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拜倒在秘書的石榴裙下
2008年開始沒幾天,惠玲來找記者,希望記者能夠幫她勸勸自己的老公,她說,兩人在一起已經10年,辛辛苦苦在深圳打拼出了一點事業,老公卻在外面養起二奶來,甚至還要和自己離婚,「從去年12月開始,他就沒有回過家,我真的不知道該怎麼辦。」說到這裡,她的眼眶明顯泛紅了。今年30歲的她看起來比實際年齡還要小,她的穿著打扮並不算時尚,但也給人一種文雅嫻靜的印象。在惠玲的再三懇求下,記者答應試著給她先生阿志打個電話。根據記者過往的經驗,這種電話很難打通,不過出乎意料的是,在記者表明身份以後,阿志並沒有掛掉電話,他說自己也覺得對不起惠玲,但是卻控制不了自己的感情。在電話中,他向記者講述了他和惠玲之間的故事以及他離家的原因。
曾經幸福
阿志和惠玲都是1997年從內地來到深圳打工,兩人當時都在梅林的一個工廠上班,大專畢業的阿靈是辦公室文員,技校畢業並在內地工廠幹了幾年的阿志是車間的主管。由於是老鄉,兩人平時經常在一起聊天,當時阿志24歲,惠玲20歲。
「惠玲是我的初戀,在此之前,我從來沒有對任何女孩子有過感覺,我到深圳的目的很明確,就是賺大錢。」阿志說,他不願意讓戀愛佔去太多時間。但見到惠玲以後,他的這種信念開始動遙
惠玲不像其他的女孩那樣活潑好動,平時除了工作,話都不多說一句。但正是這種恬靜的感覺讓阿志著了迷,認識不到3個月,他就開始發動猛烈的進攻。
第一次戀愛的阿志並沒有太多「追女」的招數,除了吃飯、看電影,他幾乎想不到其他的招數,因為兩人都住在集體宿舍,他連花都不敢送一束。
面對阿志的表白,剛開始的時候,惠玲總是以自己年齡還小,希望專注於事業為由拒絕阿志。但這更讓阿志對她心生敬意:「我覺得現在的女孩都比較貪慕虛榮,很少人像惠玲這樣有事業心,如果我們能夠在一起,對於我們今後的發展也會有好處。」
或許正是應了「精誠所至,金石為開」這句老話吧,經過半年多的不懈努力,惠玲終於答應了阿志的要求。
阿志仍然清楚地記得,那是在梅林一間簡陋的餐廳,他向惠玲描述了自己的事業理想,希望惠玲能夠成為自己的「賢內助」,惠玲紅著臉,聲音低得幾乎聽不見地說:「那我們先處處看吧。」
「我當時真的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本來那是我最後一次努力,我想如果真的不行,就放棄了。」阿志說,「那一刻,我覺得自己是最幸福的人。」
同甘共苦
這一處就處了近兩年的時間,兩人的愛情少了點花前月下的浪漫,卻多了些工作上的鼓勵和互勉,1999年,兩人正式登記結婚。雖然在深圳工作兩年,他們已經有了一些積蓄,但他們沒有舉行鋪張的婚禮,他們已經有了自己創業的計劃。
2000年,兩人雙雙辭職出來,用兩人存下來的50000元,再向親戚借了幾萬元,在寶安頂下了一個工藝品廠。
這家工藝品廠原來的老闆是阿志一個朋友的叔叔,因為要移民而轉讓工廠,雖然規模不大,但已經有了固定的客戶和訂單。阿志和惠玲接手以後,第一年就盈利5萬元,第二年還清了所有借款以後還盈餘了10萬元。就在兩人開始憧憬美好前途的時候,一場災難突然襲來,由於倉庫電路年久失修,2002年春季期間,電線起火導致火災,把剛剛做好的一批貨品全部燒燬。
這次的事故不僅讓阿志損失了貨物,客戶追究違約責任,最終通過官司將工廠接管。而為了給被燒傷的倉庫管理員治療,兩人不得不退掉了已經交了定金的房子。兩人真的到了一貧如洗的地步。
