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夫看上了漂亮的乙肝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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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夫看上了漂亮的乙肝女子

未婚夫看上了漂亮的乙肝女子

走過七年辛苦情感路,以為必將「守得雲開見月明」,苦盡甘來時,卻不料,最終被「拋棄」。

阿秀說著哭著,她的敘述,語調時而平靜如水,時而如潮起伏。

她說:想恨他,卻恨不起來,畢竟深深愛過。

1、糊塗訂婚後,第二天,我和他「私奔」了,去了他家

2000年8月底,我認識了他。初識時,我對他並沒有好感。

我家在島外。那時,我們村在拆遷,村裡駐進了建築單位,我家有房子租給工人,我家又開了間小雜貨店,店裡人來人往,而我,中專畢業後,在一家診所上班,一直住家裡,順理成章,我認識了他和一些建築工人。他是建築單位的施工員,與工人相比,顯得學識淵博,有文化素質,呈「鶴立雞群」之感,這點,讓我對他印象深刻;但他能說會道,我感覺他愛虛榮,會拍馬屁,這些,讓我不喜。

接觸漸多,我發現,我們蠻聊得來。不久,工人們開始起哄,說我們很般配。又不久,工人們開玩笑說我們在談戀愛。這些隱約謠言,我聽到了,卻無法解釋,只能當沒聽到。他是福州人,他家在福州郊區。有一次閒聊時,他叫我有空去他家玩,我笑笑,沒點頭也沒搖頭。

2001年正月初二,我和妹妹及一個朋友去福州玩,順便去了他家。沒想到,他家的親戚都來看我,像看他的女朋友似的。在他的親戚們「審查」的目光裡,我心裡有怪怪的感覺,卻又有說不出的一點喜悅。

弄假成真,從福州回來後,我們開始戀愛。

沒想到,我父母知道後,強烈反對。我父母反對的原因,一是,他僅是臨時工,月薪僅千元;二是,他大我3歲,我媽請人算過我們的八字,說是小沖,相剋。我父母反對我和他在一起的最極端行為,是有一天,我媽在情緒激烈時,抄起一把掃把趕他出去,不小心把他的小腿刮傷了,至今,他的小腿還留著一個小疤。

我父母不斷叫人來說親,還介紹了一個百萬富翁給我,條件不錯。

2001年3月18日,我與他在一起時,出了一場車禍,我住進中山醫院。車禍一出,似乎印證了我們相剋的迷信說法,我家人更反對我們在一起了。迫於壓力,也許車禍受傷後,我的情緒混亂,思緒不清,我答應父母與他分手,與「百萬富翁」訂婚。

訂婚前夜,我將要訂婚的消息告訴他,他哭了,說捨不得我,叫我不要離開他,說他一輩子會對我好。他說,即使將來他當乞丐,也不會讓我沒飯吃;只要有一碗白米飯吃,就不會讓我喝稀飯湯。糊塗訂婚後,第二天,我和他「私奔」了,去了他家。我的「私奔」行為,讓我父母傷心欲絕。電話裡,我媽哭著說:只要你回來,我們什麼都答應。

在他家住一周後,我們回來了。回來後我就退婚了,退婚花費了1萬多元錢,是他出的,他借了錢。

然後,我們住在了一起,生活在了一起,像一對平凡的夫妻,從那時起,到不久前。

2、他摟著我的肩, 說我是他的一盞不滅的燈,一直照亮他

我們相親相愛,感情很好。這麼多年來,我們租房住,搬了8次家,每次都是我整理。我一周僅回家一兩次,其餘時間,除了上班,都和他在一起。在家裡,他不做家務,我像一個勤勞主婦,專心照顧他的生活起居。他不斷找工作,換工作,我陪他去面試,常常一等就是幾個小時。他胃不好,胃酸過多,一直以來,出門都帶胃藥。我帶他看了許多老中醫,拎回家的中藥,都是我熬的。我媽從村裡買來土雞蛋,豬肚裡塞土雞蛋,燉好給他吃,他卻不愛吃,大概還記著我媽打過他,我便沖牛奶煮雞蛋給他吃。經過多年精心調養,他的胃病好了,出門再不用帶藥了。2005年10月,他打籃球時不小心受傷了,小腿骨折,我照顧著他。傷好半年後,他的腰背部出現酸痛,我逼他去檢查,診斷結果是腰椎間盤突出。去醫院看專家門診時,總是我先去排隊掛號,掛好號後他再來醫院。他的病情嚴重時,走路是側彎著,他病發時,我每晚都為他做按摩。

