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一個人就是想著他的種種的好,想到淚落,在瑩澈的淚光裡看星移斗轉,且不言悔。
愛一個人就是想著把每天細微的辛酸和快樂與他分享,事無鉅細地向他囉哩囉唆,把小小的事說成斗大,把斗大的事看做無所謂,然後輕輕歎口氣說,你在聽嗎?
愛一個人就是無緣無故地傷感,心裡默默綻開憂鬱的花,你看不見但是你能聞到她的香,那是一種迷離而悱惻的香氣,不動聲色就瀰漫了你的心。
愛一個人就是心甘情願為他洗衣做飯,為他鋪床疊被,為他溶進自己的生命,在他的呼吸裡伴他靜度晨昏。
愛一個個就是愛到最後想要嫁給他卻就是不肯表白,寧願讓愛的心跡在苦苦的等待裡風乾——如果你要的不是我。
愛一個人就是不管對方愛不愛自己,只要我愛他,就可以在共有的天空裡觀日出、享日落。只要我愛他,就可以讓掠過他的風也拂過我的面頰,而我感覺就是和他在一起的了——雖然不是。
愛一個人就是再也不會快樂了,那絲絲絡絡的牽絆扯痛了我的心,而我情不自禁在每一個深夜呼喚他的名字;在滿佈星辰的夜空尋找他的星座;想像他就在我身邊了;想像他正溫柔地俯視著我,對我說,好孩子,不哭。
愛一個人就是這樣,因著愛他的心而對朋友更加友善,對同事更加溫和,對周圍的一切心存感恩,對生命充滿了嚮往,活著並且感覺他的存在。
愛一個人就是不肯讓自己有一絲的不美麗。歲月走了,美麗留下來,一日一日輕拂鏡中的容顏。為了他,她不肯凋落,在時光的抽絲剝繭中,一日比一日更有尊嚴。
愛一個人就是不肯讓自己墮落。雖然墮落的理由有一千條,而他是我一千零一條不能墮落的原因。在苦痛中守著自己的堅持,水從指縫中流走了,沒有人看見她的純潔,包括他。而我知道,我永遠都會記得那指縫間清涼的感覺。
愛一個人就是不肯讓自己太靠近他,寧願做他夢中的女孩,只遠遠地微笑,不讓憂傷擾亂了他的心。
愛一個人就是不去苛求諾言,不去央求海誓山盟,不去思量那善變的感情,不去想他是不是真愛,我只記下他的燦爛的笑容,他的溫柔他的好,別的都不記得了。
愛一個人就是不動聲色地把他放在心裡,不與任何人提起,彷彿他是無關的。而他是被我關在心裡了,我不想別人看見我心裡的他,雖然別人經常看見他。
愛一個人就是愛著愛著就開始恨了,恨著恨著便覺得傷心了,傷心到最後便懶得去想愛還是恨了,彷彿一切淡淡地來,又淡淡地去。就像徐志摩的詩: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
愛一個人就是吃著飯時想起他而忘了咀嚼,喝著水時想起他而忘了嚥下,走到28級台階想起他而忘了舉步,睡覺時想起他而忘了入眠,看見他時想起他而忘了微笑。
愛一個人就是這樣,明知是飛蛾撲火卻奮不顧身、甘願化為灰燼。
還敢愛一個人嗎?
一遍又一遍地問自己,還敢嗎?算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