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已婚男人的同居生活蜜甜
初見琳子,我有一種「驚艷」的感覺,坦白地說,採訪了那麼多的人,讓我有這種感覺的不多。歲月幾乎沒有在她的臉上留下任何痕跡,加上小巧玲瓏的身材和恰到好處的妝容和時髦的穿著,讓人很難相信她已經是三個孩子的媽媽了。談話轉入正題之前,琳子一直談笑風生,這個時候的她越發明眸善睞、顧盼生輝,我不禁暗自思忖,這麼絕色的一個女子背後,該會是怎樣傾國傾城的一段愛情故事呢?
我們不約而同地要了玫瑰奶茶。一朵乾枯的玫瑰花蕊漂在乳白色的奶茶上面,是一種別樣的美,有一點頹敗,有一點憂傷,像一段來不及綻放就夭折了的愛情。這樣的聯想讓我在一瞬間心情黯然,而琳子的敘述也在此時切入正題。
我一直都在看《汕頭都市報》上你的專欄,已經好幾年了,幾乎一期都不落下,我留意過,有很多故事都大同小異,卻似乎還沒有一期跟我的是相似的。從某種意義上說,你「專訪」中的主人公大多數都可以歸入「癡男怨女」的行列,尤其是女性,她們不論是「原配」還是「第三者」,都無一例外地難逃被拋棄被傷害的結局。而我並不是這樣的,直到現在,我們仍然相愛著,只是,我們彼此都很清楚,這種愛情見不得光,也沒有明天,因此,我對這段感情究竟能夠維持多久或者該不該繼續維持下去深感困惑。
說了這麼多,你多少聽出來一些端倪來了吧?不錯,我現在的角色,就是你專訪中經常出現的「第三者」,我被推到這樣一個角色的位置上是自己始料未及的,確切地說,在此之前,我從來不曾想到自己有朝一日會「扮演」這樣一個角色,儘管,我一直堅信自己的感情是純粹的、沒有半點功利的,一切的發展變化都是「水到渠成」,但是,畢竟這樣的角色並不光彩。
和他相識在6年前。他是我們公司的新客戶,第一次洽談業務時,我接待了他。他年齡比我大一點點,在當時已經算得上是「青年才俊」吧,他很早就在深圳發展,生意越做越大,年紀輕輕的但在業界已經小有名氣。第一次見面之前,雖然出於業務上的需要我對他的背景有一些瞭解,知道他早已是有家室的人了,並且我完全是抱著「公事公辦」的心態去赴會,根本就不會有任何非分之想的。但是,當第一次見面,四目相碰的一瞬間,女人的直覺還是告訴我,我和這個男人之間,將會有什麼事情要發生的,從他的目光中我讀出了愛慕,儘管這種來自異性的目光對於我來說並不陌生,但是,能讓我「觸電」的卻很少。他的則不同,我第一次有一種心靈感應並且沒有刻意去迴避它,目光交匯的過程中我相信彼此都讀懂了對方,這種心心相印的感覺前所未有,而它所帶給我的心靈的震撼也是我從來沒有體驗到的,即便是初戀的時候也沒有過這樣的感覺。
那個時候的我剛剛結束一場婚姻。這場維持了將近10年的婚姻除了給我留下兩個漂亮且可愛的女兒外幾乎了無痕跡,甚至,連傷害似乎也是不著痕跡的,因為從表面上看,這不過就是一出「好聚好散」的戲劇。其實,我也更願意這樣去看待這場婚姻,畢竟,兩個人曾經也一起走過一段美好,而平心而論,我的前夫也算不上什麼壞男人,確切地說,他應該是一個缺少責任感、對家庭不能有所擔待的男人,雖然不曾背叛,但卻沒能給我足夠的安全感,這樣的男人,和他生活在一起永遠都無法高枕無憂,因此,我選擇放棄,離婚也是我提出來的。我們真的做到了「好聚好散」,兩個女兒歸我撫養。
