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偉大的哲學家與民主思想的闡釋者——托馬斯•潘恩

一位偉大的哲學家與民主思想的闡釋者——托馬斯•潘恩

世界歷史雜談

一位偉大的哲學家與民主思想的闡釋者——托馬斯•潘恩

當人們追溯與反思西方民主革命運動與政治傳統時,很容易忽視一個關鍵的歷史人物,一位偉大的哲學家與民主思想的闡釋者,他就是托馬斯·潘恩(Thomas Paine)。這種一般性的忽視甚至持續至200多年後的今天,故而,在西方政治思想史的情境下,給潘恩一個公允而恰當的評判,是必要的。

在18世紀晚期的大西洋沿岸,興起了一系列對西方文明與社會演進產生巨大影響的民主革命運動,包括美國獨立戰爭、法國大革命以及英國激進主義運動,在這些運動中蘊含著具有現代性的政治哲學思潮,而在影響上述西方世界政治運動與思想的諸多因素中,有一股無法替代的強大的推動力量,那就是被譽為「世界公民」的托馬斯·潘恩及其著述中所體現的政治哲學思想。潘恩為了心中的理想與信仰而穿行於大西洋兩岸,雖被世人遺棄,卻以偉大的政治思想家與自由鬥士而留名於西方政治思想史。

托馬斯·潘恩的一生無與倫比。1737年1月29日,他出生於英國諾福克郡的塞特福德鎮。由於出身卑微,潘恩童年所受的教育很有限。他13歲就輟學,其後的二十多年間,他從事過學徒、水手、鞋匠等多種職業,甚至擔任過市鎮的下級收稅官。1759年9月,潘恩與瑪麗·蘭伯特結婚,不久妻子死於早產。1771年3月,潘恩與房東的女兒伊麗莎白結婚,三年後,他又離開了第二任妻子。

1774年11月,潘恩經本傑明·富蘭克林介紹來到北美費城,先擔任家庭教師,後成為《賓夕法尼亞雜誌》的編輯。1776年1月,他因出版了倡導北美殖民地獨立的《常識》(Common Sense)一書而一舉成名。幾個月內,這本小冊子在當時僅有250多萬人口的北美殖民地竟然發行了五十餘萬冊,迅速流行於社會各階層之間,作為「窮人的聖經」而「成為平民所珍愛的熠熠傑作」。在體驗到新大陸的自由之後,潘恩主張顛覆貴族式的英國政治傳統,認為北美應當選擇的理性統治方式是共和主義。在批判君主政體和世襲制的過程中,潘恩一方面主張北美殖民地獨立,建立代議制民主共和國,並設想了獨立後的美國國名「United States」,另一方面宣揚「法律即國王」的現代憲政理念,從而構建了美國共和政體與代議制政府的理論基礎。此後美國《獨立宣言》中的基本觀念均可從《常識》中找到理論上的思想淵源。潘恩的《常識》在擊碎了18世紀北美的智識與政治背景的同時,改變並引導了美國歷史與政治的發展方向。

相對於英國的輝格黨人而言,潘恩的政治主張更具有濃厚的民主主義色彩,他主張通過建立一個代議制民主共和政府而終結專制統治。在美國獨立戰爭期間,潘恩以《北美的危機》(The American Crisis)為題撰寫了一系列文章,在推動了北美殖民地獨立運動的同時,進一步表達與發展了自己的政治哲學思想。甚至在獨立戰爭之後,潘恩極力為美國共和政體辯護,認為它是民主制與代議制相結合的完美典範,是「在性質上和實踐上現存的唯一真正共和國」。

1787年,潘恩重返歐洲。作為美國獨立戰爭的英雄,潘恩受到了法國自由派貴族與英國輝格黨人的歡迎。時值法國大革命爆發,這場革命受到了英國保守主義政治家的強烈批判。潘恩與這些保守主義者展開了論戰,於1791至1792年間撰寫並發表了由兩部分組成的《人的權利》(Rights of Man),極具影響力地表達了民主共和主義觀念,以啟蒙哲學的理性主義駁斥了伯克(Edmund Burke)在《法國大革命之反思》(Reflections on the Revolution in France)中對法國大革命的抨擊及其保守的歷史主義。在潘恩看來,法國大革命開啟了一個全新的時代,在18世紀理性的年代,僅僅依據特權與歷史、基於不確定歷史的欺騙性主張、虛偽的憲政主義、捏造的傳統或者繼承的迷信,無法再否定普遍的和自然的權利;而法國大革命「受到的打擊越多,發出的光輝越強……真理已使革命確立,而時間則將使革命永垂青史……但願這個為自由而高高豎起的偉大紀念碑成為壓迫者的教訓和被壓迫者的典範」。

天賦權利理論是潘恩政治法律思想體系的理論基礎。潘恩認為,天賦權利就是「人在生存方面所具有的權利」,包括智能或者思想上的權利以及不妨害他人天賦權利而為個人自己謀求安樂的權利。而在天賦權利的基礎上,則產生了公民權利,即「人作為社會成員所具有的權利」,並且是「與安全和保護有關的權利」。