讓阿志感動的是,在這麼困難的時候,惠玲並沒有離他而去,而是鼓勵他東山再起。在惠玲的支持下,阿志開了間小小的貿易公司,老闆業務員一肩挑。業務主要是幫別人介紹生意,吃些差價。剛開始的時候,經常一個月都沒有一單生意。這個時候,惠玲去找了工作,負擔起家用,最困難的時候,她一天還要干兩份兼職。
回憶起那段日子,阿志感歎地說:「她和我過了一段很苦的日子,這些我將終身銘記,但這些不會讓我停止追求真愛的腳步。」
七年之癢
2004年,他終於等來了機會,他得知一間工廠發往美國的貨物因為不合格而被退回,就找到這間工廠的老闆,希望能夠幫忙把這批貨買下來,正在焦頭爛額的老闆見到有人願意接下這個燙手山芋,求之不得,在朋友的擔保下,他答應了阿志延遲1個月付貨款的請求。
阿志把這批貨稍作加工改進以後,通過自己這兩年建立起來的關係網,轉發給了越南的一個買家,短短兩個月,這批貨賺了50多萬。
阿志的事業開始風生水起,這個時候,另一個女孩阿琳走進了他的生活。阿琳是2005年阿志公司找來的外語系畢業生,不僅年輕漂亮還能緊跟潮流時尚,從一進單位開始,她就對阿志並不畏懼,經常指責老闆的衣著品位不好。
說來也奇怪,阿志對於這個下屬的「不敬」卻沒有絲毫不快,他覺得這是小女孩心直口快。在2006年公司總結大會前兩天,阿琳突然拉著阿志去逛街,說要為他包裝一下。
那一天,阿琳為阿志參謀買了好幾套衣服,還自己出錢買了條領帶送給他,說是要感謝他的關心。在公司總結會上,大家果然都說阿志的衣服很得體,讓阿志覺得心裡暖洋洋的。
從此,阿志更加關注起阿琳,24歲的她很快被提拔為辦公室主任。在一次去香港出差的途中,兩人終於越過了關鍵的一步。
「和阿琳在一起以後才明白,原來結婚時不懂愛情。」阿志這樣說自己的感受。阿琳是個浪漫而「小資」的女孩,和她在一起,她每天都能夠想出一些新鮮的事情讓阿志感受到 「愛情」的存在。想起過去和惠玲「革命同志般」的愛情,阿志感歎說,原來當時自己誤解了愛情的意義。
聽完阿志的講述,記者真的不知道怎麼向惠玲轉述。看起來,阿志沒有任何回頭的可能,既然是這樣,惠玲更應該做的,是為自己的合法權益考慮一下了。
愛情只是背叛婚姻的借口
婚姻家庭指導師 張琴
「愛情是婚姻的基礎」。這是一個眾所周知的道理,也是我們做工作的時候經常掛在口頭上的一句話。但最近我發現,愛情卻成了很多人對愛人不忠和對婚姻背叛的最冠冕堂皇的借口。
就拿阿志來說,從他的講述中不難看出,他和太太其實也有過甜蜜的初戀,在那個時候,他也一度覺得自己是最幸福的人。更重要的是,太太還和他一起經歷過患難,這樣的人本該相濡以沫,白頭偕老。但等到渡過了困境,一切穩定了下來,阿志的事業也取得了不錯的成績的時候,他卻動了「花花腸子」,有了新歡。還做出恍然大悟狀說什麼「結婚時不懂愛情」,讓人感到很可笑。
他所追逐的這種所謂的愛情,說穿了更多的是一種新鮮感,把愛情掛在嘴邊,只是為自己的見異思遷找一個騙別人甚至騙自己的理由。可以肯定,他這種對「愛情」的追逐絕對不會就這樣結束,以後有了更好的「愛情」,他可能又會恍然大悟,「原來婚外戀的時候也不懂愛情」。
希望他能夠明白,在婚姻中,新鮮感是肯定會淡去,但責任感不應該隨之淡去。或者可以這樣說吧,做人總得講點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