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寵寶貝一樣寵你
遇到他那一年,我19歲,他49歲。我叫安小東,他叫金小林,我和他是一對冤家,不吵架的時候少,吵架的時候多,見了面就吵,吵得天翻地覆,吵得烏煙瘴氣,吵得別人都不得安生。那一年暑假,我放假回...遇到他那一年,我19歲,他49歲。
我叫安小東,他叫金小林,我和他是一對冤家,不吵架的時候少,吵架的時候多,見了面就吵,吵得天翻地覆,吵得烏煙瘴氣,吵得別人都不得安生。
那一年暑假,我放假回到家裡,家裡平白無故地多了一個男人,我覺得很彆扭,進出都不方便,冷著臉不跟他說話,也不跟他在一張飯桌上吃飯。
但是,到了吃飯的時候,他還是會討好地笑,喊我過去吃飯,我沒好氣地說,看到你,我就飽了,還吃得下嗎?他的笑僵在了臉上,兩隻手在衣襟上擦來擦去,好半天歎氣說,小東你這丫頭,我在你眼前消失還不行嗎?說著,他真的去街上轉悠半天才回家。
他不是一個英俊的男人,但是成熟、穩重,做事情有條理。笑的時候,臉上有兩個深深的酒窩,令人溫暖,偶爾也會像輕狂的少年,不管不顧地做事和說話,挺可愛的,但我就是看不慣他。
有一天去圖書館回來,找一本書找不到,才發現凌亂的臥室被他收拾得整整齊齊。我生氣地對他喊,金小林,誰讓你動我的東西?我一邊說一邊生氣地把桌子上的東西掃到地上,把床上的被褥扯亂。他站在邊上,像個孩子一樣手足無措,好脾氣地說,是我不好,是我不好,以後不敢亂動你的東西了。
我生氣的時候,總會很嚴肅地喊他的名字:金小林。我的手指幾乎指到他的鼻尖上,說,別嬉皮笑臉的,你這是什麼態度。他忍不住笑,說,大小姐,你什麼眼神,我這態度還不夠好嗎?
他的笑容不經意間觸怒了我,他的笑,那麼像父親,小的時候,父親也是這麼縱容我,對我笑,可是金小林不是我的父親。我往街上狂奔,他拉不住我,跟在我身後跑。我穿過兩條巷子,仍然沒有甩掉他。他氣喘吁吁地喊我的名字,囡囡,別跑,回家吧,小心車。我的心中忽然動了一下,慢慢停下腳步。
那一晚,我沒有回家,跟著同學去迪廳蹦迪。
走出迪廳時,天已經快亮了,晨風一吹,我清醒了很多,忽然看到不遠處的樹下,金小林坐在台階上打盹,衣服上頭髮上結滿晶晶亮的露珠。我悄悄地注視著他,他不是一個特別讓人討厭的男人,可是我就是不喜歡他。
看樣子他在這裡已經等了一宿,我有些感動,一個人對另一個人好,可以好到不計回報,除了父母,天底下還有這樣的人嗎?胸中酸澀難抑,眼睛裡有濕濕的東西湧動,我抬起頭看天,硬生生地把眼裡的淚忍了回去。
時光像流水一樣,轉眼大學畢業,開始工作,為了避免看到他,我不經常回家。後來我認識了個男孩子,叫安生,有些病態的蒼白和憂鬱,但我瘋狂地喜歡安生,掙的錢幾乎都給他花掉,並無怨言。
帶安生回家,金小林還是盛情地款待了他,特意做了很多菜,還買了紅酒,弄得很隆重。我的心中是溫暖的,是感激的,但說出來的話仍然像小紅辣椒那麼辣,充滿敵意,一副並不領情的樣子。好在他並不介意,甚至早已經習以為常。
安生走後,他很正式地跟我談了一次話,是19歲那年遇到他之後,第一次很正式地對話。他不同意我跟安生來往,他以閱人無數、老辣的江湖經驗說,安生不是你想要的那種人,和他斷了吧!時間久了你就會知道我說的沒錯。
我挑釁地看他,說,我知道你見不得我幸福,可是我偏要跟他在一起。再說,你根本沒有權力管我的事兒。他不眨眼地看著我,我的話刺傷了他,他受傷的樣子令我有了輕微的快感。
決定和安生結婚之前的那幾日,他幾乎天天跟我談這件事。
我說,我不會改變我的決定。他很自信地笑,說,如果你知道安生是什麼人,你是一定會改變主意的。
