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一個十分熱鬧的集市旁邊,我姊妹兩個,姐姐出嫁兩年了,父母都上班,家裡過得挺富裕。18歲我高中畢業,高考數學成績太差,落第了,我對上大學沒信心,死活不肯再復讀,便在靠街的家門開了一個小小的百貨店。我自幼長得嬌小可人,是遠近幾十里的「鄉花」,當街開了這麼個店,當然惹人注目,不管是年輕小伙子還是成年男人,路過我的小店,總要駐足多望我幾眼。起初,我被看得臉上火辣辣的,總是低下頭,後來,逐漸習慣了,沒那麼害羞了,而且還很自然地與他們談笑。這樣,小店的生意格外紅火。
從我20歲那年開始,就有媒人接連不斷地為我介紹對象,但都被我那眼界很高的父母回絕了,他們捨不得我嫁出去,一心要招個「倒插門」的養老女婿。
也許是緣分,一次我去鎮上進貨,碰上下雨路滑,我騎自行車摔倒了,後座上的一大紙箱香皂、毛巾、餐巾紙之類的小百貨,撤了一地。我一個姑娘家,呆立在雨中叫苦不迭,正發愁時,一位30來歲書生模樣的人,把自己的自行車停靠在路旁,二話不說幫我收拾得乾乾淨淨。我看他眉清目秀、文質彬彬的樣子,頓生好感,一問,才知他是鎮上重點中學的語文教師,叫凌凱。我十分感激他的幫助,臨別時,我們互相交換了家裡的電話號碼。
之後,我們常通電話,悄悄地戀上了。半年後,我把他帶到家裡來,我父母看了十分滿意,他們文化水平低,有意要我找個知識分子,而凌凱是教師,正合他們的意。更可喜的是,凌凱是兄弟雙胞胎,哥哥剛成家,他願意當上門女婿。
不久,我們辦了婚事,婚後倆人特別恩愛,他每天騎自行車到8里路外的學校上班,晚上常為我帶回一些書報雜誌,無風無浪的小日子,令我覺得特別滋潤。
我們夫妻的臥室與小店只有一塊隔板,小店裡有一點動靜,我們在臥室裡都聽得見,當然,臥室這邊的一點聲音隔壁也全部聽得到。平時,都是夫妻倆關了店門才回臥室睡,做愛 才能放膽。
前年,放暑假前的一天,我很累很睏,一早就關了小店,凌凱到很晚的時候還沒回家。因為特別困,我等著等著,竟迷迷糊糊地睡著了。也不知道是什麼時候,凌凱回來了,可他不吱聲,一下就撲到我身上,摸我。我昏昏沉沉地問他怎麼那麼晚才回來,他也不答話,只是發狂地吻我。我一是太困,二是不敢弄出點聲響,便任他擺佈。他那天格外瘋狂,嘴裡還有點酒味。事後,他又緊緊地抱著我,我又迷迷糊糊地睡著了……
第二天我一睜眼,不見丈夫的人影,便問媽媽凌凱一早到哪裡去。媽說他昨晚打電話來,說學校有事要趕著做,不回來。見我睡了,就沒有告訴我。我頓時呆了,出了一身冷汗,天哪,那晚上是怎麼回事,難道是做夢?但一看床上殘留的精液的痕跡和紅腫的外陰,我知道絕不是性夢,難道是被人偷奸了?!
我不敢聲張,不敢跟媽哭訴,只好啞巴吃黃連,有苦自己知。這比吃了一把蒼蠅還噁心。我一遍又一遍地沖洗著身子,一遍又一遍地刷牙漱口,床單也反反覆覆刷洗了好幾遍,想把那混蛋的一切東西一掃而光。
下午,凌凱回來了,還為我帶來幾本好書。我看到他高興的樣子,心裡十分難過,想起昨晚自己受到的委屈和侮辱,我真想撲進他懷裡痛哭一常可是,如果他知道了這件事,會怪我嗎,會不會從此覺得我是一個不乾不淨的女人。況且,我已經受到了傷害,絕不能再傷害他呀。想到這些,我只好死命把苦水住肚子裡咽。
晚上,小店打烊後,凌凱親呢地擁抱著我說:「一個多月的暑假,可以有多點時間陪你了。」丈夫的話讓我倍感幸福溫暖,我把頭埋在他懷裡,暗暗對自己說,過去的事就讓它過去吧。
可是,當凌凱把臉貼過來要親我時,我覺得吃進胃裡的那把死蒼蠅又在翻騰了,我失去了做愛的激情。凌凱一隻手摟著我,另一隻手摸索著要關燈,我制止了他。他奇怪地看著我,問:「怎麼啦?」我結結巴巴地說:「沒什麼,沒什麼,就開著燈吧。」丈夫見我堅持要開燈,儘管心裡有點奇怪,但卻是十分樂意。
過去,我出於羞澀,堅決反對他開燈,如今,我主動要求開燈,他自然興奮,那股既溫柔又狂熱的勁頭,就別提了。可是,我再無過去與丈夫做愛的那種純淨的歡快感與幸福感。
自此,我每次做愛一定要開燈,並一改過去經常閉眼的習慣,眼睜睜地看著我的丈夫。如果我不睜眼看著他,心裡就會特別地不安。我從他眼裡讀出了愛與狂,但也讀出了他的一絲迷惑與不解。
我還年輕,才25歲,可我與丈夫做愛時,已經沒有了過去的那種輕鬆、自然的心態。我恨死了那個混蛋,總害怕他乘機再來,從那以後,就算是再熱的天,我也要關緊門窗睡覺。
一遭被蛇咬,十年伯井繩。每天晚上,我都提心吊膽,怎麼辦呢?我真痛苦,究竟要怎樣,才能忘記那個令人噁心的晚上?
