瀟灑已婚男把我金屋藏嬌
遇見林朗(化名)是2005年1月的一天,記得那天天氣很冷,辦公室的人都出去搞一個戶外宣傳活動,安排我在公司留守。天太冷,辦公室雖有暖氣但根本感覺不到暖和,我就開了電暖氣「小太陽」。正準備沏杯熱茶在「小太陽」照耀下享受一會清閒呢,辦公室門被推開了,進來一個氣宇軒昂的男子,他就是林朗。
林朗找我們經理,我說經理出去搞活動了,公司人都去了,只有我一人留守。林朗很愕然地說:「這都約好了呀,我今天過來……」我看他有些生氣,連忙給他讓了座,又給他沏了杯熱茶。我打電話問了經理,經理也很愕然地說:「約好是明天啊!」後來證實是林朗把日子搞錯了。他有些不好意思,就坐下和我隨意地聊了幾句,問我什麼時候到公司的、為什麼不參加這次活動等等。我一一地回答了,我才上班兩個月,在業務上生澀不說,對付客戶也是稚嫩,這些林朗想必都看在眼裡,對我回答不恰當的地方只是那麼寬容地一笑,他的笑容不知為什麼讓我的心驀地一動。
林朗臨走給了我一張他的名片,說有什麼事可以找他。
林朗是一家廣告公司的經理,三十歲出頭的樣子,穿衣服總是西裝革履的很正規,我的朋友說這種穿著很古板,但我卻覺得很瀟灑,朋友就說,典型的「情人眼裡出西施」。說這話的時候我們還不是那種關係,不過我倆交往已經很多了。從那次林朗到我們公司來,每次有關他們公司的業務領導都會讓我參與,一來二去我倆就熟了。在工作中林朗對我一直很照顧,從來不讓我為難,因為我才開始學做業務,出錯的情況時有,林朗不但不計較,還常在我們領導面前替我說話,這讓我非常感激他,對他不知不覺生出依賴的感情。
那次林朗請客,請我們經理吃飯,我作陪。吃完飯,林朗順路開車送我回去,那時我租住在民房裡,只是一小間平房,房子很簡陋,僅一桌一床,外加一個帶拉鏈的布衣櫃,且都已經很陳舊了。出於禮貌,我邀他到我房間坐,沒想到他真下車跟我進去了,看到我簡陋的閨房,林朗眼睛裡流露出掩飾不了的驚訝,搞得我非常窘。他眼神複雜地看了我一眼,坐都沒坐,就告別出去了。
第三天快下班的時候,林朗突然給我打電話,說下班後接我。我問他有什麼事,他說到時候就知道了。
林朗徑直把車開到我的房子,讓我收拾東西。我問為什麼?他說:「到時候你就知道了。」收拾了我那簡單的家當,林朗開車把送到一個小區的一小套單元房裡,房子僅一室一廳,但廚房、衛生間齊全,房子收拾得很齊整,該有的家當幾乎全有了。林朗簡單地說以後你就住到這裡了,我說我可租不起這樣的房子。他說不讓你掏錢。林朗說話有一種不容置疑的權威,我很難違抗他。
我的好友說林朗這是把我「金屋藏嬌」,就這麼一套小房子太便宜他了。我說不是。事實上當時林朗僅僅想幫我,他對我的環境實在看不下去,這才代我租了一套房子,房子雖小,但在我是天堂,因為裡面盛滿了愛。搬到那套房子以後,林朗並沒有做出什麼出格的事,他對我以禮相待。我們住在一起,那是五六個月之後的事。之所以選擇和他同居,不為別的,只因為我愛他,他也愛我。
在做出這個選擇的時候,我不是沒有猶豫過,我知道他有妻有子,可最終還是情感戰勝了理智。
和林朗在一起到今天已經三年了,我們在一起真的很幸福,我不是他生活的調味品,他是真心待我的,我知道。跟上林朗之後,我從原先那家公司出來了,林朗幫我在他朋友的公司裡找了份文員的工作,工作很清閒,收入還可以。不管收入高低,我都要工作,我不想讓他養著我,讓他養我,我覺得我倆的關係會變味的,我堅持這一點。
也許有人認為我這是撇清自己,在他人的眼睛裡我是第三者,說得更難聽點是二奶,這個角色總是和可恥、不潔、有所企圖等等聯繫在一起的。可這裡面也有最真摯的愛情,我只是在錯的時間遇見了對的人而已,有這麼一句詩:「恨不相逢未嫁時」,我是恨不相逢君未娶!
