爪哇起義背景:荷蘭殖民者瘋狂壓搾印尼人民
爪哇是「千島之國」印度尼西亞最主要的島嶼,呈狹長形,土地肥沃,物產豐富,除生產稻穀、玉米、橡膠、甘蔗、椰子外,還盛產著名的金雞納霜、咖啡、油棕、可可、各種香料等熱帶作 物。16世紀初,貪婪的西方殖民者接踵而至。1602年荷蘭三級會議批准成立「聯合東印度公司」,並授予該公司擁有東起好望角、西至麥哲倫海峽廣大地域內的貿易壟斷權,還准予在該區域內招募軍隊、建築炮台、發行貨幣、任免官吏,以及向外國宣戰和締結條約。從此荷蘭殖民者對東南亞展開了一系罪惡的武裝侵略和野蠻掠奪活動。由於安汶島和班達島的居民暗中反對東印度公司壓低香料收購價格,將豆蔻等賣給其他國家的商人,荷蘭殖民者把班達島1.5萬居民殺戮殆盡,安汶島居民也從15萬減至5萬人。1619年,荷蘭侵佔雅加達,並以此作為侵佔整個爪哇島和其他島嶼的中心據點。爪哇島上的馬打蘭王國、萬丹王國等土著政權先後淪為荷蘭的殖民地或保護國。荷蘭殖民者還大搞骯髒的奴隸貿易,甚至到中國東南沿海劫虜居民為奴。為了適應資本原始積累和商人集團的利益,東印度公司採取壟斷貿易制、強迫供應制、強迫種植制以及奴隸勞役制等超經濟剝削手段,對爪哇人民進行了敲骨吸髓的壓搾。為反抗殖民統治,爪哇人民展開了前赴後繼的英勇鬥爭,如1666—1669年望加錫人民反荷鬥爭、1676—1679年特魯諾佐約領導的反荷起義、1683—1707年著名的蘇拉巴蒂反荷大起義、1750—1755年的萬丹人民起義。1798年東印度公司解散,印尼由荷蘭政府直接統治。
1806年,拿破侖佔領荷蘭,爪哇成為法國屬地。1811年英國侵略軍佔領爪哇,並於1816年將爪哇歸還荷蘭。但這時的爪哇已不是荷蘭一家獨霸的天下,停泊在爪哇各港口的商船中,英、美兩國居多,荷蘭被遠遠甩在後邊。缺乏本國工業基礎的荷蘭無力與工業發達的英美等國競爭,加上剛擺脫拿破侖的控制,國庫空虛,迫切希望從海外殖民地廣進財源。
為此,荷蘭殖民者決定以百倍的瘋狂從爪哇這塊失而復得的肥肉上吸吮脂膏。於是,荷蘭殖民當局又重操東印度公司時代的剝削手法,繼續推行竭澤而漁的野蠻掠奪政策。殖民者巧立各種苛捐雜稅,到處設關立卡。殖民者還嚴格限制封建王公的權力,並蠶食其領地,禁止封建主把土地租給外國種植園主,預收的租金也必須退還,這嚴重侵害了封建主們的利益,引起他們極大的不滿。1825年7月20日晚,殖民當局不顧日惹蘇丹之子蒂博尼哥羅的反對,用大炮把其領地上的穆斯林墳墓轟平開路。具有反荷思想的蒂博尼哥羅逃往斯拉朗,在那裡樹起了起義大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