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傑背對著我一聲不吭地往前走,我緊緊地跟在後面,想要解釋,卻無從開口。空氣中隱隱約約地傳來一串緊湊的腳步聲。
「你就是這樣愛我的嗎?」陸傑突然間轉過身,指著我氣憤地說道。
我低下頭,不敢正視他的眼神,「我沒有別的意思……」
「那你究竟為什麼不跟我結婚?我對你不好,不夠愛你……」
「那愛一個人就一定要跟他結婚嗎?」我打斷了他的話,即使錯了,我也無法容忍一個愛我的男人這樣的痛斥。
他定定地看著我,嘴角微微張開,卻又慢慢的閉上了,他抬起右手指著我,半天都說不出一句話,透過他的眼神,我看到了一個男人的悲憤與痛心。隨後,他轉身跑掉了。我想叫他,但追了半天卻說不出一個字。
說出去的話,潑出去的水,我沒想到這無心之舉,竟將他的心潑濕了,而且濕的淋漓盡致。
無論是職場還是情場,對一個有責任感的男人來說,自尊,就好像喜馬拉雅山一樣,高過一切。口口聲聲地說愛他,但卻拒絕了他五次求婚,哪個男人不生氣那?況且,在一起又有六年的感情累積著,這牢牢的「地基」,堅固的「房屋」,不成各家合適嗎?
我拖著疲憊的身體回到了家。母親正在看電視。我坐在她身旁,眼睛一直望著她,不知不覺眼淚溢了出來。
「媽,他又跟我求婚,我拒絕他了,他很生氣。」
媽媽摟過我,輕輕的撫摸著我的頭,「孩子,別哭,你今年不能結婚的,再陪媽媽一年,好嗎?難道你忘記了你爸是怎麼死的嗎?」
看著母親蒼老的容顏,一條條辛酸的印跡,像蜘蛛網一樣爬滿了她的臉。二十幾年,母親與我相依為命,既當爹又當娘。女兒大了,娘卻老了。受了那麼多年的苦,不該讓她在女兒操心了。
我緊緊地摟住了媽媽的腰。
(二)
有時候,男人就像個孩子似的哭哭笑笑,是用來哄的。我在廚房裡熬著香噴噴的雞湯,那是我的拿手絕活,也是老媽和陸傑的最愛。
湯熬好了,我提著保溫瓶,早早的來到了他家樓下,親愛的,快下班吧。
一個鐘頭過去了,陸傑回來了。
「相公,你可回來了,可讓娘子好等啊1遠遠地我看到陸傑走來,故意壓低嗓音,學著戲裡的台詞。
「你在做什麼?」他疑惑的看著我,「大冬天的,不去樓上好好待著,在這裡做什麼?」
我跑了過去,舉起手裡的雞湯,「看看這是什麼?呵呵,熬了三個多小時那1
他接過保溫瓶,聞了聞,硬板著的臉仍舊掩蓋不住她的微笑:「嗯,是很香。」
「老公啊,這是我們的結婚證。」我把用彩筆畫的結婚證給他,「人家都叫你老公了,不就證明我們已經接過婚了嗎?」
他翻開看了看,幼稚的字體,還時不時地傳來筆墨的香氣。我期待地看著他,但微笑卻從臉上逐漸消失。
「陳可兒,六年了,跟你在一起六年了,我就換來了這個嗎?三個月,我向你求了五次婚,我就是想要告訴你,我是愛你的,你還有什麼顧慮的?」
話畢,那「結婚證」已七零八落地落在了地上,保溫瓶也被他丟在了地上,我真的不曉得傷害他那麼深。
「阿傑你聽我解釋。」
「不要再說了,我不想跟你浪費時間。」
他走了,留下了不知道該自責還是憐惜的我。我提起了保溫瓶,掐著被燙紅的手指,真熱,熱得眼淚都流出了汗。
(三)
