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的治療源於正確的診斷,而診斷正確與否,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病人就診時能否與醫生密切配合。大量的統計資料表明,為數不少的誤診,是病人或者陪護者造成的,與他們在就診時的種種過失有關。歸納起來,主要有如下十種。
一、酒後或大量吸煙後立即就診由於中等量飲酒(尤其是烈性酒)或大量吸煙可引起心率(脈搏)顯著加快,血壓波動,以及出現其他異常改變,容易產生某些「假象」,給確診造成一定困難,因此,要求患者在就診前4~6小時內,不准飲酒或大量吸煙。
二、用藥後立即就診有些藥物可遮掩症狀,因此,除非病情緊急需用搶救藥之外,一般在就診前不宜用藥,特別是鎮痛藥、解熱藥、降壓藥、鎮靜安眠藥等。
三、濃妝後就診病人就診前切勿化妝,尤其是不能濃妝艷抹。這是因為化妝品掩蓋了本來的膚色,對診斷貧血、黃疸、斑丘疹、血管痣等皮膚改變十分不利。
四、隱瞞病史有意無意對醫生隱瞞病史,實為就診之大忌。因為病史是診斷疾病最重要的依據之一,如果病史不清楚,再高明的醫生也難以對疾病確診,很容易造成誤診。
五、謊報病史這比隱瞞病史更糟,對病人的危害更重。虛假的病史可將醫生的思路引向歧途,容易做出錯誤的診斷,進而導致錯誤的治療,後果不堪設想。
六、過度緊張病人在陌生的醫生面前感到有些緊張是難免的,但若過度緊張,甚至產生恐懼心理,則會妨礙診斷,給確診帶來困難。因為人體在高度緊張狀態時,會出現心率增快、血壓增高,以及肌肉緊張等症狀,不僅會造成假象,而且還會妨礙檢查。
七、挑醫生想找經驗豐富、醫術高超的醫生看病,是人之常情。但到較大的醫院看病,除專家門診外,一般都是中青年醫生輪流出門診,而病房則是病床責任制,即每位醫生負責固定的病床。這樣一來,到醫院看病大多是隨機性的,輪到哪位醫生就是哪位醫生看。這時如果病人再挑選醫生,在自己不中意的醫生面前表現出失望或不滿,會傷害醫生的自尊,產生副作用,不利於診斷。
八、多疑或不信任有些病人,特別是一些「老病號」,或某些神經、精神系統疾病患者,常常自以為是,不懂裝懂,對醫生的診斷無根據地懷疑、不信任。這種態度不僅會損害醫患關係,而且還會由於不能很好地執行醫囑而影響治療效果。
九、檢查時不合作醫生在進行物理檢查時,病人必須主動配合,才能使檢查成功。如果檢查時不按醫生的要求去做,不能很好地與醫生配合,必然影響檢查結果,容易造成誤診。用醫學儀器檢查,也需要病人配合,如做血液生化檢查,需要病人空腹抽血等皆是。
十、指名要藥許多病人就診時不願服醫生給開的藥,而是向醫生指名要藥。這種做法弊端很多。因為治療必須對症下藥,該用什麼藥必須由醫生根據診斷開方,濫用藥物不僅是種浪費,而且還容易引起藥物的不良反應,甚至會造成嚴重後果。另外,不少醫生都討厭病人自已索藥,把指名要藥看做是對醫生的不信任,所以,這種做法還會損害醫患關係。
(新華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