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宣言》的理論基礎是什麼?歐洲啟蒙思想在北美傳播
在整個18世紀60年代和18世紀70年代之間,英國和其北美殖民地之間的關係日益緊張。英國議會對殖民地不斷徵稅,但在議會中卻沒有殖民地的代表。英國議會分別頒布《糖稅法》(1764年)、《印花稅法案》(1765年)、《湯森稅法》(1767年,又稱《湯森法案》),引發殖民人民的反抗。英屬北美十三殖民地與大不列顛王國之間緊張關係持續升高,終在1775年爆發列剋星敦和康科德戰役(萊剋星頓槍聲)(Battle of Lexington and Concord),成為美國獨立戰爭之先聲。下面小編就為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徹底獨立一開始只是少數人的想法,直到強力壓制殖民地自治的不可容忍法案通過後,大不列顛母國為壓迫者的觀點方日益廣佈。馬薩諸塞殖民州1774年之沙福克決議(Suffolk Resolves)與托馬斯·潘恩於1776年出版之小冊《常識》等文告更加掀起了反不列顛之風潮。托馬斯·潘恩的《常識》這本不到50頁的小冊子中,托馬斯·潘恩以簡練而生動的語言準確地回答了北美殖民地人民所關心的問題,並從一個全新的角度指出了北美殖民地獨立的必要性。托馬斯·潘恩呼籲,殖民地人民必須與英國一刀兩斷,建立自己的共和國。他強調真正的權力必須而且只有來源於人民。托馬斯·潘恩的思想代表了美國革命中激進派的主張。他的理論激勵了更多的北美殖民地人民,特別是中下階層的人民,堅定地投身於獨立戰爭。至此,戰爭已轉向為爭取殖民地的獨立。
獨立宣言是一份由托馬斯·傑斐遜起草,並由其它13個殖民地代表簽署的最初聲明美國從英國獨立的文件。早在獨立前的一百多年間,歐洲啟蒙思想就開始在北美傳播,為《獨立宣言》的發表奠定了理論基礎。在歐洲啟蒙思想的熏陶下,北美殖民地也產生了自己的啟蒙思想家,代表人物是本傑明·富蘭克林和托馬斯·傑斐遜,他們反對奴隸制,主張人民享有自由、平等的權利。並且喊出了:「沒有代表權,就不得徵稅」(「No Taxation without Representation」)的口號。這句口號原本是英國政治的基本原則,在英國貴族與王室的鬥爭中使用過,但獨立戰爭期間被殖民者用來捍衛自己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