醫生點評:姚薔被人偷奸造成的心理創傷是可以理解的。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乘人不備和昏迷狀態(包括睡熟或使用麻醉劑使人昏睡)時的性交行為,皆屬違背被害人意志的強姦行為,也就是說,偷奸是強姦犯罪行為。
那麼,姚薔被偷奸後怎樣處理最好呢?
首先,我認為可以悄悄報警,讓公安機關在保密情況下查,懲處罪犯。一定要在絕密情況下進行,因為這種緋聞是人們的議論熱點,一但傳出,不僅是對被害人的傷害,也是對其配偶及父母的傷害。所以,這一類案件的被害人,大多數與姚薔一樣,採取不張揚的做法,犯罪人往往是在其他犯罪行為露餡後被抓獲。要深信這一點:多行不義必自斃,害人的人,會有他應得的下常
其次,要知道「性」是排他的,故被偷奸者,事後切莫告訴別人,更別告訴丈夫。設想有哪一個丈夫得知心愛的妻子被人偷奸不遺憾終身呢?愛自己的丈夫,惟有獨自承擔痛苦。姚薔這一點做得頗為理智。
再次,要瞭解一些人類性心理的常識。人與動物在性行為上的重大區別,在於動物的交媾純屬在發情期的性慾宣洩,是一種由繁衍功能延續下來的純生理行為,人的完美性行為則主要是心理因素——尋求自己從心底熱愛的性伴(當然,賣淫女除外)。我舉個生動的例子,意大利著名作家薄迦丘在其名著《十日談》中寫了這樣一個故事:一個教士想佔有一個美麗的寡婦,寡婦巧設了一個騙局,在黑暗中,讓他與她的替身——一醜女性交,教士以為與自己做愛的正是朝思暮想的美人,當然酣暢無比。事後,當他知道上當受騙,原來與自己做愛的是個最醜的女人時,他不僅噁心,而又遭到大家的譏笑。試問動物能有這種心理嗎?《十日談》另有一個故事,說的是馬伕暗戀著王后,他找準了國王與王后同房的暗號,一日冒充國王,終於與心愛的王后性交成功,事後國王得知,未向王后挑明,王后未受傷害,他也放過了這個馬伕,於是醜聞未傳遍天下,這個國王是明智的,但王后那次與馬伕性交,以為是自己的夫君,不也歡暢嗎?動物是沒有這種性心理起伏的。
針對姚薔的具體情況,我提出如下4個心理矯正辦法,驅逐心理陰影。
1.壓根兒不要存有任何對不起丈夫的負罪感。這種偶然受害事件,姚薔沒有任何過錯,完全是作案者長期觀察、精心設計、慎重選擇時機而發生的事件。姚薔無論在心理上還是生理上都是清白的,有什麼需要自責的呢?
2.充分運用「合理化」的防衛反應,淡化心理傷痕。姚薔不妨這樣想:這個偷奸者,可能是一個崇拜、單戀她多年的帥哥;可能由於其父母不願讓他「倒插門」而未能與她結成連理;他可能是個優秀的青年,可能不是個面目可憎的醜陋怪人;他可能只是由於多年積壓的渴望與情慾突然爆發,失去理智,才做出這不義之舉,以後決不會再傷害她。如果是這樣,姚薔又何必像吃了死蒼蠅那樣呢?如果偷奸他的人,是個凶殘的歹徒,怕她出聲,很可能用毛巾塞她口中,把她手腳綁起來,甚至把她打昏打死呢。她沒有遭受刀光之災,也算是不幸中的萬幸。
3.加強安全措施,防止有人破窗而入,加防盜網,以增強心理安全感。
4.多與丈夫交流性感受,提高性生活的質量,以積極態度淡化直至徹底清除在心靈深處的不良落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