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未家的宴會》:將畫家委羅內塞送上法庭

《利未家的宴會》:將畫家委羅內塞送上法庭

文學藝術

《利未家的宴會》:將畫家委羅內塞送上法庭

《利未家的宴會》是根據聖經中稅吏利未請耶穌吃飯的故事所畫的,故事背景是在羅馬帝國統治下的猶太地區,猶太人中有專門為羅馬政府收稅的稅吏,這些人常常作威作福,魚肉鄉民,對猶太人來說,這些人是十足的惡霸。而這些稅吏中,有一位叫利未的,因為喜愛耶穌講的道理,請耶穌到家裡吃飯,也順便請些其他的稅吏作陪。跟我們常常看到的《最後晚餐》不同的是,利未家非常有錢,充滿奢華宴樂的情調,跟樸素的《最後的晚餐》形成有趣的對比。

  作品賞析

這幅畫表現的是基督參加稅吏利未的豪華宴會的情景,構圖極為宏偉,委羅內塞把他的藝術特色發揮盡致。但是他因在此畫中表現了侏儒小丑、醉漢、犬、猴等,而被宗教法庭認為有瀆神聖,後在畫家抗辯之下才未遭迫害。因此這幅畫也成為新美術和腐朽的宗教勢力分庭抗禮的一個象徵。

1572年,委羅內塞被控在這幅為聖保羅修道院食堂繪製的《利未家的宴會》(原名《西門家的宴會》)上,塞進了褻瀆宗教的世俗內容,畫了一些世俗丑物,因而觸犯了宗教法庭,法庭即傳他到庭受審。起因是為了裝飾,委羅內塞在畫中添畫了小丑、酗酒者、德國人、侏儒以及其他村夫俗物。宗教法庭指出了畫家所謂違犯宗教教規,但畫家沒有承認這是錯的,他認為畫家應享有一種詩意的放肆。所謂詩意的放肆,即指藝術家的個性與創作自由。

後來法官宣佈,限他三個月內,必須修改,否則將受到懲處。為了平息那次指控,委羅內塞決定將這幅畫改題為《利未家的宴會》,表明畫上的生活場影,不是聖經裡的最後的晚餐,也不是西門家的宴會,而是一個凡夫的家宴。以此了結一場風波。

不過,這樣的作品作為在文藝復興時期的一種反對神權、宣揚現世生活的歡樂是固然有其進步意義的,然對於反映當時尖銳的社會矛盾來說,它畢竟顯得軟弱無力了些,而且其思想深度也有遜於他的老師提香的作品。事實上,委羅內塞這種專事描繪歡樂熱鬧場景的繪畫,給17世紀出現的歐洲巴洛克宮廷畫風,造成了新的刺激。

  畫家生平

保羅·委羅內塞(1528-1588)。他原是提香的學生,本名是保羅·卡爾雅裡,因出生在委羅納,故被人稱為委羅內塞。他的父親是一個雕塑家,因而他較早接受了藝術熏陶。他最初的老師是委羅納的畫家安東尼奧·巴吉勒,後來到了羅馬,又深受米開朗基羅等人的壁畫影響。

1553年他來到威尼斯,威尼斯的畫風使他改變了早期那種明淨的銀灰色調子,轉而對世俗生活中豪華宴會的熱烈色彩產生了熱情。他發現,這裡的人們所追求的不是宗教的虔誠,而是自由的享樂。委羅內塞懷著濃厚的興趣把這些場面搬上了畫面,用以肯定這種還處在上升時期的資產階級生活方式。

委羅內塞從老師提香的運色上獲得啟發,結合他所擅長的銀灰色調子,為威尼斯公會廳畫了許多歌頌威尼斯戰爭勝利的壁畫,但最能代表他的風格的,是那些描繪宴會的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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