有一次,他帶我去應酬,他喝多了,當著他的領導和同事的面,摟著我的肩,說我是他的一盞不滅的燈,一直照亮他。他的這句話,比寒夜的火,更溫暖我。

在家裡,我是老大,有妹妹和弟弟,弟弟已經結婚生子。因而,這幾年來,家裡人一直催我們結婚。可不知為什麼,一提結婚,他就支支吾吾。他的戶口在老家,檔案關係放在老家的人才中心,他總借口打證明不方便。我說,那在我戶口所在地領結婚證吧,他不語。後來,一提結婚他就生氣,連他父母催他結婚,他也生氣。

我想,或許,他一直沒安定下來,功不成業不就的,沒法給我一個安定的家吧?這樣一想,我也就釋然。

2004年,他在海滄買了房。

2005年,我們舉辦了訂婚儀式。

2006年,他進了一家較大的事業單位。

每年春節,我都跟他回他家,在他家過年。

一直以來,我是相信有永遠的愛情的,相信這世間,是存在長久感情和完美婚姻的,相信山盟海誓、海枯石爛。因為,從家族來看,我爺爺有7個孩子,這7個家庭夫妻都和睦;從家庭來講,我爸對我媽很好。

終於,經過幾年辛苦奮鬥,靠他自己的能力,房有了,穩定工作有了,他的光明前景看得清楚明白了,我以為,苦盡甘來,守得雲開見月明,我們可以結婚了。

誰知,卻不是。

幾年來,只要不提結婚,我們就過得很好。一提結婚,彼此就不愉快。我提過:這麼多年,你總要給我一個名分吧?他有時也點頭:結吧。可由於各種原因,總沒結成。

3、我氣極了,拿了一些安眠藥,一個人到海邊,在海邊,我哭著

今年5月份,他父親說,婚事不能再拖了,要我們把房子裝修好,國慶節結婚。從5月份起,我們開始為結婚籌劃,開始裝修房子。

他從老家叫了兩位表叔來鋪磚,每天我都去新房那裡煮飯給他們吃。我和他一起去買裝修材料。裝修中,我們因意見不合,產生分歧,偶有拌嘴和吵架。7月份,他父親來,談起結婚的事,他卻提出分手,說不結婚,我們可以過得很好,如果結婚,將來也會離婚的。我很生氣,要他當著他父親的面說清楚。他又說:還是結吧。我追問:你不是說對我沒感情了嗎?他說:愛情轉化為親情了。

9月12日,我們搬進新房。住在新房裡,住在房產證上寫著他的名字的新房裡,我很高興。

10月底,他直接和我攤牌:性格不合,文化差異大,分手。我傷心欲絕。7年辛苦情感路,今日一腳被踹開,我情何以堪呀。當晚,我收拾好一個包要走,他不讓。第二天,他說:你還是嫁給我吧。我說:你別哄我了。他連說四次「嫁給我吧」,說第五次時,我情緒緩和下來。晚上,他又反悔了,直說:我們接觸的人不同,環境不同,生活在一起會很累……那晚,我跑回了娘家,那是我和他同居以來,第一次跑回娘家。

10月30日,我給他父親打了電話。他父親很生氣,他父親說,不敢來廈門,怕來後,和兒子打架。然後,他媽來了,打電話叫我去新房。那天我很忙,沒空去。10月31日下午,我去看了他媽。他媽說是他不好,要我死纏著他,死賴著他,不要答應分手。

11月2日,他打電話給我,還是說分手。我氣極了,拿了一些安眠藥,一個人到海邊。在海邊,我哭著,拚命哭。這麼多年的情感所繫,這麼多年的無悔付出,難道,就是換來這樣結局?我哭著給同學打電話。同學怕我做傻事,給我媽打電話。我媽電話打來時,我爸媽也哭了。聽到他們的哭聲,我心更碎了。我強打精神安慰他們,我說我沒事,會回家的,我會好好的。我又給他父母打電話,說感謝他們那麼疼愛我,要他們好好保重。擱了我的電話,他父親給他打電話,他打了我的電話,叫我在海邊等著,他來找我。