他把一沓照片遞到我的眼前,全是安生的。我驚呆了,傻掉一樣看著他,原來安生吸毒,怪不得他那麼蒼白憂鬱,怪不得安生要花那麼多的錢。我扼住他的手腕,狠狠地說,多管閒事,哪裡來的這些照片?他說,你帶他回家之後,我刻意跟蹤過他,才得到這些一手的資料。安生知道我知道他的老底,他威脅我不准告訴你,可是不告訴你,你這個傻瓜一定會往這個火坑裡跳的,我心不安。
我捧著那些照片哭了,他像哄孩子一樣拍著我的背,說,孩子,乖,不哭。
後來,我找了一個普通的男人嫁掉。
後來,我懷孕了也有了自己的孩子。
後來,我和他和解了。
那時候,他剛退休,沒有我和他作對手,所以他很空閒,有了大片的時間,養魚種花上網,給我發E-mail,他給每一條魚都起了一個好聽的名字,其中有一條非常漂亮的熱帶魚,他給它起個名字叫囡囡。害得我每次回家,聽到他喊囡囡,就以為是在叫我。
有時候,我像個大人一樣,和他閒談、下棋,沒有了爭吵,日子過得安靜平和,像流水一樣。
有一天夜裡,我正在家裡看電視,忽然接到母親打來的電話,母親在電話裡哭了,哆嗦著說不清楚前因後果。我急了,說,把電話給金小林。母親這才說,金小林出了車禍,在醫院裡。
我的心忽然就開始「撲騰」起來,出了門,竟然忘記打車,一路狂奔到醫院。我並沒有見到他,他已經被推到了急診室裡,只等著我去簽字。我想都沒想就在家屬簽字那一欄寫下「安小東」三個字。然後就是度日如年的等待。等待的時候,我想起那些過去的事,初次遇到他,他笨拙地笑,我從沒有給過他好臉色,可是他從來沒有計較。他吃了我很多苦頭,我刻意捉弄他,為了趕走他,我甚至捉了毛毛蟲放在他的床上,因為他怕軟體動物。想起那些過往,我一邊笑,一邊流淚。很多東西其實已經深入到血液裡,哪怕是以吵架和敵對的方式相處。
我第一次有了害怕的感覺,我怕失去,怕得厲害,我在心中祈禱,讓他活,如果可以,我寧願用我與他交換,只要他平安。
這一次意外其實並不嚴重,只有輕微的皮外傷,真是不幸中的萬幸,我甚至想謝天謝地。每天,我到醫院裡給他送飯,餵他吃,給他洗臉,擦手。怕他寂寞,我把自己的筆記本電腦拿到醫院裡給他玩。
出院之後,我才發現一個很嚴重的問題,金小林這個男人已經不再是從前的樣子,他的智商出了很嚴重的問題,看見人就笑,過馬路時,要扯住我的胳膊,有時候會跟我三歲的女兒搶一個玩具。但他始終認得我,認得我是囡囡。
去西藏的時候,我非常喜歡一幅布達拉宮的掛毯,在八角街上跟人討價還價買了下來,千里迢迢背回來,沒過一個星期,竟然被他剪成粉末。他開心地問我,你看像不像下雪?我精心準備了半年之久的論文,竟然被他折成紙鶴,在客廳裡放飛,問我,好不好玩?我氣得全身發抖,呵斥他,多大的人了,還像個孩子,你以為很好玩嗎?他竟然聽懂了,生氣,撅了半天的嘴,我沒理他,他竟然不見了,離家出走。我到處找,找了一個晚上,他竟然蟄伏在樓下的大樹後面。
想起那些往事,我的眼睛濕潤了,眼淚忍不住流了下來。他伸出手來給我擦眼淚,問我,你怎麼哭了?我做錯事了嗎?我搖了搖頭,說,沒有,你很乖。
是的,他是我的繼父。10年前,他寵我,像寵寶貝一樣,任我胡鬧,妄為,任性,他包容我,接納我,愛我。10年後,我寵他,像寵寶貝一樣,牽著他的手過馬路,餵他吃東西,幫他搶我女兒的玩具,縱容他,憐惜他,愛他。
是上天讓我做了他的寶貝女兒,是上天讓他做了我親愛的父親,我要珍惜這段緣,我要把他給我的所有的愛都回報給他,讓我們做一生一世的父女。
(張穎摘自《星期9》)
(搖搖屋故事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