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賓諾莎哲學是論述是什麼 基本特徵是什麼樣的
斯賓諾莎磨了一輩子鏡片,沒錢,也沒啥社會地位,估計走在大街上,不會有任何一個人認出他,在當時的荷蘭,基本算是一個隱者,但是這並不影響他成為一個後來的巨人,一個偉大的哲學家,一個哲學界鼎鼎有名的思想者。今天,哲學詩畫整理了下他的哲學概要,一起來瞭解下,這位影響了西方很多年的哲學巨匠的思想和大腦認識。
斯賓諾莎
斯賓諾莎哲學——
黑格爾說:斯賓諾莎哲學是近代哲學的重點,要麼是斯賓諾莎主義,要麼就不是哲學。如果想研究哲學,就首先要做一個斯賓諾莎主義者。
一,斯賓諾莎哲學的基本特徵
1,把獲得最高幸福(至善)作為哲學的目的,強調道德的理性本質。把人生幸福定義為一種精神幸福和通過對形而上意義上的思辨而獲得的心靈快樂。
他反對把幸福等同於財富、榮譽和感官上的快樂,認為哲學不能只停留於口頭或理論上,而要運用於現實之中,重視哲學的實踐價值(斯賓諾莎的一生也確實是這樣做的)。因此,他把他的哲學著作並不當做純理論哲學,而是當做一種倫理學,寫出的論文或著作也一般命名為「倫理學」。
2,斯賓諾莎哲學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笛卡爾哲學的影響,尤其是後者的心物二元論。斯賓諾莎認為,哲學的正確方法是從真觀念出發,且不斷地增加真觀念的推理的學問。
真觀念的推理大概分為:第一步——確認真觀念。第二步——從一個真觀念推導出其他真觀念。第三步——推理要按照從原因推出結果的順序進行。
二,斯賓諾莎的實體學說
1,對實體的定義
實體——在自身內並通過自身而被認識的東西,或者說形成實體的概念,可以無需借助他物的概念。
2,實體的特徵
實體是自身的動因,它的本質包含存在,且存在中的萬物彼此關聯,不能分割獨存。
實體是無限的,唯一的,且是一個不可分割的整體。實體是永恆的。
3,實體即神或自然,或者說實體、神、自然,三者等同,可以互換,是同一個事物。實體、神、自然是萬物的基礎或本原。
4,實體雖然永恆且無限多樣,但是能被我們認識的只有兩個:廣延和思想。
廣延和思想屬於同一實體的兩種屬性,二者彼此獨立,互相平行,各自有各自的表現形式。
實體所現出的特殊狀態即個別事物。實體中的樣式分為兩個系列:有形事物系列和觀念系列。
事物只能與事物相互作用,觀念只能與觀念相互作用,事物與觀念隸屬不同領域,它們之間是不能相互作用的。
5,事物之間的因果關係與觀念之間的因果關係有著對應關係。因此,我們身體的活動與心靈的活動可以協調,彼此關係密切。
6,斯賓諾莎哲學與笛卡爾哲學的不同——斯賓諾莎認為世界只有一個實體,而笛卡爾認為世界有兩個實體,即物質實體和精神實體。笛卡爾把二者分開來對待,其哲學是典型的心物對立二元論。而斯賓諾莎認為神、自然和實體是同一個東西,只不過稱呼或叫法不同而已,心和物,物質和精神是渾然一體的,由此,他的哲學整體上應該屬於唯物主義一元論。
三,斯賓諾莎的無神論或泛神論
雖然斯賓諾莎的哲學是一種唯物主義,但是他卻認為萬物有靈,在另一個層面上,他的學說又可看做是一種泛神論。斯賓諾莎提出,神就是自然,自然就是神,徹底否定了人們口中屬於自然之外並創造自然的超驗的上帝,他甚至把上帝與自然看做是同一個事物,即實體=自然界=神=上帝,在斯賓諾莎那裡,自然界是客觀存在的物質世界的總稱,我們無時無刻不處於其中,受其影響。自然界中的一切事物都有神性,只不過有的神性是顯性的,人可以看到,而有些是隱性的,肉眼看不到。
四,能動的自然和被動的自然
1,能動的自然高級,是整體實體所產生。被動的自然低級,是個別事物的總和所產生。前者是形而上學所要研究的對象,後者是自然科學所要研究的對象。
2,知識分為四種,分別為:由傳聞和外界符號得來的/由表面經驗得來的/由理性或邏輯推理得來的/由直觀認識得來的/
第一和第二種合起來叫「意見和印象」,這種知識是一種壞知識,毫無可取之處。第三種體現人類的理性和邏輯,但是只有第四種是對一切事物本質屬性的直接認識,即真觀念或真理。
真觀念是一切真理的源泉,是一切正確思想的出發點,它決定著一個人的世界觀和方法論,是純思想的結果,是我們的「內在標誌」。真理的標準來自於我們自身和對象的契合,即我們的內在標誌與外界事物之間的一致。
3,為了更好的認識世界,斯賓諾莎把知識又分成了三個等級:感性、理性和直觀。