在清冷海邊,他仍然說要分手,我答應了。深夜裡,我們沒有回家,我們住進了一家小旅館。

第二日一早,我家人去了海滄,我只好也趕去海滄。離開旅館前,他又說:答應你,結婚吧,我聽你的,一切讓你做主。

到了海滄,我父親妹妹都來了,他媽在哭。這時,他又說分手。我當場傻了。他居然還翻起褲管,展示他被我媽打後小腿上留的小傷疤。我父親說:分手,可以,什麼條件?他說,房子給我。

11月5日,他說:結婚吧,我也許不會對你很好,但我會盡量對你好。6日,他說:分手吧。8日,他仍說:分手吧。我說:我不答應呢?他說:你提條件吧。我說:行,房子給我。他說:不行。然後,他又發短信:房子按市價值70萬,房子給你,你給我43萬。然後,他又發短信:房子不能給你,給你10萬好了,算我倒霉。然後,他又發短信:房子是不可能給你的,最多給你5萬……

4、我當了他這麼多年的「免費保姆」,是區區5萬元錢能夠清算的嗎

我真的接受不了呀。我不是為了錢和他在一起的。多年來,儘管我每月只有1000多元工資,我沒拿一分回家,沒存一分私房錢,再說,裝修時,我還借了3萬多元錢,我爸還給我了1萬元,再說,不談情感的付出,我這麼多年的青春,我當了他這麼多年的「免費保姆」,是區區5萬元錢能夠清算的嗎?

導致我們分手的真正理由是什麼呢?

我知道,2005年,他認識了一個女孩。至今,我不知他和她的關係算什麼。有一次,我偶然看見他的QQ聊天記錄,他說錯了,要求女孩原諒他,女孩不原諒他。我問他女孩是誰,他說是公務員,家裡很有錢,但有乙肝,不做家務活。他說,這樣的女孩娶來無用。

我一直很相信他,沒多想他和這女孩的關係。今年五一,我在他的手機裡發現一條短信:五一快樂。是女孩發給他的,我還笑著拿給他看。

女人都是敏感的,漸漸地,我覺察出他和那女孩關係曖昧。我不怪她,是我自己沒本事,管不住他。10月31日,我給那女孩打了電話,我問:你自身條件那麼好,為什麼要和我搶他呢?女孩哭了。然後,她給他打了電話,他去找了她,她將我說的話全部告訴了他。兩人在電話裡輪流和我對話,叫我從島外來島內一起坐一下,我不去。

後來,他媽和他妹告訴我,我一個人徘徊在海邊那天,他帶了她回家吃飯,他是送走她後,才到海邊找我的。那時,我們還沒有正式分手,他怎麼就敢帶她回家?

多年生活在一起,我知道在他眼裡,我不漂亮,他也嫌我不漂亮,他開玩笑的時候會說我帶不出去。我也知道自己賺錢不多,在經濟上無法幫助他。我也知道他有能力,當初因我父母強烈反對,傷了他的自尊,為這事我就好像欠了他,我極力想彌補,多年來都聽他的,基本上是百依百順。

最後,他對我說:第一,她比你漂亮、聰明;第二,我需要資金,她拿得出,我和她結婚,她會給我10萬元加一部小車;第三個理由,他不肯說。

至今,對於他要與我分手的第三個理由,我仍然沒有答案。

深深地痛著,卻恨不起來。我想過要去他單位鬧,要將房子要來,要他補償我。可是,他孤身一人在廈門打拼,那麼不容易,他家也窮,他家人也辛苦,想著想著,我心軟了。而對於他在結婚不結婚、分手不分手、給房子還是給錢這些問題上,想法翻來倒去,對情感的處理沒有原則和決斷,如此心智不成熟,這樣的他,在婚姻中,真的能負起「我也許不會對你很好,但我會盡量對你好」的承諾嗎?我也不相信了。

好聚好散吧。傷得再重痛得再深都必須由我一個人承受,我只能接受這樣的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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