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十定律
世界衛生組織提出的《食品安全十定律》,它會幫助你正確把握和實現安全飲食。
1)食物一旦煮好,就應立即吃掉。
2)食物必須徹底煮熟後才能食用,特別是家禽、肉類和牛奶。所謂徹底煮熟,是指食物所有部位的溫度至少達到70℃。
3)選擇已加工處理過的食品,如消毒過的牛奶等。
4)如果需要把食物存放四五個小時,應在高溫(接近或高於60℃或低溫(接近或低於10℃)的條件下保存。常見的錯誤是,把大量、尚未冷卻的食物放在冰箱裡。
5)沒能及時吃掉的食物,必須重新加熱到70℃以上,才能食用。
6)不要讓未煮過的食品與煮熟的食品接觸。
7)保持廚房清潔。烹飪用具、刀叉餐具等都要用乾淨的布抹乾擦淨,這塊抹布的使用不應超過一天,下次使用前應在沸水中煮一煮。
8)處理食品前先洗手。
9)不要讓昆蟲、鼠和其他動物接觸食品,以避免致病微生物污染。
10)飲用水應符合衛生要求。
除了以上十點,在選購生肉類食品時,還應注意生肉上蓋有的檢疫圖章,這也是保證生肉類食品安全的重要方法。檢疫圖章有以下幾種形狀,各自代表不同的意義。
1)「×」形是「銷毀」章(圖1),蓋此章的肉禁止出售和食用。
2)橢圓形,是「工業油」章(圖2),此肉不能出售和食用,只能煉油作為工業用油。
3)三角形,是「高溫」章(圖3),這類肉必須在規定時間內進行高溫處理後才能出售。
4)長方形,是「食用油」章(圖4),不能直接出售和食用,必須盡快熬煉成油後才能出售。
5)圓形,是合格的印章(圖5),適於食用,可出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