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品感官鑒別與食用原則
(1)一般優良品質的果品應具有表皮色澤光亮、潔淨,成熟度適宜,肉質鮮嫩,清脆,具有本品固有的清香味,已成熟的果品應具有水分飽滿和其固有的一切特徵。可以供食用和銷售。感官鑒別為良質的乾果品也可不受限制地供人食用或上市銷售。(2)次質果品一般都表皮較平,不夠光澤豐滿,肉質鮮嫩程度較差,清香味較淡,可略有爛斑小點或有少量的蟲蛀現象,去除腐爛斑點和蟲蛀部分,仍可供食用及銷售,但必須限期售完。次質乾果品亦可供給食用和銷售。
(3)劣質的果品,無論干鮮,幾乎都具有嚴重的腐爛、蟲蛀、發苦等現象,不可供食用及銷售,應該毀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