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巴比倫王國的人民真的全部都遵守《漢謨拉比法典》嗎?
《漢謨拉比法典》,小編為大家帶來相關內容,感興趣的小夥伴快來看看吧。
古代兩河流域,被認為是「人類文明的搖籃」,早在5000多年前左右,這裡就誕生了世界上最古老的文字——楔形文字。
而人們對楔形文字的研究,又離不開一部刻在玄武岩上的法典——《漢謨拉比法典》,這是最具代表性的楔形文字法典,同時也是目前出土的最早的法典。
《漢謨拉比法典》為什麼在伊朗出土?
20世紀初,法國考古學家在伊朗西南部一個名叫蘇撒的古城舊址發掘出了《漢謨拉比法典》,然後運回法國。現收藏於巴黎盧浮宮,是盧浮宮的鎮館之寶之一。
令人奇怪的是《漢謨拉比法典》是兩河流域文明名片,怎麼會在伊朗出土呢?
《漢謨拉比法典》頒佈於古巴比倫王朝國王漢謨拉比(約公元前1792-公元前1750年在位)統治的末期,距今有3700多年。法典全文刻在一塊黑色玄武岩的石碑上,高約2.25米,最大直徑為1米。
公元前12世紀末,埃蘭古國(埃蘭是伊朗的最早文明)從東面入侵兩河流域,然後將《漢謨拉比法典》作為戰利品帶回了埃蘭首都蘇薩。所以,我們現在看到《漢謨拉比法典》是在伊朗境內出土,就是這個原因。
另外,還有必要簡單瞭解一下埃蘭古國。埃蘭文明是從伊朗高原以外的埃蘭地區發展起來的,擁有很高且悠久燦爛的文明,完全可以稱得上世界「文明古國」之一。埃蘭文明也發展出了自己的楔形文字,語言為埃蘭語。
在數千年的歷史發展中,埃蘭文明與兩河流域文明在文化、商貿的交流很頻繁,同時又衝突不斷。期間,都互有勝負,但誰都不能滅掉誰。直到公元前7世紀左右新亞述帝國崛起,才徹底征服了埃蘭古國。這為後來在伊朗地區崛起的波斯文明創造了條件。
《漢謨拉比法典》體現的社會階級
我們對《漢謨拉比法典》最為熟悉的莫過於「以眼還眼以牙還牙」,這看似是一個公平的復仇概念的法律。在法典的第196條和200條寫道:如果一個自由民弄瞎了另一自由民的一隻左眼,那麼他的左眼也應該被弄瞎。如果一個自由民打落另一自由民的牙齒,那麼他的牙齒也應該被打落。」
但需要注意到,這個法律的公平復仇概念僅僅限於自由民。那麼,何為自由民呢?現在並沒有確切的說法。從史料中我們大致可以知道,古巴比倫的社會分為三個等級:自由民、普通人、奴隸。
現在人們普遍認為,古巴比倫的自由民首先是具有公民權的成年男子,而且大多數是貴族階層,可能也有一部分普通的城市公民。而普通人則是沒有公民權的人,比如那些農民和大多數婦女。奴隸就很好理解了,他們被認為是財產,不存在自由,也不可能享有公民權。
既然分為了三個社會等級,那麼跨等級的傷害,則不是「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公平復仇概念了。《漢謨拉比法典》中就規定:如果一個自由民弄瞎了一個普通人的眼睛或打斷了他的骨頭,則只需要賠償450克白銀。
如果一個自由民弄瞎了奴隸的眼睛或打斷了隸的骨頭,那麼他應該賠償這個奴隸價格的一半,給奴隸的擁有者。
也就是說,在《漢謨拉比法典》中,自由民「降維打擊」普通人和奴隸,他根本不需要付出「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代價,而是用錢即可解決。
有人可能會說,如果普通人或奴隸「升維打擊」自由民會如何呢?《漢謨拉比法典》中沒有說該如何。
我想是這個原因:在當時的社會形態下,自由民打死打傷普通人或奴隸是常有的事。所以需要用法律條款規定賠償數額,以免引起紛爭。而普通人或奴隸「升維打擊」自由民,這是十分嚴重的事,不常常發生。這種事發生的機率小到不需要寫在法典上,而且社會的共識已經知道該如何做。一旦發生,估計就是直接處死——還是用酷刑處死那種……
《漢謨拉比法典》就是一個擺設
據說《漢謨拉比法典》中本來有300餘條法規,但由於石碑表面有一些毀損,現在保持下來的有282條。在法典的序言中,用了大量篇幅介紹漢謨拉比的豐功偉績,以及他為什麼會成為神選擇的對象。這很重要,神的選擇使國王地位有了正當性,他立的法典也才有正當性。
《漢謨拉比法典》涵蓋的內容主要有四個方面:司法程序、刑事犯罪、婚姻家庭、經濟活動。考慮到這是一部3700多年前的法典,應該說在法律法規上還是比較詳細的,對後世影響頗大。《聖經舊約·出埃及記》就引用了《漢謨拉比法典》中的很多法律法規。
比如,《聖經舊約·出埃及記》說:如果一頭牛撞死一名奴隸,牛主人需賠償奴隸主225克白銀,並用石頭打死這頭牛。這就是從《漢謨拉比法典》中變種而來的法規。
不過,現在有研究表明,《漢謨拉比法典》政治宣傳大於實用性。也就是說,在當時古巴比倫社會實際的判案中,並不常常按照法典有關條款作為判決依據。
在《漢謨拉比法典》頒布之後,從兩河流域出土的法律判決文書中,卻沒有任何一份援引了法典的條款——《漢謨拉比法典》就是一個擺設。在實際判決中,可能還是會看對方的身份、社會階級或人際關係等等因素。
總之,有錢有勢的古巴比倫人根本不需鳥這部法典!即便如此,但它對後世法律的影響力,還是不能被抹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