我斷斷續續地跟他講了我的過去時,他一直默默地聽,然後說了一句:「我相信你的選擇是對的。」他也跟我講了他的家庭,那是在後來交往過程中慢慢說的。他有一個在外人看來堪稱「美滿」的家,因為這個家具備了一切「美滿家庭」的條件:夫妻般配,夫唱婦隨,孩子聰明,家庭事業相得益彰……他做的是外貿生意,據說他老婆精通外語,外交能力、管理手腕都不比他遜色,是他的得力助手,這樣一對「黃金搭檔」在當地生意界傳為佳話,堪稱「模範夫妻」,而他的「懼內」在圈子裡也同樣出名。當然,這些都不過是外人眼中的印象。後來,我和他共同的一位朋友向我講述了她親眼目睹的一幕:有一次,一群生意上的朋友在一起打麻將,可能時間長了一點,他老婆氣勢洶洶地進門,不管三七二十一當著眾人的面作「河東獅吼」,指著他的鼻子大發雷霆,讓他一下子下不來台,在座眾人也十分尷尬,很快作鳥獸散。而第二天,夫妻倆出席一個社交場合,當著記者的面,他老婆又主動地摟住他做出一副「小鳥依人」狀,而他卻面無表情地推開她。
和他認識之後,我們之間的聯繫很快就變得十分密切,除了頻繁地打電話,他還頻繁地往返深圳和汕頭兩地,當然,一開始是借「談生意」之名,慢慢地,我們倆之間的話題就超越了生意,而更多的是談生活、人生,甚至感情,而且,我們不論是在電話裡還是見面,一聊起來總是沒完沒了的。那時候,他每週至少要到汕頭來一次,不為別的,就為了來看我。有一次他出差北京,又專門繞道汕頭來看我,沒想到,剛下飛機就接到老婆來電,問他在哪裡,他謊稱還在北京,他老婆似乎有所覺察,要求他用當地電話回復她。無奈之下,他匆匆跟我見上一面之後,又趕乘飛機返回北京,再從北京乘機回深圳,並讓老婆去機場接他。就這樣他在一夜之間飛越幾千公里,用昂貴的代價圓一個謊言。
在一起的時候,他很喜歡帶我出入各種場合,並把我介紹給他的朋友,看得出來,他很喜歡我,並且以跟我在一起為榮,而我的感覺也跟他一樣,我們之間的那種相互傾慕的感覺在旁人看來十分明顯,大家也都一致認可我們,包括我們家的人,都覺得我跟他簡直就是珠聯璧合的一對兒。交往沒有多久,我們就同居了,這似乎是順理成章的事情。
那是我此生最最美好、最最幸福的一段時光。怎樣來形容我跟他之間的感情呢?我想只有一個詞最恰當,那就是「銘心刻骨」。那段日子,除了缺少一紙婚書,我和他跟真正的夫妻無異,甚至,我們比多數法律意義上的夫妻要幸福得多,我實實在在地感受到什麼叫被疼愛、被呵護,這是我在第一次婚姻裡從來不曾體會到的。他總是想盡一切辦法,利用一切機會跟我在一起,當時,恰好他在潮汕地區辦了一個加工廠,回來的理由比較充足,因此,我們呆在一起的時間也比較長,比較從容。只要有空閒,他總是喜歡開著他那輛3排座的大別克載著我們一家或者邀上幾位好友一起到周邊的城市去玩,他是一個很有情趣也很幽默的男人,跟他在一起,大家都會感覺很愉快,我的兩個女兒尤其喜歡他,在家裡,他們總是沒大沒小地瘋玩,看著他們笑成一堆的樣子,我心裡美滋滋地。我們睡覺的時候,他沒有一次不是摟著我睡的,在他的懷裡我總是睡得很踏實,只有他能給我這種安全感,我的那種甜蜜的感覺是從心裡往外湧的,我想,所謂「幸福的小女人」應該就是我當時的狀態吧。
然而,我還沒有來得及細細體味這種幸福的時候,一種對自己身份的反躬便深深地刺傷了我自己,並且讓這種幸福在一瞬間煙消雲散———第三者,這個承載著濃厚的負罪感的身份像一塊烙鐵深深地烙傷了我的心。在此之前,我從沒有想過自己會跟這個角色掛上勾,確切地說,在我的詞典裡是根本沒有「第三者」這樣的字眼的。每一次跟他在一起,我總是在他的懷裡哭成一個淚人,我一次一次地問他也問自己:「為什麼?為什麼?我不要做第三者,這不是我要的呀!」