我從來沒有要求過林朗離婚娶我,我不想令他為難,我也知道他做不到。他妻子沒任何過錯,再說他兒子都已經6歲了,他不可能為我放棄這麼多,我們的愛也承受不了這麼大代價。林朗也從來未曾給我過離婚娶我的承諾,我喜歡他也是因為他不像有些男人那樣用空泛的花言巧語來騙人,他很現實,說給我承諾是騙我,他不想答應我他做不到的事情。
我以為真愛是可以不要求名分的,只要能和所愛的人在一起,只要你愛的人心裡同樣裝著你,一紙婚書算什麼呢?有多少有一紙婚書的夫妻過著全無愛情的婚姻生活……可這種平和的心態慢慢地失衡了,他一周只能分出一兩天和我在一起,每當自己守著一房的寂寞,想到他一家人團聚在一起的時候,我的心裡就沒法平靜,對這份沒婚姻的愛漸漸地失去了信心。
去年下半年開始,我不斷和林朗生氣,老是無理取鬧,可他總是容忍著我,其實他並不知道我這樣做是因為我對自己沒有信心,可以說是害怕失去他,害怕沒有他的日子,害怕沒有人疼沒有人關心我的日子……我知道我和他在一起是沒有未來的,終究有一天他會離開我。年齡一天天大起來我的憂心越來越重,一個人的時候這種想法會搞得我心煩意亂。
今年以來,林朗老對我說有一天我會結婚離開他的,我說我不會。林朗說,我會,我不可能永遠和他在一起,我們在一起沒有結果,他怕他會耽誤我一輩子,這樣會害了我的。「你今年都23歲了,不可能一直跟著我呀,我給不了你婚姻,你應該有自己的人生。一個女孩子終歸要有個屬於自己的家的。」我問他這是不是借口,是不是對我已經膩煩了。林朗無奈地說,他是真心為我著想的,天知道他根本捨不得我埃
過完春節,林朗正式向我提出分手,他把他的一些零星東西從我的房子搬走了,說不會再回來。看著他提著包從門口消失,我的心被掏空了。有半個月了,我再沒接到過他的電話,連個問候的短信也沒有。我整天貓在家裡不踏出房門半步,再沒上過班。最怕的結果終於來了,我不知道該如何面對,我該如何走以後的人生?
前天,我的老闆,也就是林朗的那個朋友過來看我,說是要給我介紹個朋友。我哪有心思相親,提到這個事我就忍不住了,眼淚在眼眶裡轉圈圈,可又礙於老闆的情面,我跟著他出去吃了頓飯。見了他給我介紹的那個人,全無感覺。哪能有什麼感覺呢?我的心裡裝滿了林朗,無論醒著還是睡著,全都是他,再裝不下別人了。
從飯館裡出來,老闆問我對剛才那個小伙感覺怎樣?我說再說吧,現在沒有心情。我和林朗的事老闆知道得很清楚,我問老闆這次相親是不是林朗的意思?他沒答是,也沒答不是,只是說我應該現實些。我的心不是公共汽車,這頭下去一個,那頭上來一個都可以接受,人是有感情的!
送我回來的時候,老闆對我說:「其實林朗這是真心為你好,這半個月他瘦了一圈,還不是因為捨不下你的緣故。你還年輕,不能耽誤了你的終身。如果站在男人私心的角度,如果不是真愛你,他完全可以和你再來往幾年。你別辜負他的心。」
他的心可謂深重而長遠,可我的情呢,將歸何處?他不是我的,即使我愛他,可他終究不是我的!有時候我真的覺得上天很不公平,既然不是我的,為什麼還要讓我遇見他?愛上一個有家的男人,我收穫的只是失落和痛苦。
記者手記:愛情是沒有道理的,不管有家的還是沒家的人,都有可能愛上。但生活是現實的,有婚姻和沒婚姻到底不一樣,除非你願意為了情不計一切。就算不計一切,第三者的愛情還是沒人稱道,因為這份情是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並且破壞了社會公認的婚姻契約,收穫了痛苦,還鮮有人同情。
小雅被情人捨棄,且不論這是藉機擺脫,還是真心成全,事實上這段情都已經完結了。接受這個事實,盡快從這段失敗的感情中走出來為上。有家的人愛不起,代價太昂貴,多情的男女應戒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