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近的距離愛情也會觸礁
他住在左邊,她住在右邊,他們從小就是鄰居,老天給了他們最近的距離,讓他們有機會好好地相愛,但是這個最近的距離,也給他們的愛情帶來了小小的麻煩。
今天是「十一」黃金周的最後一天,午後的陽光靜靜地灑在慵懶的路人身上,威威(化名)卻沒有閒心享受這難得的假期,這幾天他一直為和寶寶(化名)分手的事懊悔不已。他有一張天真的娃娃臉,叫人不相信他已經參加工作三年了。他笑的時候,臉上露出兩個酒窩,原本天真的臉龐更顯稚氣。
家有芳鄰
我從小就喜愛運動,經常因為打籃球忘了回家而被父母責備。初三那年,有一天我打完籃球,滿頭大汗地回家,正開門的時候,看見對門有個女生也在開門。她聽到背後有聲音,回過頭來看我,大方地衝我甜甜一笑,笑起來眼睛彎彎的,像月牙一樣,皮膚也很白,後來媽媽告訴我她是新搬來的鄰居,叫寶寶。
漸漸地我們兩家走動勤了,我們也熟絡起來。我知道她比我小兩歲,我們在同一個學校讀書,她是我的學妹;還知道她從小就喜歡唱歌跳舞,上過專門的舞蹈學校。兩家的父母常常開玩笑地說要結成兒女親家,但是我們並沒有像很多電影小說裡開展的情節那樣,青梅竹馬,兩小無猜,然後成雙成對,這樣的情節對於生在80年代的我們來說,實在是太老套了!
那時我們的交往並不多,就像幾米的漫畫《向左走,向右走》裡的男女主人公,雖然住在同一個屋簷下,但是一個習慣向左走,一個習慣向右走一樣,沒有什麼來往。我高中畢業後上了體院,繼續打籃球;她初中畢業後讀了幼師,繼續跳舞。
「也正如幾米說的『人生總有許多巧合,兩條平行線也可能會有交會的一天』。」威威的臉龐上浮現出迷人的笑容,像戶外雖然有些慵懶卻燦爛無比的陽光。
地下戀情
大學快畢業的時候,教練說我籃球沒什麼前途,我一下子感覺自己失去了人生目標,一連幾天我悶在家裡,唉聲歎氣。
有天中午,我還在蒙頭大睡,一陣清脆的敲門聲把我從睡夢中驚醒,我打開門,睡眼惺忪地一看,竟然是隔壁的寶寶。寒暄之後她向我說明來意,原來他們同學成立了一個參加商業演出的舞蹈隊,缺男舞蹈演員,希望我加入。我覺得很意外,因為我不會跳舞。而寶寶說沒關係,我是搞體育的,有運動細胞,外形又陽光,很適合跳舞。我想反正最近也無事可做,不如就跳舞打發一下時間也好。
因為跳舞,我和寶寶接觸多了起來。她的舞跳得很棒。不知道因為我是新手,還是因為我是鄰居,她對我特別照顧,經常陪我練舞到很晚。後來我才知道她找我跳舞,是因為她從父母那裡知道我的情況,為了讓我不再消沉,特意這麼做的。我對寶寶欽佩之餘又有了些感動,漸漸地,我發現我在跳舞的時候,目光會不知不覺地追隨著她,腦海裡也常常浮現出她甜美的笑容,我想我是愛上她了,然而她是怎麼想的呢?
