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滋病作為新的疾病,又是症狀繁多、變化迅捷的危重病,有非常多樣的併發症(機會性感染)。因此,不同時期、不同地域有不同的定義和診斷標準。世界衛生組織和(CDC)對發達國家診斷艾滋病的定義十分嚴謹,要求十分嚴格;對發展 中國家提出較簡易的診斷指標。我國根據國際標準及我國實際情況,於1990年8月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中規定艾滋病屬乙類傳染病,並提出試行診斷標準,1996年又組織專家做了修訂,其內容如下:
HIV感染者
1.受檢血清經初篩試驗,如酶聯免疫吸附試驗(ELISA)、免疫酶標法或間接免疫螢光試驗(IF)等方法檢查陽性,再經確證試驗如蛋白印跡法(Western Blot)等方法覆核確診者。
2.感染者可無臨床症狀。
艾滋病確疹病例
1.有流行病史,如同性戀或雙性戀者,靜脈吸毒者。
2.臨床症狀,長期發熱>1個月,在3個月內體重下降>10%,有腹瀉、咳嗽、呼吸困難、口腔黴菌感染等。
3.實驗室檢查:
<1>HIV抗體陽性,並經確證;
<2>CD4<200/MM3;
<3>CD4/CD8<1;
<4>條件致病菌感染的病原學檢測陽性;
<5>卡波濟肉瘤或中樞神經系統的病變。
鑒別診斷
1.傳染性單核細胞增多症、部分人感染HIV後,在急性感染期表現很像此玻因此,對有高危險行為等流行病學因素的就診者,如出現傳染性單核細胞增多症的症狀時,應立即做HIV抗體檢測。
2.原發性免疫缺陷玻
3.繼發性免疫缺陷病:如放療、化療、皮質激素應用後或原已存在惡性腫瘤,以及嚴重營養不良等引起的繼發性免疫缺陷玻
4.血液病:由於艾滋病患者有發熱、肝脾腫大、淋巴結腫大,個別有白細胞或淋巴細胞減少等臨床表現,故需與血液病相鑒別。
5.中樞神經系統疾病:由於艾滋病人可出現中樞神經系統的症狀,如感染、癡呆等,應注意與其它原因引起的中樞神經系統病相鑒別。
在鑒別診斷中,對於就診者的流行病學史特別值得注意。這裡主要指:同性戀、異性戀多性伴,配偶或性伴HIV抗體陽性,靜脈吸毒史,性病史,出國史,HIV抗體陽性者所生子女及輸入未經HIV抗體檢測的血液等。對有上述流行病學史者應即進行HIV抗體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