感性知識是最低等的,稱之為意見或日常經驗,它們包括自己看到的、未經反思或論證的印象經驗、各種道聽途說、以及不加推理論證從外界或他人那裡獲取的……等等。這些知識沒有確定性,往往參雜著自我的感情和情緒,因此不能使我們認識事物的本質,應該被排除在科學的真知識之外。
理性知識是經由理性推理得來的,比如,同一物體從遠處看則小,從近處看則大,據此我們可以推出:太陽比我們眼見的要大。這種知識是真知識,雖然可以科學地洞察事物之間的關係和規律,遺憾的是它只能說明事物是這個樣子,卻不能說明事物究竟為什麼是這樣,因此,仍不是完善的知識。
只有第三種——直觀知識,才是「純粹從一件事物的本質來考察一件事物,純粹從對於它的最近動因的認識而得來的知識」。這種知識,既不借助感性經驗,也不運用理性推理,而是直接憑借「人的固有的能力和本性」把握住事物的本質,如2+2=4、兩條直線各與第三條直線平行則這兩條直線必定平行、正四方形的四邊必定相等……等,斯賓諾莎把這種知識稱為最高級的知識,能「最完滿、最確定地認識一個對像」的知識。
斯賓諾莎通過對知識種類的劃分,總結出:第一種知識是產生謬誤的唯一原因,我們不應該相信,而應該把更多精力投入到第二種和第三種知識中。第二種知識和第三種知識是必然的和真實的,因而是「真知識」。借助於第二種和第三種知識,我們可以辨別真理與謬誤。
他說:凡具有真觀念的人無不知道真觀念包含最高的確定性。「觀念與對象的符合」是真理的「外在標誌」。除此之外,還有一個「內在標誌」,即觀念自身的清楚明白。真思想與假思想的區別不僅在於外在標誌,更在於內在標誌。所以,真理既是真理自身的標準,又是揭示錯誤的標準。就如同光明在彰顯其光明的同時,也一併把黑暗都展示了出來一樣。」
五,斯賓諾莎的人性論和自由學說
1,人性論
斯賓諾莎認為人生的最高幸福是精神幸福,也就是把握自然的生活,理解自然的含義,而這種對自然的認識不僅僅是外在的自然界的知識,而且還包括對人自身自然本性的把握。他認為把握人的自然本性或屬性是自由的前提。
他說:包括人在內的一切個體都有保存自身的自然傾向,這是被自然本性所決定的行為和意向,是個體的「現實本質」和人類德性的「唯一的基礎」。保存自身不僅是消極的維持現狀,而且是擴張自身力量和行動的傾向。在我們擴張自身力量,實現自我價值的過程中,我們獲得自我完滿。
自我完滿有自發和自覺之分:自發的叫嗜好,自覺的叫慾望。慾望又分兩種:快樂和痛苦,愛和恨。意識到完滿性的增加是快樂,對完滿性降低的意識是痛苦。愛是伴隨著完滿性增加的原因的觀念而產生的快樂,恨是伴隨著完滿性減少的原因的觀念而產生的痛苦。因此,倫理的善惡觀不是先天的,而是相對於人們的感覺而言的。善惡是經過後天的人為設定的,是相對於人的感覺和具體情境而存在的。
因此人的觀念對錯與是否獲得幸福和快樂有直接的關係,在塵世中,要想獲得幸福和自由,就必須得應用「理性克制感情,管轄感情。」(縱觀斯賓諾莎的一生,他嚴格按照其哲學理念和理性克制感情的信條踐行著,並且確實做到了,這點是令很多哲人倍感敬佩。)
2,自由學說
斯賓諾莎的自由觀建立在理性的基礎上。他認為由於自然中包括人在內的一切事物都處在因果聯繫之鏈條中,沒有任何偶然的東西,一切都是必然的,所以也沒有任意的自由。任意的自由即便有也如同人的熾情一樣,只會破壞這個世界,不會建設這個世界。所以,自由都是有限定的。
真正的自由是「僅僅由自身本性的必然性而存在,其行為僅僅由它自身決定」。也就是說,人自覺地 自然的本性而存在,去生活,這就是自由和永恆。有了這些,人才是幸福的。在西方,斯賓諾莎的自由觀被概括為「自由是對必然的認識」。而在中國,古代先哲把自由理解為「盡人事而知天命」。
六,斯賓諾莎哲學的時代局限
1,把自然等同於上帝,沒有給超自然、超驗領域留下空間。
2,實體學說中依然有二元論的殘餘(比如對有限與無限、整體與部分、一與多、普遍與特殊、本質與現象、抽像與具體等事物關係的論述),說明他並不是徹底的一元論。
3,把實體看做是不動的,這就無法解釋運動著的個別事物是如何從不動的實體中產生出來的問題。
4,其哲學帶有一定的決定論或宿命論思想,認為一切東西都處於不間斷的因果聯繫中,都受必然性的支配,從而把因果性和必然性混為一談,否定了偶然性的客觀實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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