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蹤半年 他和別人結婚了
幾周前,蘭的郵件悄悄出現在我郵箱裡,根據她提供的聯繫電話,我在一個午後聯繫上了她。電話裡的蘭聲音顯得很疲憊,「我曾一度想要殺了他!」這個人便是與她相戀13年的偉。2007年底,偉失蹤了半年,後來蘭才知道,偉無情地拋棄了她,同別人結婚了。口述人:蘭
年齡:33歲
職業:物流從業人員
記錄人:白
A
夜半遭胸襲,她順從地接受了「表哥」
19歲那年,蘭剛參加完高考,等待所報考的中專的錄取通知書。暑假有兩個多月時間,她很快找到了一份兼職,由於對工作地點並不熟悉,正巧小姨家就住在附近,蘭便暫住在她們家裡。蘭說,沒想到就是這一住,徹底改變了她的人生。在小姨家她認識了偉,偉是姨父和前妻的兒子,兩人離異後,偉一直跟隨父親生活。直到小姨認識了偉的父親,兩人重新組建了家庭。而姨父和前妻有三個子女,小姨便不能擁有自己的親生兒女。偉只有初中學歷,相貌平平,年紀比蘭大一歲。
由於家教嚴格,蘭打小開始就沒談過戀愛。小姨讓偉每天都來接蘭下班。偉是個沉默寡言的人,似乎把心事都埋藏在心裡,蘭猜測是因為他父母很早離異的緣故。而蘭性格活潑開朗,在每天晚上下班的路上,兩人會聊很多話題。蘭一直將他當成表哥那樣自然地相處。可有一天,這單純的一切都改變了。
記得那天晚上,他們從外面回來,蘭玩得太累已經睡著了,只能由偉背她上樓。才爬了幾層樓梯,偉停下來休息。過了一會兒,昏睡的蘭隱約意識到有人在摸自己的胸部,是偉!蘭頓時睡意全無,但也不知所措,理智告訴蘭,應該立刻阻止他。但蘭覺得偉挺可憐的,如果現在拆穿他,兩人以後相處自然會很尷尬。望著眼前的這個「表哥」,蘭心想,經過一段時間和他的接觸,覺得他的人其實不錯,基本還算是個好男人,而且她對他並沒有厭惡的感覺。更何況當時蘭認為自己已經「被他佔便宜」了,只好繼續裝睡不敢出聲。自此,他也好像對蘭改變態度,兩人的朦朧情愫再悄悄滋生。偉開始對蘭展開強烈的求愛攻勢。
經過一陣子的考慮和發生了那件事之後,蘭決定要接受他的追求。蘭跟偉說,「我對感情要求專一,希望天長地久的愛情,我不是那種對感情拿得起放得下的人,如果他不打算和我過一輩子,只因好奇和我玩玩,我們不要開始這段感情。」希望他考慮清楚後再決定。
偉聽罷,給了蘭一個模糊的回復:「無論以後發生什麼事,我都會在你身邊照顧你。但如果日後你遇到一個比我更好的人,我不會阻礙你的。」
僅僅幾句簡短的情話,卻像是蜜糖般甜到蘭的心頭。不諳世事的蘭就這樣開始了一段曲折的愛情。
B
戀愛13年,她原諒了背叛
當小姨發現了兩人在一起時,並不贊成。但姨父卻認為,如果他們結婚了,大家的關係會更親密,蘭可以以媳婦的身份更好地照顧小姨。蘭和偉就這樣在他父親和蘭小姨的默許之下,繼續著這段感情,但礙於雙方的「親戚」關係,還不敢跟蘭的家人提及。偉對蘭的疼愛讓時間過得很快,蘭已畢業並開始工作。為了回報偉對蘭的愛,蘭下決定要努力工作,和偉盡快組建自己的家。期間,偉曾經帶蘭去見過他母親,當時他母親對我並沒有多大意見。後來,當他母親得知蘭小姨同他父親的關係後,轉向反對他和我一起。那時的他們,已經在一起3年多了。蘭曾經懷孕過,由於當時經濟條件不好,而兩人又都很年輕,蘭忍受指責把孩子流掉了。她倔強地認為結婚是雙方自願的,自己不能用孩子去綁住一個人。另一方面,蘭還天真地以為,偉同自己結婚只是時間問題。在流逝的歲月裡,兩人有快樂甜美的回憶,但也有不堪回首的痛苦記憶。
蘭說,自己對偉的很多事情無法理解,他至今沒給過正面解釋或回答,至今對蘭來說都是謎,只能獨自去猜。比如,偉曾經多次背著蘭和其他女人有染。
蘭知道後,主動向他提出分手,可偉說什麼都不同意,可憐地乞求蘭的原諒。因為相信自己是愛他的,軟弱的蘭還是選擇原諒了他,相信了他的諾言。
C
改變,令他徹底離開了
「我們在一起的這13年,幾乎沒有外出旅遊過,連僅有兩次的看電影都是別人給的贈券,因為他學歷不高,一直沒有找到合適的工作,收入也很低。」2003年,蘭將偉安排到一個熟人公司當辦公室職員,每個月至少也有2000~3000元的收入,這令他的經濟條件一下子得以改善。可沒想到,就是這樣的改變,令偉徹底地離開了她。
事情的一開始是,每逢假日,偉總是找借口說公司有事情出差,到2007年6月底,情況更加嚴重,他從週五開始就玩失蹤、關機,直到週一才回來。蘭終於忍無可忍,告訴他如果再這樣,就讓他走人,偉不相信蘭會這樣做,還放話說自己不怕。憤怒的蘭拿起電話就讓偉的老闆炒掉偉。結果第二天,偉真的被開除了。負氣的偉突然不辭而別並跟蘭第一次提出了分手。蘭和他徹底失去了聯繫。她曾經想過自殺,這種生不如死的生活很痛苦很折磨,她不明白為何偉要如此殘忍。
直到今年1月,蘭從偉家人那裡得知,他竟然已經結婚一個月了。蘭大吃一驚,輾轉找到了他現在的妻子熒後,蘭明白了,原來兩個女人都是受害者……就在偉進入公司工作不久,一次偶然的機會讓他結識了熒,偉向熒隱瞞了他的過去包括家庭背景、戀愛經歷等等,兩人開始了交往,直到去年底,偉終於同意和熒去領證,這已經是他離開蘭之後的事情。見面後,熒一氣之下搬回了娘家,偉至今仍不承認自己的過錯,堅持他的道理:他沒欺騙或傷害任何人,他只是尊重自己的感受,沒了感情就分開,不需任何的責任。
蘭說她現在的願望就是偉能真誠地意識到他的行為傷害了多個女孩,希望他不要再以感情為借口繼續傷害人。這13年的感情對她來說,是那麼沉重,對她來說,任何的欺騙都敵不過感情的背叛。(文中人物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