就在2004年,我懷孕了,當時要不要這個孩子我真的很矛盾。做為愛情的結晶,我真的很珍惜它,我很想留住它,而從這個孩子的未來著想,我又不無擔憂,因為我深知自己無法給予孩子一個形式上完整的家,我深怕因此而傷害了孩子,而我更怕的是他會認為我是借孩子做籌碼跟他索要什麼承諾。但是,他堅決不讓我去做人流,事實上我也很捨不得,就這樣,05年我們的孩子出生了,是個很聰明、很漂亮的男孩,現在已經兩歲半了。
隨著他回汕次數的頻繁,他老婆似乎有所覺察,對他的監督也日益緊密和嚴格,這樣,我們不得不有所收斂,見面越來越少,甚至連電話和短信都受制約,我不能隨便給他電話和短信,只有等他主動跟我聯繫。在我兒子半歲的時候,有一天晚上我自己開車出去,半路出了車禍,車撞壞了,幸好人沒有大礙,但我還是很害怕,情急之下不假思索就給他發了信息,告訴他我出事了,沒有想到,這條信息竟然被他老婆看見了,她因此抓住不放,跟他大吵大鬧,並且以死相逼,要他當場發誓從此與我一刀兩斷,不得再有任何的聯繫。
從那之後,我們再也沒有見過一面,甚至連通電話都很難,到現在已經整整兩年了。這兩年,我的日子非常人可以想像,事實上,我不缺吃不缺穿,物質上我比很多人的條件要好得多,根本不需要為物質擔憂,但是,心靈上的那種寂寞,那種近乎無望的等待和煎熬對於精神的折磨卻無法用語言來表達。曾經他跟我說過這樣一句話:「我們在一起的時候有多少快樂,就意味著我們將用多少的痛苦來換齲」我當時還不是十分理解他這句話的含義,現在,當我真正明白過來的時候,心裡的那種痛啊!
也許很多人會這樣說:早知如此,何必當初!這句話多少有點「咎由自取」的意思吧?但即使如此,我也從沒有後悔過跟他在一起,我們真的是相愛的,直到現在仍然如此,真的,我最想說的就是「銘心刻骨」,我跟他之間的愛,就是如此銘心刻骨!但是,我不知道,我們還能走多久?我很害怕,隨著彼此分隔時間越來越長,他將會漸行漸遠,最終淡出我的生活。
旁觀者語
自己烤的蛋糕最香
在餐廳裡東張西望的人,肯定不止一個。菜譜上的活色,永遠比不上鄰桌的生香,就好像廣告上亮麗的模特,也沒有對面窗戶那若隱若現的倩影那麼令人喉頭一緊。
只是,已婚的男人,就像被咬過一口的荷包蛋,半生的蛋黃溢出來,垢了雪白的餐巾。再完美的蛋上,也有牙痕半圈———昨晚那人刷牙了嗎?無論是食或者性,都有一種不潔,即使拿真愛作抵擋,也有餓狼口中挖骨頭、乞兒碗底搶殘羹的薄涼。
琳子,這世界上,很多資源可以共享,但夫(妻)卻不能。他有情有義、宅心仁厚、才華蓋世、文武雙全、眉清目秀、敬老護幼、事業有成、富甲一方……那又如何?他再好,卻已經是別人的老公了。就算你只要半個,肯分享,人家老婆也不願意。
也許,你會在心底為他辯護:「他是愛我的,只是心太軟,才被老婆綁祝」可當一個男人對別的女人心太軟的同時,正是對你心太硬。否則,這麼難演的戲,他不會逼你上演。偷偷摸摸,不能流淚,不便發洩,無法傾訴,這是內傷!他怎可能不明白,對人歡笑背人垂淚有多痛?
退一步說,就算你經過眼淚、難堪、爭鬥、傷害,終於成為贏者。而狂喜到手之後,只怕是———肉太老、魚不鮮,鹹與淡總與你的需求背道而馳。成品十分香,入口才兩分半。
與其如此,不如學著入廚,寧願被滾油燙到、被刀尖劃傷,皆因,只有自己烤的蛋糕,才最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