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倆講的是親身的體驗,決不是虛構的故事。
我們分別在二十和十八歲時開始投入愛的漩渦,大概算是早戀的範疇吧,儘管早戀從未有法定的年齡界限。 我們已幸福地度過了銀婚,若從第一次攜手算起,已是"金愛"應該說戀愛的結局是美好的──已綻開了幸福的鮮花,結下了豐碩的愛果。
戀,"二八"年華不算早
什麼年齡開始談愛才稱早戀?從人的生理發育時間來說,女子十八,男子二十歲之後,正常的性發育(包括器官結構和性內分泌功能)已經完全。為什麼不應該允許他(她)們在眾多異性群中去覓知音?而且必須明確的是──這只是尋覓、結識和選擇,而不是為了性的發洩和滿足。
戀,得到的是激勵和進取
眾多的評論都說:早戀分散精神、影響學習和事業。恰恰相反,早戀對青年是一種激勵。青年的特點之一是好勝,當與戀人在一起的時候,總希望自己是一個生活中的強者,這就激發出一股強烈的進取熱情,拚命地去追求和索取,我們也是這樣,在學生時代,成績稍有下降便感到不是滋味,有缺點略被批評,便似乎對方也在投來憐惜的目光;因此處處在意,兢兢業業,總想樹立自己的美好形象,結果得到的是優良的成績。也因為如此,我們更加相互崇敬和形影不離。
有人說,早戀令人神魂顛倒,夜不能寐。其實不然。每當我們夜間"拍拖"分別之時,雖然依依不捨,但雙方都在心底裡說,夢裡見。或許是已有心理的滿足,或許真的想求夢裡相會,或許是一天的腦力勞動需要休息,我們都是一倒在床便呼呼入睡了,何曾有過因熱戀而徹夜輾轉之失眠夜?
戀,為今後和睦家庭鋪平道路
早戀與早婚是兩碼事。戀至婚這一階段的長短,對相互瞭解十分重要。顯然,戀得早些,相處時間就長些,相互瞭解就更深。我們經歷的是五年的熱戀過程。在這五年中,可以說對方的一言一笑、一舉一動都為自己所熟悉和瞭解。婚後的共同生活,互相瞭解、互相體諒、互相配合,幾乎達到情同一體的境界。對方的喜、怨、哀、慮,不必言語也能通過舉手投足、目光神態而溝通和理解,這是而立之年才談戀愛的人難以做到的。有這段早戀感情和理解的基礎,婚後歲月儘管生活艱難、曲折,我們仍能保持著歡樂和進齲更長遠一點來看,這種真摯情意所帶來的良好作用,還對下一代的養育和成長有著深刻的影響。
戀,自我駕馭是不可缺少的前提
人們反對早戀的最主要依據,可能是基於早戀易引起早婚(或過早發生性關係)的所有弊端。這是客觀存在的一面,但關鍵在於自我駕馭。首先,戀愛決不是尋求性發洩,而應該是進入異性群中去物色、選擇自己的終生伴侶,經"初選"後去擴大雙方的共同點消除雙方的不同點。這樣,便能明白自己應做什麼了。我們情意纏綿了整整五年,不能說從來沒有引起衝動的時候,但是都被理智所抑止,一方熱另一方便溫情地抑制著。其次,情話就是身邊的喜怒哀樂和生活憧憬,切忌涉及性的評說或討論。第三,盡量從語言來取得雙方的感情交融,不應過分熱衷於體膚的接觸,例如接吻、撫摸和長時間的擁抱。
其實,這些都不難做到。我倆不是如此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