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語簡介:荷蘭的官方語言,也是比利時的官方語言之一
荷蘭語是荷蘭、蘇裡南的官方語言,也是比利時的官方語言之一,屬於「印歐語系-日耳曼語族-西日耳曼語支」。使用者主要分佈於荷蘭、比利時、南非、蘇裡南、加勒比海荷屬安的列斯群島等地。下面小編就為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荷蘭語的口語,從標準語到各地方言有很多變體。標準語用於公眾場合、官方談話、文件和大學講課,口語在家庭中和跟朋友、同鄉交談時使用。以阿姆斯特丹、海牙和鹿特丹為界的地區方言,比其他方言區的方言更接近於標準荷蘭語。
歷史
荷蘭語的發展可分為3個時期:古荷蘭語、中古荷蘭語、近代荷蘭語。
古荷蘭語,特點是元音a、o、i、u沒有弱化現象。
中古荷蘭語,在中世紀標準荷蘭語尚未形成,但是由於商業繁榮和其他歷史原因,荷蘭省方言逐漸成為共同語。使用的語言叫「迪茨」(Diets,意即民間語言)。英語稱荷蘭語為Dutch,即來源於此。
近代荷蘭語,當時荷蘭南部被西班牙佔領,不少弗蘭德和布拉邦地區的人移居北方,促進了北方的繁榮和大城市的興起。南方的印刷業隨之北移,文學得到很大發展,形成了標準荷蘭語。它的元音經歷了雙元音化的過程:變成ui,如bruun變成bruin(褐色的);i變成ij,如rike變成rijk(富裕的)。
演變
荷蘭語是五種方言群體的集合:中西部方言(包括南、北荷蘭省,烏德勒支,海爾德蘭的大部和西蘭的島嶼等地區使用的方言),東北方言(格羅寧根、德倫特、上埃塞爾和海爾德蘭東部使用的方言),中南部方言(北博拉班特及其周邊的林堡地區,比利時的安特衛普、博拉班特和東弗蘭德斯),西南部方言(西弗蘭德斯)和東南部方言(荷蘭的林堡地區大部和比利時的同名地區)。
東北方言通常被稱為薩克森方言,東南方言被稱為東部低地法蘭科方言,其他的三個群體則被稱為西部低地法蘭科方言。荷蘭的弗裡斯蘭省的語言通常單獨列為一種語言:弗裡斯蘭語。
南非的官方語言之一阿非利加語(Afrikaan)是荷蘭語的變種,有相當數量的馬來、班圖諸語言的藉詞和語法散佈其中,南非白人的祖先名為布爾人,其名稱的由來是來自荷蘭語中boer(農夫)這個單詞。荷蘭語的舌後音較德語、俄語等多,除了ch發舌後音外,連g也是發舌後音的。
現狀
荷蘭語是荷蘭、比利時、蘇裡南和荷屬安的列斯群島的官方語言。全世界荷蘭語的使用總人數約兩千二百萬(2006年)。
荷蘭語介於德語和英語之間。荷蘭語的字母與英文相同,但荷蘭語中並不使用Q、X、Y這三個字母,他們只有當語句中含有外語藉詞時,才可能出現。
影響
因為荷蘭人長期以來是一個航海民族,所以荷蘭語在世界很多語言中留有痕跡。許多荷蘭語航海詞彙,為其它語言所採用。在印尼語中,還可以清楚地看到荷蘭語的習慣說法和句型。
英語中源於荷蘭語的詞有:deck(甲板),yacht(遊艇),easel(畫架),freight(船運的貨物),furlough(休假),brandy(白蘭地),cookie(家常小甜餅),cruller(油煎餅),waffle(蛋奶烘餅),maelstrom(大漩渦),issinglass(魚膠)和Santa Claus(聖誕老人)。
紐約市中許多地名,例如Brooklyn(布魯克林),Flushing(弗盧勝),Harlem(哈萊姆),Staten Island(斯塔騰島)和Browery(鮑厄裡),提醒人們想起這些地方是荷蘭的舊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