外出一個多小時,而這一個多小時是足夠作案的。
經過對峙和反覆的較量,在大量的事實面前,區國成的"心理防線"終於徹底崩潰了,他對犯下的罪行一一供認不諱。透過其"高大威猛"的外表,我們看到了他那醜惡的靈魂。讓我們把"鏡頭"移動一下以追溯幾年前所發生的事情:
區國成和章月花本來是表兄妹,為了"肥水不過別人田",雙方家長早有撮合他們的想法。
轉眼到了談婚論嫁的年紀,於是區、章兩人在長輩們"一家人不說兩家話"的祈盼中走進了洞房,但"報應"也接踵而來了。
第二年生下了一個男孩,小兩口起初樂得合不上嘴,但隨後卻發現這個小孩與眾不同之處,別說叫爹媽,連哭叫也不會,別說走路,連爬也很困難。面對這個"廢物",小夫妻難過得哭了好幾場,家中的老人便開解他們說:"再生一個好的來彌補吧!"兩年後又生了一個女孩,這個女孩也不會爬,但能哭幾聲,那哭叫聲很細,就像貓叫一樣,這真個是"福無雙至,禍不單行",一個好端端的家庭從此蒙上陰影,變得多事了!
想到自己賺了這麼多錢也沒用,能留給一對"活寶"嗎?由於重男輕女的思想作怪,小女更是成了他的眼中釘,於是丈夫只好每日借酒消愁;妻子總覺得理虧,更是不敢多話,但當她看到別人的小孩像小鳥一樣歡快時,心中更像是給針紮了一樣。
隨著孩子的長大,夫妻倆的矛盾也越來越深,酒的麻醉力量不夠了,區國成便乾脆跑出去跟其他女人鬼混,妻子知道後便大吵起來,丈夫眼睛一瞪說:"離婚吧,不離婚我還叫一個人嗎?咱們的日子過夠了!"
月花當然是死活也不肯離婚的,離了婚她去哪兒,領著一對傻子女,今後的路怎麼走啊?
妻子不離,便殺掉她!於是一個罪惡的念頭便在區國成的心中萌生了。
一計不成又生一計,隨著投毒計劃落空後,他又自導自演起本文開首那幕殺妻害女的悲劇來……
區國成令人髮指的行為固然罪不容赦,但家庭慘劇更直接的起因在於"近親婚配",縱觀整個事件的經過,以下兩點在醫學上是很值得我們反思的:
1 認識近親結婚的害處 所謂近親就是指兩個個體在幾代之內曾有共同祖先,其中包括直系血親(指"垂直"的血緣關係)和旁系血親。
近親結婚與遺傳病的發生和延續有密切關係。這是因為近親結婚的夫婦所攜帶相同基因的可能性很高(因為他們來自同一祖先)。有的遺傳病,只有當父母都有共同的"致病基因",並且這種共同的基因"相會"時,後代才有所表現,即明顯發病(由此可見父母雙方均有責任,而不單純是女方的"過錯")。在一般的婚配關係中,這種"相會"純屬偶合,機會很少。
一些多基因遺傳病的發生率統計表明,近親婚配高於隨機婚配,例如智能低下(本案例的一子一女便屬此病)、先天性心臟並無腦兒、脊柱裂、唇裂、流產、死胎和死產等。由此看來,近親婚配給後代帶來的不良影響是多方面的,不僅給孩子本人和家庭帶來痛苦,而且給國家也增加了負擔,故我國婚姻法第六條明文規定:"直系親屬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
2 重視優生咨詢 計劃生育包含著優生和少生兩個方面的內容,所以優生咨詢是計劃生育的重要組成部分。有以下幾種情況者應進行優生咨詢,以及時爭取專家們的指導,他們是:
1年齡在35歲以上的孕婦;
2有原因不明的習慣性流產、死胎、死產史者;
3有遺傳病家族史的夫婦及孕婦;
4遺傳病患者及致病基因攜帶者;
5曾生過有遺傳性疾病或先天性畸形兒者;
6近親戀愛的情侶和已婚配者;
7原發不孕患者的夫婦;
8有致畸因素接觸史如妊娠早期病毒感染,此外有接觸化學毒品、輻射及某些藥物者。
上述的5、6本來是明顯適合本案例的當事人的情況的,可惜當事人沒有認識到這點。
血淋淋的事實一再告訴我們:"科盲"加"法盲"便是毀掉這個家庭的劊子手。醒來吧,欲燃愛火的"表哥表妹"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