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不知女友哪根筋出了毛病,非讓我跟她訂個「平分」協議。協議規定:夫、妻所得財物,如一方需要,另一方必須無條件平分。想想自己只是公司一個小小職員,並沒有什麼值錢的財物。再說了,既然成為了夫妻,還分什麼你我。所以,稀里糊塗就和未婚妻訂了這份協議。
婚後才知道,原來妻子是看中了我的稿費收入。雖然一個月才1000多元,但有了這筆額外的收入,讓我比其他同事過得更瀟灑些,煙比他們抽得高級,酒比他們喝得高檔,大魚大肉比他們吃得勤。可自從「平分」協議生效後,我的口袋可就不那麼鼓了,煙酒及副食的等級也在逐日滑坡。同事們看到我的變化後,都嘻笑說:「你小子真沒出息,怎麼一結婚就讓弟妹奪走了大權1每當聽到這樣的玩笑,我總是辯解說:「這可不是她奪了我的大權,這是我在發揚『勤儉節約』的老傳統。你們說說,結婚和不結婚怎能一樣,原來是一個人吃飽全家不餓;現在呢,又多了一張嘴,以後還要生養小孩……」我的邏輯更是引來同事們的大笑:「小孩大了還要供他上學,再往後還要給他買房結婚。你小子就省吧!多省點錢,以後用途大著呢……」對於同事們的嘻笑,我只好一笑了之,但心裡真有點不舒服,就因為這「平分」協議把我原本輕鬆瀟灑的生活卡得緊緊巴巴,就連打個車也要先看看口袋才敢做出選擇……
我的不滿情緒自然瞞不過妻子的眼睛,她常常拿著協議在我眼前晃來晃去,並警告我說:「你可不能違約,違約後你將要接受更加慘重的懲罰……」
「平分」協議不知不覺地走過了5年的路程,在妻子「平分」協議的控制下,我花錢大手大腳的毛病得到徹底抑制。在我30歲生日那天,妻子從她的小抽屜中拿出5張存單遞到我手裡:「這是5年我分你的3萬元稿費,今天作為生日禮物送給你。從明天開始,『平分』協議作廢1接過這沉甸甸的5張存單,我一把摟住妻子,說:「不,『平分』協議是我們愛的見證,我要讓她一直陪伴我們到老1
摘自:光明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