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理學家在長期的研究中發現,有10種人最易自殺:
1、家長有自殺傾向,尤其是母親有自殺的意念或行為。
2、家庭有暴力傾向。
父母常用暴力的管教方法,兒女幼時常受虐待。
3、家庭出現危機。
例如:家中有人患病,父母無暇對自殺者進行關懷。
4、學業欠佳。
學業成績欠佳或失業與自殺並無直接因果關係。但若家庭關係欠佳及個人性格成長受阻,自殺者的學習或以後的就業也自然出現問題,最後可能因某一次較嚴重危機的出現而導致自殺。
5、被侵犯或衝突。
自殺者感到被侵犯或有一個無法解決的衝突。例如:成績平凡,但家長堅持要轉讀名校;自殺者雖然極喜歡就讀原校,但轉校的決定無法改變。
6、低幻想力。
運用羅夏墨跡測驗,學者發現自殺及非自殺兒童在幻想力方面有顯著不同。曾自殺的兒童對將會發生的事情較少想像,他們的傾向是行動多於想像。對一般兒童,幻想除了能拖延一些過激的行為外,也可讓他們將預想情境在腦中加以學習;自殺危險度高的兒童則多缺乏此種適應機制。
7、外控個性。
對100個自殺及非自殺兒童研究顯示,自殺性兒童相信一切事物成敗都是受外在力量(如家人、師長、運氣)所控制,所以他們不會設法去克服面對的困難。
8、解決困難能力較弱。
相對於正常組別,自殺危險度高的兒童在面對困難時,不但未能思考不同的方法來解決問題,而且對他人的建議也有諸多挑剔及不滿。而且他們在處理問題時一成不變,缺少彈性,較傾向孤立自己,或以藥物及毒品麻醉逃避。
9、衝動個性。
絕大部分青少年自殺均屬於一時魯莽的行為。他們自制力甚低,其自殺多未經縝密考慮而決定。這種個性可能受家庭內處理衝突的方法所影響。
10、過往自殺紀錄。
各國的研究指出,曾經自殺未遂的人,再次自殺的機會相當高。1981年香港一項調查顯示,20%的自殺者曾有過自殺紀錄,其中更有35%是用同一方法自盡的。
(來源:生活時報 作者: 王萌)