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吃軟飯被老富婆包養
小文不久前回到了家鄉哈爾濱,帶著一身的疲憊和心靈的創傷。幾年前,她與父母「抗爭」爭取到的「幸福婚姻」背棄了她,「淨身出戶」的一紙離婚判決給她流血的心頭又撒上了一把鹽,而這一切都是她的癡心和粗心所致。
沒有祝福的婚姻,小夫妻外埠打拼
小文認識小志的時候還是個沒有畢業的大學生,在一次校外活動中她認識了比自己大8歲的小志,並對小志一見鍾情。小志身上的一切無不吸引著小文:高大魁梧的身材、不羈的性格、不俗的談吐、與眾不同的才幹和學識……就連小志離過婚的經歷在小文眼裡也成了豐富的生活閱歷。在交往中小文瞭解到,小志是北京某名牌大學的高才生,畢業後不甘於在機關做一名普通的事業幹部,開始了白手起家的創業歷程。思想活躍的小志涉足了當時非常超前的幾個高科技項目,可是並沒有給他帶來他所希望的第一桶金,小志的全部投入變成了一堆賣不出去的產品。
小志的事業遇到了挫折,但他和小文之間的感情卻發展順利。小文準備一畢業就和他結婚,小志也表示決不辜負小文的愛。但他們的相愛遭到了小文父母的反對,他們認為小志雖然有學識,但事業的失敗無法保證他們日後的正常生活,而且小志有過婚史。小文仍然不顧一切地和心愛的人辦理了婚姻登記手續,並舉行了簡單的婚禮。小文回憶,婚禮當天,她的家人和親屬一個都沒有出席,來的客人只有小志的家人和有限的幾個朋友。限於當時的經濟狀況,他們的婚禮簡直可以用寒酸形容。
這一切絲毫沒有動搖他們對未來美好生活的嚮往。小文憑著熟練的英語很快在一家外資企業找到了工作,小志則繼續遊說投資者,為他的高科技項目融資。此後不久,青島有人為小志投資,倆人來到了青島市,在投資方指定的一個工廠繼續著他們的事業。放棄了工作的小文則在工廠裡當起了「義工」,默默地幫助丈夫。
事業成功,家庭突變
他們在青島市一待就是四年,幾乎每天都是在工廠中度過的。雖然辛苦,但小文的心是甜蜜的,她唯一的願望就是和自己心愛的丈夫每天都廝守在一起。這四年對於他們來說成果是巨大的:經過無數次的改良,他們的產品終於有了不錯的銷路,收入也呈幾何數字增長。這期間,他們的愛情有了結晶,健康可愛的兒子給他們帶來更多的快樂。小文覺得擁有了一切,高興得睡覺都笑出了聲。
事業發展順利的小志並沒有滿足現狀,他想繼續擴大自己的產業,小小的青島已經無法滿足他的雄心壯志,他們賣掉了在青島的產業和房子,舉家搬到了北京,開始了新的生活。
剛搬到北京時還挺順利的。小志成立了新的公司,繼續開發高科技新產品;小文到一家著名的外資企業開始了白領生活。沒想到,嚴酷的市場規則很快便給了春風得意的小志一個教訓:他投資開發的幾個產品接連失利,投資方凍結了投資。不服輸的小志動用了自己全部家當繼續為產品注資,這些錢有去無回。投資失利的小志非常消沉,對事業和家庭的生活狀況心急如焚。為了支持丈夫,小文把自己的收入除了家用以外全部交給小志用在生意上,但生意仍然不見起色。
2002年,小志告訴小文,有一個成功商人同意為他的項目投資,他有機會重振旗鼓了。投資方是個女商人,雖然小文對於他們的頻繁接觸感覺有些不快,但想到丈夫視為生命的事業,她便沒有再計較。善良的小文沒有想到,這個女商人在拯救小志公司的同時,摧毀著他們的家庭。開始,小志經常藉著工作的名義晚回家,後來甚至夜不歸宿。在小文的一再逼問下,小志終於承認了和那個單身女商人之間的「特殊關係」,但他解釋這一切都是為了事業和家庭,等到他事業穩定了,馬上就離開那個女人。
小文怎麼能忍受這樣的屈辱,她告訴小志必須馬上離開那個女人,否則就離婚。小志表示不想離婚,捨不得她和孩子,但為了事業也不能離開那個女人。從此以後,小志乾脆搬到那個女人家裡,只有在週末的時候回家陪陪孩子。冷靜下來後,為了孩子有一個完整的家庭,小文準備耐心地等待丈夫回心轉意。想靠忍受屈辱換回家庭幸福的想法是那麼的天真。小志持續著這種家外有家的生活,回家的次數越來越少,到後來一個月都不回家一次。更讓小文失望的是,小志早已關了公司,每天在證券公司的大戶室裡待著。
離婚訴訟,被判決「淨身出戶」
就在小文再也無法忍受的時候,出人意料的是,小志首先提出離婚。起草協議時,小志稱家裡沒有可分配的財產了,由於經營失敗,他們欠下了巨額的債務,家裡所有的財產包括住房都得用來償還債務。他現在沒有工作,也無力撫養孩子。小文提出在股票賬戶上應該還有一些錢,小志說那都是別人的錢,賬戶也不是自己的。協議不成,小志到法院起訴離婚。在法庭上,小文提出分割共同的財產,而且小志有背叛婚姻的行為,屬於過錯方,請求法院判決給自己補償。然而,她所主張的一切都沒有證據,而小志所主張的一切都有證據,包括借據。最後法院判決他們離婚,小文沒有得到任何可分割的財產。小文不服判決,當庭提出了上訴。
癡情女吃虧於沒有證據
法律專家張博律師在分析此案時說,小文的遭遇的確令人同情,但她的結局是一種必然。根本原因是小文沒有收集到任何對她有利的證據。首先是她丈夫出軌的問題,在法庭上她拿不出證明丈夫背叛婚姻的證據;其次,雖然她能說出家庭共有的財產,但在庭審中拿不出具體的證據來證明。相反她的丈夫卻能證明他們「一貧如洗」,沒有可分割的共有財產。小文只能得到這樣的判決。如果小文在發現丈夫有問題的時候就注意收集各項證據,在訴訟中絕對會處於有利的位置,至少可以證明小志在婚姻中有過錯行為,如果證據確鑿的話,甚至可以證明他涉嫌重婚罪。張律師說,小文即使上訴,但在規定的舉證期內如果還是拿不出有利的證據的話,法院還是會維持原判決。
小文等待著沒有把握的二審判決,為自己的癡情和粗心後悔不已。她要用自己的遭遇提醒婦女姐妹,在家庭生活中不要當「甩手掌櫃的」,要自己把握命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