已經有一個月沒跟他聯繫了,死黨麗麗一直對我說,男人一定要緊緊抓牢,一鬆手就會跑掉。我的心顫抖著,要不要給他打給電話啊?我不想失去他,因為我愛他,因為我得到的不容易。
我要打電話給他,我要告訴他,不結婚是為了怕失去他,哪怕他會嘲笑我,哪怕他會不相信這個荒唐的說法。
我按著那個熟悉的電話號碼,「嘟……」響聲慢慢地傳來。
一聲兩聲,終於有人接了,「阿傑嗎?我是可兒礙…」
「對不起,他在睡覺,沒有什麼事的話請不要打擾他休息,嘟……」
一個嬌柔的聲音打斷了我的對話,一個男人的寢室有一個女人的聲音,什麼意思啊?我無力的坐在沙發上,心跳和脈博亂了節奏。不安漸漸有上了心頭,我要去問個清楚。
我偷偷地來到了他的公司,與他的同事打聽後才知道,那是他的新搭檔,好像是老總的親戚,有意為他們撮合。我無法相信,六年的感情竟然比不上一時的愛慕。
我將這件事告訴了麗麗,她很氣憤,對我說,一定要把他搶回來。我笑了,怎麼搶?搶過他的人搶得來他的心嗎?如果他愛我的話,他自己會回來。
(四)
早上,母親早早地把我叫醒,要我一起和她去辦手續,說是獨生子女的老人可以每月領一部分錢。
不用了,媽媽,我可以養您的,我對她說。她不聽,執意要去,隨她吧。
辦這些手續要去當地的民政局,事罷,我與母親離去。猛然間看到一個熟悉的身影,是阿傑,身邊還有一個漂亮的女孩,烏黑的長髮,纖細的身軀,美人坯子,惹人憐愛。她笑著,眼裡閃耀著晶瑩的淚珠,手裡攥著紅紅的本子,是結婚證吧!
我無法相信,他們發展的竟然如此迅速。而且,我們只是因為一場不必要的矛盾。
我想上前去問清楚,可是看到兩個人親親我我的,容不下任何人的介入,我的心就如刀割一般,痛入心扉。再也無力去面對他們,畢竟,問了也是如此,還不如讓它成為一個沒有結尾的故事。
我帶著母親匆匆離去。
(五)
我選擇了逃避和忘記,雖然這過程漫長,雖然將顛沛流離。但對此,這是最好的解決方法。
不久,我賣了房子,帶著母親回北京老家。離開我愛得他那座城市,離開不再愛我的他。
從此,他的身影不再出現在我的瞳孔裡,我也再不是那只飛蛾,那只撲火的飛蛾,我要破繭,我要開心的舞著,舞著慶祝你找到幸福!
離開他的第二年,我結婚了,對方是我的大學同學,我不愛他,一切只因為我三十歲了,該成家了。
一年後,我們有了孩子,是個男孩,他對我更加關懷,生活倒也美滿,只是眼前會時不時地浮現出一個熟悉的身影。
假日,我去遠方探親,無意間碰到了他。
他問我,你過得好嗎?我點了點頭。
他又對我說,我知道你結婚了,我去找過你,我是在你婚後接的婚。
原來他那次與那個女孩出現在民政局裡,是為了幫那個女孩去辦離婚手續,她的丈夫很暴力,她很怕,所以才叫他一起去的。
他又說,那次與你吵完架後,我出差了,那裡很貧窮,是山區,沒有公話,連手機到了那都沒有信號,我想打給你,但始終無法接通。那天你打給我,我剛剛出差回來在宿舍裡睡覺,手機丟在了辦公室裡。
夠了,我紅著眼睛,太晚了。
你能告訴我,為什麼不能跟我結婚嗎?他又問道。
還有必要嗎?晚了,我們都回不去了,我轉身離去。
身為博士的他會相信寡婦年結婚會守寡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