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文學簡介:隸屬西歐廣博傳統文學,有講述騎士故事的史詩
荷蘭於12世紀末始有文字,形成荷蘭文的語言──荷蘭語則是由弗蘭克方言、弗裡斯蘭方言和一些薩克森方言融合演變而成。下面小編就為大家帶來詳細的介紹,一起來看看吧!
13世紀產生了荷蘭民間文學。當時以佛蘭德為中心的南方,由於受法蘭西文化的影響以及市民階級的覺醒,陸續出現了騎士傳奇、《列那狐》等動物故事和宗教詩等文學作品。
概述
在中世紀,荷蘭文學是西歐廣博傳統文學的一部分,作品包括講述騎士故事的史詩,如《Floris ende Blancefloer》和《Karel ende Elegast》,以及寓言故事,如《Van den Vos Reynaerde》(列那狐的故事)和《Elckerlyk》(普通人)。16世紀人文主義文學出現,荷蘭的主要代表人物是伊拉茲馬斯,他的作品《愚人頌》對教會和社會進行了諷刺,後被譯成了多種語言文字。
斯賓諾莎的哲理故事是17世紀文學精粹之一。荷蘭文學在這一時期處於繁榮階段,造就了像Vondel、Hooft、Huygens以及Bredero等偉大的作家。《聖經》在當時也被翻譯成了荷蘭語。1637年出版的《Statenbijbel》一書(系授權出版),被視為是荷蘭語演變的一個里程碑。
Multatuli是19世紀有著重要影響的作家,他的小說《Max Havelaar》對荷蘭在東印度群島(即今天的印度尼西亞)的統治進行了控訴。
起源
16世紀,在歐洲文藝復興運動的影響下,鹿特丹著名的人文主義者埃拉斯穆斯(1466~1536)用拉丁文寫成長篇諷刺作品《愚人頌》(1509),對當時作為封建制度的反動堡壘和精神支柱的天主教會進行了揭露和嘲諷。他還將希臘文的《新約全書》譯成拉丁文(1516),因此獲得廣泛聲譽。柯倫赫爾特(1522~1590)於1586年也寫了人文主義的名作《處世之道》,作者被稱為「近代荷蘭散文的創始人」。
此外,馬爾尼克斯(1538~1598)還著有諷刺天主教的《神聖天主教會的蜂房》。16世紀下半葉,由於宗教改革和反西班牙的獨立戰爭,南方的許多文學家和學者都遷移到荷蘭省的阿姆斯特丹等城市避難,所以在16世紀末葉,荷蘭省成為文學活動的中心。
黃金發展年代
17世紀,荷蘭作為歐洲第一個強國,迎來了所謂「黃金世紀」。這時期,文學、藝術、科學、航運、貿易等同時繁榮起來。在文學方面先後出現了卡茨(1577~1660)、霍夫特(1581~1647)、佈雷德羅(1585~1618)、馮德爾(1587~1679)和赫伊亨斯(1596~1687)等著名詩人和作家。
同時,湧現了一批名著,如馮德爾的兩大詩體悲劇《流放中的亞當》(1664)和《琉西發》(1654);霍夫特的田園詩劇《格拉尼達》(1605)和記錄獨立戰爭的《荷蘭史》(1628~1647),佈雷德羅的喜劇《牛》(1612)和《西班牙的布拉邦人》(1617)等。1637年,由於國家審定《聖經》的譯文,促進了荷蘭語的規範化,對文學創作也有影響。
從17世紀後半葉開始,在文學上出現了某些停滯的現象,主要是18世紀的荷蘭作家大多模仿、追隨馮德爾等先輩的作品,特別是模仿法國的古典主義。例如蘭亨代克(1683~1756)的喜劇《互相的騙婚》(1714)就是受莫裡哀影響寫成的。這時期的著名詩人比爾德狄克(1756~1831)的抒情詩《祈禱》(1796)和詩體悲劇《弗羅裡斯五世》(1808)等,標誌著荷蘭文學的主流從古典主義轉向浪漫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