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中世紀女巫到底有多慘 光被處死的“女巫”大約有十萬人
中世紀女巫到底有多慘,這是很多讀者都比較關心的問題,接下來就和各位讀者一起來瞭解,給大家一個參考。
公元395—1500年,是歐洲最黑暗的中世紀。西羅馬滅亡後歐洲大陸長年混戰,使中世紀歐洲生產力發展緩慢。而宗教對人民各種各樣的迫害更是登峰造極。 在15至18世紀甚至還一度興起「獵殺女巫」的風潮,在整整三個世紀內,有大約十萬名「女巫」被處死。
英國埃塞克斯郡在1560年至1680年間處死了291名「行巫術」者,其中268人是女性,只有23人是男性,這23人中還有11人是因為「與女巫關係 密切」而獲罪的。在卡爾文教地區,迫害「女巫」達到瘋狂的地步。瑞士的沃州一地,1591年至1680年間處死「女巫」3371人。
1616年,初符堡一女子被指控為女巫,在重刑逼供之下,供認說:「我從記不起事的時候就當了妓女。我折磨死了104個小孩,包括親生的三個。他們被我從墳中挖了出來,一部分煮了吃掉,一部分加工成藥膏及其他用於妖術的藥劑,他們的腿骨被我製成了笛子。
這場惡潮席捲歐洲300年。把人類野蠻與畸形的一面發揮得淋漓盡致。良家婦女一旦被誣為女巫,立刻被斬首示眾,然後焚燒屍體,刀下冤鬼多得難以統計。歐洲 人認為自己在為上帝清除妖魔和為世界清洗邪惡,而諷刺的是,他們審迅和處死女巫的方法本身就是邪惡和極度下流的。
對女巫用刑手段也是五花八門。具有諷刺意味的是,這些道貌岸然的審判者們審問女巫時,自身還常常施以巫術「以巫治巫」。他們事先要為刑罰成功而祈禱;向女 巫腹中灌聖水,使得魔鬼在用刑時不能縛住她們的舌頭;給被剝得一絲不掛的女巫身上粘上帶子,這一來魔鬼就不能打開鐐銬。和中國古代的「裸刑處決」一樣,處死赤身裸體的女性,對許多人來說是「欣賞」、玩弄和侮辱女子的好機會,他們可以對這些可憐的女子為所欲為,從而滿足他們的獸慾。而比中國更荒唐的是,在處決「女巫」的審訊記錄中,居然還有「那個女人很美,很豐滿」之類的字眼。
女巫究竟是什麼人?
女巫一詞,本意為「有智慧的女性」,後來引申為「魔女」、「妖婦」等。在人類社會的童年時代,巫術是一種控制大自然力量和意念移物的魔法。考古學家在新石器時代的洞穴壁畫上,就發現了半人半獸的巫師作法召喚森林之神的圖案。蒙昧時代社會裡的巫師承擔著十分繁重的社會作用:使用咒語,但也會使用魔藥保護部眾免遭自然災害、外來侵略和敵人的傷害;監督部眾改正錯誤、衡量對錯;解釋自然和恐怖的現象等……
在歐洲民間傳說中,早期「女巫」的代表是古希臘神話中的女巫瑟西和美狄亞。據傳說,瑟西具有強大的魔力,她能透過藥草的協助,誦唸咒語與召喚神明來施法,冒犯她的人會變成動物,並創造出不存在的幻影。瑟西還可以藏住月亮與太陽讓大地一片漆黑,也會下毒來殺害她的敵人。
歐洲傳說中的另一位女巫美狄亞是科奇斯島國的公主,也是月亮女神的乾女兒,懂得調製靈藥、占卜和下毒等黑魔法。美狄亞愛上了為了拿到金羊毛與其父親作對的外邦王子傑遜。為了愛人傑遜,美狄亞親手殺了弟弟。後來,傑遜移情別戀,與鄰國的公主結婚,被拋棄的美狄亞一怒之下,製作了一件沾滿毒藥的禮服,送給傑遜的未婚妻,將其殺害,並將自己為傑遜生下的兩名幼子殘忍殺害。
人類進入「文明社會」後的大部分時間裡,女性巫術從業者有著不錯的社會地位和經濟利益,引起了男性巫術從業者和整個男性社會的妒忌和報復,便故意捏造種種罪名對她們加以迫害,或把女性同行等同於精神病患者。
為「女巫」平反
1691年,美國馬薩諸塞州塞勒姆村一個牧師的女兒突然得了一種怪病:行走跌跌撞撞,渾身疼痛,還會突然痙攣,表情非常恐怖。隨後,與她平素形影不離的7個女孩相繼出現了同樣的症狀。從現代醫學角度講,這是「跳舞病」(一種大腦神經性的遺傳疾病,攜帶疾病者有一定的潛伏期,當發病後,症狀為各個關節,肌肉不受控制的活動)的一種表現。
這類症狀的罪魁禍首,是一種寄生於黑麥的真菌「麥角菌」。但是,人們普遍認為,讓孩子們得了怪病的真正原因,是村裡的女奴蒂圖巴和另一個女乞丐,還有一個孤僻的從來不去教堂的老婦人。人們對這3名可憐的女人嚴刑逼供,「女巫」和「巫師」的數量也一步步增加,先後有20多個「女巫」和「巫漢」死於這起冤案中,另有200多人被逮捕或監禁。1992年,馬薩諸塞州議會通過決議,宣佈為300年前塞勒姆審巫風潮中的所有受害者恢復名譽。
不久前,一個獨立機構向英國蘇格蘭地方議會提交了一份請願書,要求為4000多名在中世紀被處決的蘇格蘭「女巫」和「巫師」恢復名譽。不止英國,瑞士格拉魯斯州議會就宣佈為「歐洲最後一個女巫」平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