值得關注的是,潘恩對「人權」與「權力」作出了明確而清晰的界分。一方面,「人權」或者天賦權利是人與生俱來的、不可剝奪的權利。因為人人生而平等,所以人的權利是平等的,並且是不可轉讓和不可消滅的。這也就意味著人的權利無法被任何個人(包括君王)所獨有或壟斷。另一方面,權力是「由人的各種天賦權利集合而成的」,所以任何人均不得憑借或利用這種權力來侵犯個人的天賦權利。從《人的權利》一書中,不難看出,在西方近代政治思想家與古典自然法學家——如盧梭和洛克等人——對潘恩政治哲學思想產生深刻影響的同時,潘恩又能夠針對當時的社會現實而適宜地詮釋與闡揚前者的思想與理念。

在西方政治哲學史上,潘恩的另外一個重大貢獻是,最早在政治哲學範疇內將「社會」與「政府」加以區分。他認為,兩者具有完全不同的起源。在自然狀態下,個人憑自己的力量無法滿足自身自然的與心理的需求,從而希望得到他人的幫助與慰籍。因此,這種客觀的需求將人們組成了社會。對人類而言,社會是基於人的需求自然產生的,而人天生就是社會的動物。然而,政府則是由人類的邪惡所產生的。質言之,當人們組成社會之後,便開始忽視相互的責任與情感而彼此侵害,致使個人的自然權利無從保障,故而需要建立某種形式的統治,以彌補人類在德行方面的缺陷。此時,政府便依據社會契約而產生了。簡言之,政府起源於人類在德行上的缺陷,而建立政府的目的在於保障自由與安全。據此推理,最優的政府應當是最能夠保障人民的安全與自由的政府,但這僅僅是一種理論上的假設,而非現實。在現實中,如果某個政府建立之後,未能以保障人民的安全與自由為目的,又將如何呢?潘恩認為,經由社會契約而產生的政府完全基於人們的信託,人們可以賦予政府,也可以隨時收回對政府的信任,重新組織值得信任的政府。潘恩的政府理論對北美殖民地人民爭取獨立和追求自由的鬥爭產生了深遠而現實的影響。

在與保守主義者的論戰中,潘恩還提出了自己獨特的憲政理念。他認為,憲法不僅是名義上的,也是現實的,「憲法是一種先於政府的東西,而政府只是憲法的產物」。接著,他指出,憲法應當通過具體的方式而產生,「一國的憲法不是其政府的決議,而是建立其政府的人民的決議」。在闡釋了權利平等、主權在民以及代議制等憲政原則之後,潘恩還著重論及了現代政治與法律哲學理論中的法治原則,即現代國家中一切人的行為均應當根據已經制定的法律行事,「法律應成為自由國家的國王」。

在民間的吟誦傳唱之間,潘恩的《人的權利》不僅「使英國人睜開了眼睛」,而且「照亮了每一個人的靈魂」,在該書發表後的兩年間,竟然銷售了約二十萬冊。這時,潘恩卻因此受到英國政府當局的迫害,不得不於1792年9月逃亡法國。在初至法國時,潘恩受到了法國人民的熱情擁戴,甚至當選為法國國民議會代表以及法蘭西共和國憲法起草委員會的九名委員之一,從而走進了法國大革命的風暴中心。拿破侖稱之為「一把共和國的火炬,一切傳奇中最偉大的人物」。然而,1793年,潘恩因與雅各賓派政見存在分歧——例如,他反對雅各賓派的恐怖主義活動與處死路易十六——而被捕入獄。其間,潘恩曾試圖通過請求美國當局證明他具有美國國籍而獲救,卻遭到了冷酷拒絕。直至羅伯斯庇爾被處死後,潘恩才在美國駐法國大使的幫助下於1794年11月獲釋出獄。在此期間,他撰寫並發表了《理性時代》(The Age of Reason)一書。在該書中,潘恩以人的理性為基礎,批判了《聖經》以及任何有組織的宗教,主張宗教信仰自由,甚至推翻了基督教中「上帝」的神聖地位。

在拿破侖統治時期,潘恩儘管居住在法國,卻強烈譴責拿破侖的獨裁政治。1802年,潘恩受美國總統傑斐遜之邀,再度踏上北美大陸。然而,可以想見的是,在宗教意識與傳統如此濃厚的美國社會中,潘恩非但無法因之獲得美國社會的寬容與支持,反而遭到了政府當局與民眾的冷遇:拒絕其參加政府工作,否認他的美國公民資格,甚至沒有人給他租住房屋。作為「世界公民」的潘恩一生致力於人類自由、民主與解放事業,卻於1809年6月8日在不受理解的晚年淒涼境遇中被世人遺棄於他曾為之而奮鬥過的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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