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羅宣言》發表70週年 日本政府並未完全執行
70年前,即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國在埃及首都開羅共同發表《開羅宣言》,宣示了三國聯合對日作戰的計劃、目的及宗旨,並確定了戰後對日本侵略者的處置問題。到今天,這一宣言已走過整整70年。
「這一宣言的意義在於,它在國際上宣示了一項重要的國際法原則——通過非法途徑佔領的領土是無效的,必須歸還領土的原主權國家。」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副教授余民才說。
中國國際問題研究所副所長阮宗澤向中國青年報記者表示,《開羅宣言》非常具體地指出,日本應該歸還以武力和貪慾攫取的中國領土。
阮宗澤說,《開羅宣言》等國際文件早已明確規定,日本必須歸還從中國竊取的中國東北、台灣、澎湖列島等中國領土。而中國的釣魚島屬於台灣宜蘭縣管轄,自然也包括在歸還中國的領土範圍之內。
「從法律地位來說,隨著二戰的結束,釣魚島已經歸還給中國,中國就恢復了對釣魚島的主權。」余民才說,日本政府要履行義務,同時還應該去制止個人或團體違反《開羅宣言》的行為。「比如說,個人或團體要去登島,要在島上居住等,那都是日本政府的責任。日本政府要制止這些行為,這是它應該履行的一項國際義務。」
「但從實際來看,日本政府並未執行國際法的有關規定,《開羅宣言》的條款沒有得到完全的執行。」阮宗澤說。
阮宗澤認為,《開羅宣言》為二戰戰後秩序奠定了一個基礎,其與後來的《波茨坦公告》、《聯合國憲章》等,都是二戰後建立國際秩序的基本文件。阮宗澤說,「日本想挑戰《開羅宣言》的合法性,就是要否定二戰的勝利成果。」
阮宗澤表示,當下,日本方面依據《舊金山和約》,試圖否定《開羅宣言》的有效性。
1951年9月8日,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戰勝國美國與戰敗國日本在美國舊金山簽訂了《舊金山和約》,並於1952年4月28日正式生效。然而,《舊金山和約》簽訂時,身為主要戰勝國之一的中國並未參與。
「《舊金山和約》是當時美國、日本私下媾和所談的條約,中國沒有參加。」阮宗澤說,但《舊金山和約》中很重要的一條,是去安排中國的領土。「所以,中國方面對此和約一直不予承認。」
余民才表示,《舊金山和約》中,美國將所謂「釣魚島的施政權」交還給日本。「從國際法的角度來講,這個條約是無效的」。
他說,國際法中,條約的效力原則上只約束當事雙方,不約束第三方。「《舊金山和約》中,中國沒有參與條約談判,更不是條約當事一方,《舊金山和約》涉及到中國的領土地位問題,就是無效的、非法的,對中國沒有約束力。」
對於日本首相安倍晉三積極推動「修憲」進程,阮宗澤表示,作為二戰戰敗國,日本是一個不正常的國家。「所謂『不正常』,就是指不允許它發展軍隊,而且沒有集體自衛權。」阮宗澤說,安倍晉三想擁有集體自衛權,但受到憲法制約,因此希望通過修改憲法,來解決這一問題。
阮宗澤認為,日本的「修憲」行為,是在挑戰整個戰後秩序。
余民才表示,日本發動了第二次世界大戰,就要對這一行為承擔後果,《開羅宣言》的法律依據很明確。「不承認是你的問題,但從法律的角度來說,這種不承認是無效的。」余民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