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小畫派什麼時候出現的?荷蘭小畫派的藝術風格是怎樣的
荷蘭小畫派是17世紀流行於荷蘭地區的一個美術流派,其繪畫擺脫了貴族和教會的控制,主要服務於市民階層,以描繪靜物、風景和風俗為主,由於其作品完成後通常都會被普通市民買去懸掛於家居室內,用以美化自己的住宅或者辦公場所,所以作品的尺幅一般來說都不大。
形成背景
1609年的"尼德蘭革命",終於以荷蘭獨立、建立起"荷蘭共和國"而勝利結束,這是歐洲歷史上第一個資產階級共和國,也是歐洲最富強、最先進的國家。
新興的資本主義制度下的社會較封建專制社會有更多的民主和自由,這使美術擺脫了宗教和宮廷的束縛,更加廣泛地面向世俗生活 。資產者和市民階層為了給自己樹碑立傳,裝飾廳堂居所,美化生活環境和附庸風雅,大量訂購油畫,荷蘭繪畫得到空前繁榮,著名的"荷蘭小畫派"應運而生。
在人的地位和價值得到肯定的進步社會制度下,畫家們可以大膽地摒棄過去千百年來禁錮人和藝術的宗教,把人的現實生活作為自己從事藝術創作的藍本。畫家所感興趣的是普通市民們的日常生活現象和優美多姿的大自然風光。無論是資產者的自尊自信容貌, 還是街頭乞丐、江湖賣藝人和鄉村醫生;無論是豪華優雅的客廳、臥室還是破舊茅舍;無論是村中小道還是珍禽野味;無論是高貴器皿,還是野花水果,甚至下等生活瑣事,這些過去不登大雅之堂的內容,都被荷蘭的畫家搬上了畫布,為了迎合社會的多元化審美需要,藝術的題材擴大了,表現形式多樣了。
獨立的風景畫、靜物畫和動物畫,個體和群體的肖像畫,富有濃郁生活氣息的風俗 畫,都深受廣大市民們歡迎。因此出現了專事某一種題材的畫家,諸如肖像畫家哈爾斯、倫勃朗,風俗畫家維米爾,靜物畫家威廉·克拉斯·赫達,風景畫家霍貝瑪等等。
藝術風格
在資本主義制度下,一切都是商品走進市場,這種商品價值觀也走進美術領域,美術品作為商品進入市場。畫家過去是依附宗教和貴族訂件,而今要依附於市場的消費者,他們的創作從內容到形式必須迎合買畫人的審美需要,這就決定了荷蘭繪畫的內容和形式 。
與哈爾斯、倫勃朗和維米爾同時代的畫家們都被習慣地稱作"荷蘭小畫派"。這是一個很有趣的名稱,它準確地概括了17世紀荷蘭美術的與眾不同之處,即荷蘭畫派包括著許多支派。每一個城市都各有各的畫派,一個城市之內也畫派林立,各具特點。當然,在 這塊不大的土地上,尤其是在許多畫家常常遷移的情況下,要想更多地保持著自己的獨特性也是不可能的 ,儘管他們努力地想做到這點。
當時活躍在哈勒姆的有奧斯塔德和雷斯達爾;活躍在代爾夫特的有彼得·德·霍赫;活躍在大學城萊登的有蓋納·杜;活躍在保守勢力中心烏德勒支的有蓋勒·洪特胡斯;活躍在荷蘭最大的商業和藝術中心阿姆斯特丹的有赫斯特·卡爾夫、波特爾等等 。他們幾乎都是多產藝術家,創作了大量的風俗畫、風景畫和靜物畫。據說到目前為止,還有五萬多幅荷蘭繪畫分藏在世界各國的美術館和私人收藏家手裡。
"荷蘭小畫派"的畫家們是以題材的多樣性來打動觀者的。在他們的筆下常常出現的是謹小慎微的小市民,養尊處優的貴婦人,美麗多情的少女,放蕩不羈的青年和勤勞憨厚的僕人以及流浪漢和醉鬼等。這些作品大都受到了荷蘭市民階層的歡迎。
風俗畫家的代表人物有彼得·德·霍赫(1629-1684年)、赫裡特·道(1613-1675年)、赫裡特·特爾·博希(1617-1681年)和彼得·薩萊達姆(1597-1665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