我知道寶寶愛喝珍珠奶茶,剛好有幾個朋友和我商量一起投資在學校附近開一家小商店,我就提議開珍珠奶茶店。開張那天我特意請寶寶來,然後端上我親手調製的珍珠奶茶,對她說:「你是我們店子的第一個顧客,以後終身享受免費待遇。」寶寶的臉紅了,看我的眼神也有些異樣,我知道她也是喜歡我的。
「真沒想到如此老套的情節終於還是在我們身上上演了。」威威撇撇嘴微笑著,像是不好意思:「我們商量絕不以讓雙方父母知道,否則豈不正中他們的下懷,我們瞞著他們偷偷交往著。」
我們是鄰居,自然有很多別的戀人不曾有的方便之處。早上我可以不無巧合地和她一起出門,晚上我可以光明正大地和她一起回家,父母也不會覺得有什麼奇怪。由於房屋結構的佈局,我和她的臥房只隔著一道牆,我們經常用敲擊牆壁的方式來傳遞暗號。如果晚上我想給她打電話,我就會敲擊一下牆壁,意思是問她方不方便接電話,如果方便的話她就會回敲一下牆壁。如果我晚上想她的話我就會敲三下牆壁,意思是「我想你」,如果是連續敲擊的話,就代表「很想很想你」,每次也能夠得到她相同的回應。
有一次我把東西忘在她那裡,晚上她居然神奇地用一根衣架勾著一個別緻的小花籃,把我的東西從她臥室的窗戶傳遞到我臥室的窗口。後來這個小花籃成了我們的郵差,我經常買一些她愛吃的話梅放在籃子裡遞給她,她也把她的薯片放在籃子裡回贈我。
「幸福的時光總是過得特別快,隨著我們的交往日漸加深,矛盾也不可避免地出現了。也許我們的距離真的是太近了,雙方都沒有了個人的空間;又或許我們還年輕,思想不夠成熟,所以我們總在為一些雞毛蒜皮的小事情吵架。」威威神情有些黯然。
相鄰陌路
自從和寶寶交往後,我把其他的事都置之腦後。哥們說我重色輕友,店裡生意也不照顧,也不再和他們出去玩了;那時我也參加了工作,因為寶寶愛開車,我就偷偷把公司的車拿出來給她開,為這事也不知挨了老闆多少罵;寶寶喜歡逛街,每次逛街,只要她喜歡的,我會盡我所能買給她。
寶寶中專畢業後又在一所大學繼續學習。我每次發工資,都會給她一些零用錢花;她週末回家,我不管多累也會大老遠從單位趕過去接她。一個週五的下午,她給我發了條短信,說她放學後去一個同學家吃飯,要我不用來接她了。我回到家吃完飯,一邊看電視一邊留心聽腳步聲,看她回來沒有,可直到晚上八九點也沒見她回來,給她打電話也無人接聽,心急如焚的我只能站在樓下等她。
我在風口等了四個鐘頭,凌晨一點才見她回來。她看見我很興奮,高興地向我跑來,我卻冷冷地推開她,質問她到底上哪兒去了,連人都找不到。她說和朋友吃完飯以後就去迪吧跳舞去了,可能是迪吧聲音太嘈雜,沒有聽見手機響。我說你不是答應過我不再和你那些朋友去泡吧了麼?迪吧環境很複雜,女孩子去那裡影響不好。她也不高興了,向我抱怨說自從和我交往就感到沒有了自由,不准她玩這個,不准她玩那個,隨時都要報告行蹤。兩家住得太近了,她感覺她的一舉一動都在我的監控之下,絲毫沒有個人的空間。我沒想到我對她的關心都被她理解成對她的管束,我說既然這樣不如分手算了,沒想到她也乾脆地說分手就分手。其實這都是我一時的氣話,從內心上說我根本不想和她分手,情急之下我說那你把我以前買給你的東西都還給我,我的本意是希望這樣能勾起她回想起我平日對她的好,讓她回心轉意,但卻適得其反,更加觸怒了她。
一連兩天她沒理我,我也礙於面子沒去找她,希望時間可以平息一切。第三天晚上,她給我打電話,說在樓下等我,有話要和我說。我以為她是想跟我和好的,但是她見了我一句話也不說,把我以前送她的項鏈首飾都還給了我。我說還有沒有挽回的餘地,她說本來是有的,但是我居然說要她把以前送她的東西都歸還,所以現在就沒有了。
「我真該死,怎麼會說出那樣的蠢話1威威雙手懊惱地抱住了腦袋,許久他才抬起頭來,不好意思地說:「也許我真的不夠穩重吧,有時候會像個孩子一樣愛哭,分手那天我躲在自己的房間裡哭了兩個鐘頭。我真的不想和她分手,因為我還深深地愛著她。她說我們還可以做朋友,但是我們是鄰居,讓我天天見到她,卻不能說愛她,這可怎麼是好呢?」
記者手記
恰當的距離
兩個人談戀愛,離不開距離,因為距離產生美。但這話說得還不夠準確,事實上,只有「恰當的距離才能產生美」。
在找對象的階段,這個「恰當的距離」大概在十步左右。古人早就說過「十步之內,必有芳草」,這是對實踐經驗的高度概括。試想對像如果在十步之外,就算美若天仙,大概也只看得個雲裡霧裡,不清不楚;而距離太近,貼到人家一兩步的地方,又顯得太不禮貌。從這點上說,威威和寶寶作為鄰居,談戀愛的地理條件得天獨厚。兩家門對門,既保證了看得足夠清楚,又沒有非禮的嫌疑,還可以讓愛情得到長期可持續性發展。
當找對象發展到談對象,距離自然要更進一步。問題是這一步進到哪裡才恰當?對此,古人沒有論斷,今人眾說紛紓有人巴不得如膠似漆、親密無間,有人覺得要保持一定私人空間;還有人喜歡招之即來揮之即去……這個距離處理得好皆大歡喜;處理不好,像威威這樣,傷了女友芳心,後悔不已。
怎樣的距離算恰當,我想有心者不妨去看看西方的交誼舞。跳交誼舞的時候,兩個人的距離有近有遠,收發自如,惟其這樣才叫舞者有了揮灑的空間,讓觀者有了欣賞的快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