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獨立之父——約翰·范·奧爾登巴內費爾特
約翰·范·奧爾登巴內費爾特(1547~1619Johan van Oldenbarnevelt1547~1619)。尼德蘭聯省共和國首相、大議長,傑出政治家。是繼沉默的威廉·范·奧倫治之後的第二個荷蘭獨立之父。在他的主導下創立了荷蘭東印度公司,1618年被政敵逮捕,次年被公開斬首。死時已經是72歲高齡。
1547月14日,約翰出生於尼德蘭的阿默斯福特,在他29歲那年,他成為了鹿特丹的一名公務員,開始步入政壇。由於其出色的政治能力及演講天賦,約翰在仕途上平步青雲,他積極促成了烏得勒支聯盟的建立並獲得了荷蘭獨立之父威廉的首肯。
1586年3月16日,約翰成為了"荷蘭土地擁護者"(Land's Advocate of Holland)的議長。這個部門名義上是荷蘭眾多行政部門之一,實際上是荷蘭的權力中心,約翰甚至一度總攬了荷蘭的大小事務。雖然他只是七個擁有主權的省中一個省的公僕,但他執行了一些同英、法兩國的外交使命,實際上成了聯盟的外交部長,在亞歷山大·法爾內塞公爵政治與軍事的雙重壓力下,約翰不斷東奔西走,盡力維護尼德蘭同盟的完整,避免被對方各個擊破。幸運的是,由於西班牙無敵艦隊失敗,這為約翰贏得了時間,使他可以建立起一個強有力的中央政府,1596年同英、法締結全面的三國聯盟以對抗西班牙是其最大的成功。同時,也獲得了拿騷親王莫裡斯這個強大的盟友。
1606年,時任西班牙尼德蘭總督的阿爾佈雷希特七世及伊莎貝拉·克萊拉·尤金尼亞夫婦提出停火協議,這在尼德蘭內部引起了巨大的爭論。以約翰為代表的一派認為連年戰爭消耗過大,應該休養生息,讓當時聯盟內的尼德蘭諸省以"自由省"的身份獲得事實上的獨立;而以莫裡斯為代表的一派則認為這是西班牙在使緩兵之計,尼德蘭應該乘勝追擊,以獲得更多的好處。這一爭議持續了三年,最後在無盡的協商中終於在1609年的4月9日與西班牙正式達成"十二年停火協定"。雖然尼德蘭迎來了和平,但約翰與莫裡斯不和的種子卻也就此埋下。
停火協定的簽署使約翰在尼德蘭的影響力得到了加強,但在外患消除之後,內部的宗教矛盾又冒了出來,這便是阿明尼烏派與高馬勒斯派之爭。隨著鬥爭的不斷升級,一些地方甚至出現了武裝暴動。這時莫裡斯站了出來,作為支持高馬勒斯派的一方,他利用手中的軍權於1618年8月23日逮捕了包括約翰在內的一大批阿明尼烏派領袖。之後,又在多德雷赫特召開由歐洲各國新教代表參加的宗教會議,將阿明尼烏派定為異端。
作為教派中最有影響力的人物之一,已年逾古稀的約翰於1619年5月12日被判為死刑,並於次日在海牙被斬首示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